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贪官境外移資產 51艘頂級航母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8月20日訊】去年,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貼出過一份名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據這份2008年6月完成的課題報告,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但這並不是最新、最完整的資料。據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曾引用有關部門的統計稱,1988年-2002年的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如果按照當時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那麼迄今外逃資金應該超過1.5萬億元人民幣。

1.5萬億是什麼概念、相當於多少艘航空母艦呢?

我們以當今世上最大、最為頂尖拔萃的航空母艦--裏根號為單位,看看這1.5萬億人民幣是怎樣一個概念。

航空母艦羅奈爾得·裏根號是美國第九艘建造完成的尼米茲級核動力航空母艦。尼米茲級是當今世上最大的航空母艦,其中又以裏根號最為出類拔萃。這艘航母上面裝備了所有的最新科技成果,可停放85架戰鬥機。裏根號航空母艦造價為45億美元。

我們以今天的匯率大概匡算,45億美元相當於292.5億元。這樣,1.5萬億人民幣可以建造51艘與裏根號同樣規模、同樣先進的航空母艦(為了討論方便,暫不考慮其他技術問題)。

那麼,裏根號--這座九萬七千噸的安全堡壘、美國海軍最新武器大概什麼樣呢?

裏根號航空母艦艦長333米,艦上帶有兩座核反應爐,可供裏根號航行20年,完全不需要靠岸加油。這艘航空母艦就像一座城市。即使讓科羅拉多州阿斯本市的所有居民都搬到船上,空間也綽綽有餘。事實上,裏根號上能住下六千多人。設計建造時就做好了服役五十年的準備。裏根號甚至有自己的郵遞區號。船上儲備的食物和供給可以維持三個月的生活。另外,船上有3萬盞燈,1400部電話。走廊裏的纜線加在一起足有2100公里長。滿載時,這艘航母的排水量達9萬7千噸,也就是說,浮在水面上、它會排出一億九千四百萬磅的水,大約能填滿28.7個奧運規格的游泳池。

列位看官,中國海軍要是配置了這樣51艘--不!哪怕5艘--頂級航空母艦,釣魚島、南中國海的那些糾紛,還用得著列位現在這麼揪心嗎?

向境外轉移資產--豈止是金融穩定的事?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貼出這份稍稍有點過氣、名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課題報告,顯示中國腐敗官員通常利用現金走私、經常專案下的交易、對外投資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八種途徑向境外轉移資產,並稱這已對中國金融穩定造成了影響。

其中,用現金走私來轉移腐敗資產于我們尋常百姓比較好理解,主要有兩種方式:其一是腐敗分子本人夾帶在行李中直接攜帶出境,這種方式較為簡單,費用低,但同時可走私的數額較為有限,風險也比較大,一旦被海關或邊防機關查獲則是人贓並獲。其二就是腐敗分子通過某些代理機構(主要是地下錢莊)利用一些專門跑腿的“水客”以“螞蟻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邊境口岸(主要是深圳與香港、珠海與澳門海關)來回走私現金,偷運過境後再以貨幣兌換點(不少貨幣兌換點實質上都是地下錢莊在港澳地區分支機搆)的名義存入銀行戶頭。

此外,更有替代性匯款體系、經常專案下交易、境外投資、信用卡工具、借道離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關係人等轉移腐敗資產的多種技術手法,不一而足。觸目驚心。

人民銀行指出這些腐敗資金的外逃影響了中國金融的穩定。這是人民銀行的專業職責,自然毋容置噱。但是,我們老百姓看到的,這又豈只是金融穩定的事!

這些被貪墨、被轉移的所謂腐敗資金通常稱為“國家的錢”,其實國家是一個收稅、花錢的大機構,又何曾生產、創造過一毛錢的財富(印鈔票除外)。這些錢是改革開放以來全體中國人民創造的財富,是民脂民膏啊!大家都奮力在幹著,晃晃悠悠中,這些官員利用權力“巧妙地”把我們的財富分配和再分配走了。逃走一個、暴露一個,我們才知道又增加了一個貪官,才知道我們被“分配和再分配”走了這麼多錢。

其實,對於百姓,即便貪官的“腐敗資產”沒有外逃至國外,而是留在國內揮霍掉了、或者巧妙的轉移了(腐敗資金更通常的去向),我們的脂膏一樣已經被“分配和再分配”了。而腐敗資產外逃使得我們連收回(哪怕一部分)資金的可能性也變得渺茫了。

誰都明白,“外逃”貪官攜帶走的腐敗資金僅僅是全部被貪墨的腐敗資產中的冰山一角,是有機會外逃、並且克服困難成功外逃了的那一小部分。還有更多貪官(沒有抓之前算清官)人堅持在崗位上,錢卻已經悄悄地大量轉移到西方、轉移到他們口中抨擊的“敵對勢力”那裏。

所以,這又豈只是金融穩定的事!

西方國家的貪官或腐敗資金為什麼不“內逃”?

我個人有個幼稚的疑問:我國的貪官或腐敗資金動不動就外逃。看看上面人民銀行報告中的八種外逃方法,真是克服了艱難險阻、層層困難後才外逃成功的。俗話說:來而不往非禮也。西方的貪官或腐敗資金為什麼不“內逃”,逃來中國,這樣豈不是可以彌補平衡一下我國的“金融穩定”?

有人會說,因為我國有世界上最嚴格的外匯管理制度。資金進不來。行,我們就不沾這便宜了。那西方國家(譬如美國)的貪官或腐敗資金為什麼不“外逃”到其他西方國家?它們之間有著最自由、最寬鬆的資金流動渠道。沒有聽說美國的貪官或“腐敗資金”大量逃到加拿大或者挪威了。你如果去問美國人、問加拿大人、問西歐人、問北歐人,你一定會大失所望。你得到的回答是,他們根本就沒有那麼大量的貪官,根本就沒有那麼數額驚人、今天足以影響曼哈頓、洛杉磯、溫哥華樓市的腐敗資金!

為什麼呢?

原因也很簡單,在這些民主國家,市長、州長乃至總統,這些職位根本就不是謀大錢的位置。一則,社會經濟完全自由化,這些職位沒有權力染指具體經濟活動,更談不上審批(注意:這是腐敗的重要管道之一)了;二則,政府預算支出受到各級議會的民主程序的監督;三則,由於新聞自由,各級公共機構及其行為受到新聞媒體和民眾輿論的監督;最後,連他們的職位本身,也是定期由民眾選舉出來的,需要接受廣泛的監督。而已。

綜攝上述,要是不希望今後的凝結了中國人民血汗的“頂級航空母艦”繼續被貪官悄悄地、一艘又一艘移送至“敵對勢力”,除了“外匯管理”這樣的皮毛措施,除了證明是扯蛋的“自我監督”,看來我們全社會(包括朝廷還清廉的當權者和普通的老百姓),真得認真來思考“民主”這樁事了。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第四十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