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搶商家綁店員 判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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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9日電)葉姓男子潛入桃園縣一家照明公司行搶,並反綁會計小姐、關進廁所中,一審今天判男子7年2個月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有強盜等多項前科的54歲葉姓男子因經濟拮据,今年5月間持水果刀進入中壢市一家照明公司行搶,當時吳姓會計小姐聽到公司內有異聲,持廚房內的水果刀自衛。

法院表示,雙方持刀對峙數分鐘,葉姓男子最後以利器挾持女子,並以尼龍繩反綁會計小姐,關進公司內廁所,直到公司男同事上班時,才救出被害人。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依強盜罪嫌判葉姓男子7年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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