【新唐人2012年9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6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近期有台灣留學生赴歐求學,未事先申請學生簽證,提醒民眾,留學或其他長期居留不適用免申根簽證待遇。
外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正值開學季,近期有台灣留學生赴歐洲國家求學,未事先申請學生簽證,於途經轉機國時,遭機場海關留置,經外交部及駐外館處交涉溝通後,才獲允許前往留學國家。
外交部表示,歐洲的申根國家及非申根國家給予台灣人免簽證待遇,是針對以觀光、商旅短期停留為目的的人,且半年內累積停留日數不得超過90天,留學或長期居留不適用這項措施。
外交部提醒,為避免因未申請學生簽證而延誤行程,赴歐洲國家留學的民眾,應事先向相關國家申請學生簽證;若目的國政策允許留學生先入境再申換學生簽證,則應請目的國駐台機構出具書面證明,以持憑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