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女怒火燒8年 罵跑城管視頻火爆超2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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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綜合報導)廈門,鼓浪嶼,晃岩路47號,遊人如織,一段「鼓浪嶼女戶主激辯四車城管」在網上引發了強勢關注,短短兩天已引發2百萬點擊率,有媒體記者採訪當事人得知,該女因房子產權問題已打了8年的官司,但直到目前仍沒得到妥善解決。

8月30日,一段「鼓浪女激辯城管」的視頻在網路流傳,視頻中,現場的爭執緣起這位女戶主在圍牆上搭蓋的花台,被指為違章搭蓋,因此城管、公安等執法人員要拆除,但該女理直氣壯地反問:「你有產權證嗎?這是我們家100多年前的房子。共產黨才90歲,這需要產權證嗎?」

該女還氣憤地指責:「2年前把我們家這邊砸掉了,包括門啊,窗啊,鎖頭,全搶走了。…四部車子的城管、武警全出動,這麼大陣容,就來對付我一個老百姓,有這麼大的陣容怎麼不去釣魚島啊?」

女子有理有據的話贏得了在場民眾不斷的叫好聲和掌聲,而4部車子的執法人員灰溜溜地逃走了。

該視頻在網路上更是引發了網友們的強勢關注,短短幾天點擊率和評論超過2百萬條,在無數網友的叫好聲中,該地的產權之爭也成為議論的焦點。

8月31日,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就此事作出回應,說當時的執法情況和當事人提及的房產情況。而1日下午,針對有關部門的說法,當事人女戶言主陳亞星也現身回應。

有關部門的說法

大陸《新民網》報導說,8月24日上午,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教導員翁星春發現晃岩路47號公房承租人陳亞星有兩項違章行為:

一是:將礦泉水、飲料等物品擺在其租賃房圍牆外違章搭建的鐵架上進行銷售,並在門口擺攤佔道、無證照經營小吃。報導稱,陳亞星違反了所謂的「在鼓浪嶼風景名勝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並在規劃確定的功能區域和網點經營。禁止無證照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和服務、散發廣告物品等」相關規定。

二是:在晃岩路47號院內外和牆體上進行違章搭建鐵架和售貨台。則又違反了「在鼓浪嶼風景名勝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危害安全、妨礙遊覽、影響風貌等違反鼓浪嶼風景名勝區規劃的項目、建築和設施。」所謂的規定。

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稱:「陳亞星長期違章佔道經營,且屢教不改,在執法隊員對陳亞星的違反規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和糾正時,陳亞星本人手持攝像機現場拍攝錄音。執法人員保持克制,未與其當面爭執,待陳亞星所聘兩位員工將佔道經營的物品收拾完后,執法人員離開。」

當事人陳亞星怒火燒8年

談及自己所拍攝的視頻在網上造成轟動,陳亞星稱,該視頻不是自己所上傳的,或是家人所為。而針對有關部門在媒體上所做出的說明,她個人有些不認同。

她說「在自家門口擺攤賣水,我不否認,當時城管來執法,我也將東西撤下了。」針對部門稱陳亞星違法擺攤、無證經營,陳亞星表示稱,「我也知道違法,但在島上,居民在自家門口設點賣水的也不止我自己。」

針對,在圍牆外架設木製的花架,陳亞星稱,之前因房子圍牆低,總是有遊客往家裡丟垃圾,無奈之下,自己想了這個辦法。她說,架設的花架沒有落地,遊客都很喜歡,經常在這拍照取景,何來當局所稱污染環境、危害安全、妨礙遊覽、影響風貌的說辭。

陳亞星指出,她家因房子的產權問題,已經與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打了8年的官司,「確實是我們一家沒有達成搬遷協議,但也沒有得到妥善的安排」。

而對於官方稱自己乃是「租戶」一說,陳亞星對此否認,並稱房子的產權問題目前她已經請好律師團為自己維權。

代理該案件的律師「天理」也在網上發帖說,這房子不是林巧稚的故居!官方說的是假的,為這個房子,天理親自為這個受害人出庭多次了。

鼓廈門浪嶼,面積1.77平方公里,人口約2萬,別名「圓沙洲」。因環境優美,上世紀初曾被英、美、德、法、西班牙、丹麥、荷蘭、日本等多國闢為租界,並建領事館,建築保留至今,故又稱「萬國建築博覽會」。島上人均鋼琴擁有率全國最高,出過不少音樂名人,故又名「鋼琴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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