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胞兄 最高可判5年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7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11日專電)韓國檢方以涉嫌收受鉅額賄賂,將前新世界黨國會議員、李明博總統的胞兄李相得羈押,依法最高可判處5年徒刑。

韓國「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根據檢方要求,於10日簽發對李相得的拘捕令狀。

這是自南韓於1948年建立憲政以來,首次發生現任總統胞兄被羈押的醜聞。

法院表示,有證據顯示李相得收受鉅額非法政治資金,考量到調查進展和嫌疑人的社會地位及政治影響力,嫌疑人可能湮滅證據,因此決定簽發拘捕令。

據報導,李相得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第45條,未依法收受政治資金者將可被判有期徒刑5年,或處罰金1000萬韓元以下。

檢方透露,李相得從2007年至去年,從所羅門儲蓄銀行會長林錫和未來儲蓄銀行會長金讚京(音)收受近6億韓元的資金。

另外,李相得還未經正常的會計處理,從可隆集團以諮詢費的名義收受1.5億韓元的資金。

李相得曾擔任可隆集團的社長。

報導指出,檢方認為,李相得從兩家儲蓄銀行會長收受的資金,並非是單純的政治資金,而兩家儲蓄銀行為拜託李相得出面代為關說,試圖阻止金融當局對儲蓄銀行的調查而向他行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