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改革不合理再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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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31日電)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無罪定讞,民間團體今天指出,司法犯錯,你我都是被害人,期盼改革刑事再審制度,建立有效改錯機制。

包括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民間團體組成的「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聲明表示,蘇案透過再審平反,是司法史上首件透過刑事再審程序無罪定讞的案例,打破司法死刑零誤判的神話。

聲明指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分別在2000年、2008年二次婉拒了當時前總統陳水扁的特赦,是相信總統的行政權固然可以平衡司法權,但司法在體制上本應有自我更正的能力。這次透過再審程序平反,三人對司法體制的堅持與勇氣,值得敬佩,但也見證台灣司法緩慢進步。

聲明表示,法官不是上帝,誤判固然可怕,卻是難以避免,但不願承認錯誤的司法,才是真正的恐怖;犯錯的司法,傷害了所有無辜捲入其中的每一個人。

司法一旦犯錯,受害者不止是冤抑的被告,相信司法人也深受其苦。司法應有勇氣,面對且處理自己的錯誤,才能讓大家消弭並放下因此而生的莫須有仇恨。

民間團體聲明認為,蘇案透過再審平反的艱辛歷程,凸顯刑事訴訟再審制度的嚴重缺失,現行的再審制度反像是掩飾錯誤的機制。蘇案平反,只是冤案平反的開始,當務之急是改革不合理的刑事再審制度。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蘇建和盜匪案宣示判決,認定被告3人無罪,同時援引妥速審判法第8條規定,宣告本案不得上訴最高法院,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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