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獻:中共治下觸目驚心的新聞腐敗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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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10日訊】中國的新聞腐敗,比起中共高官的腐敗並不遜色,只不過新聞腐敗更具隱秘性,不太容易察覺。從通常情況看,新聞媒體越強勢,腐敗的程度就越高。比如正部級的官方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社等,其腐敗往往會比副部級的中央電視台、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更甚,比如2011年上半年筆者通過一次會議獲悉的一個信息稱新華社上海分社——原本是一個正廳級單位,但是去年上半年居然創下超過1.5億元的「收入」,令人驚訝。其因何獲得巨額創收所得,令人不解。新華社上海分社作為一個非營利性的服務性機構,是政府財政全額撥款的政府專門機構,即所謂「事業單位」,其人數不過百人,甚至記者不到五十人,但卻有如此巨額收入,其中難道沒有鮮為人知的腐敗?或者更多是權力資源的幕後交易。新聞腐敗,不僅僅有記者從業人員的個人腐敗,還有機構的腐敗,比如權力尋租,比如阻止輿論監督或壟斷發稿權、新聞發佈統一口徑等。新華社各級負責人本職是為中共歌功頌德,行使其特別的話語權,又兼顧為新華社創收,當然守土有責,所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兩手抓,結果新華社官員的提拔速度也是驚人的,目前已知有多名新華社副社長改任地方省委常委、副省長或宣傳部長,比如原副社長庹震出任廣東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原副社長魯煒出任北京市常委、常務副市長,地方大員的職位遠比新華社副社長更有提拔的空間,新華社社長李從軍就是從浙江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提拔到新華社出任正部級的社長,而且在地方政府的權力更大,權力尋租的空間更加擴大。

新聞腐敗必然與權力腐敗掛鉤,才能促進利益最大化。《人民日報》海外版的一位部門負責人親口告訴筆者,某些年前湖北某市市長為了盡快提拔為省級官員,就找到這位負責人,要求在《人民日報》(不是海外版)上刊登一篇署名文章,至於價錢則沒有說明,只是請記者提出來個數目(由記者開價或定價)。為什麼呢?因為市長不知道《人民日報》的內部規則,不知該如何張口,數目說少了,則容易辦不成事情。但這名部門負責人因為其個人原因不肯做這個事,就推脫了。但不久,他發現該市長的署名文章在《人民日報》刊發地方領導文章的顯著版面見報了,沒多久,該市長也確實得到了提拔,但至於花費多少錢,經誰的手,擺平或搞定了哪幾位《人民日報》社長或副社長、副總編,恐怕只有掏錢的和拿錢的等少數人知道,他們心照不宣。新聞腐敗,有的進入個人腰包,有的則進入所在媒體機構的賬戶然後再以獎金的方式分成,不光《人民日報》這樣,新華社這樣,《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也是如此,大家都有一個半公開的「潛規則」:跑步「錢」進,無「錢」不進。

據知情者披露,中共中央主辦的還有一個正部級的新聞宣傳機構叫《求是》雜誌,原名《紅旗》雜誌,1988年6月即趙紫陽出任中共負責人之際因對其僵化風格不滿意決定停刊,但鄧小平又換湯不換藥地辦了一個《求是》雜誌取代,「六四」後即1989年7月由原中央黨校主辦恢復為中共中央主辦,該刊以發表中共中央及地方正部級領導人的文章為主,一些想提拔的官員趨之若鶩地想通過關係努力在該刊發表文章,然後盡快走上提拔之路。但是,《求是》半月刊容量有限,需要排隊,或者希望渺茫,所以該刊又創辦了另一個刊物《紅旗文稿》,專門「釣魚」吸引一些想在《求是》雜誌發表文章但得不得滿足的地方領導人、部門領導人前來,他們的文章可以在《紅旗文稿》上發表,每年獲得驚人利潤。甚至該雜誌還在地方辦有「特刊」、「專版」,成立所謂「組稿站」、「記者站」、「辦事處」等等,甚至還有一些「山寨版」,只要花錢,幾乎沒有不能刊登的文章——當然前提不能出現任何政治敏感問題。諸如歌功頌德或者吹捧自己政績的文章,只要有錢開路,則是處處綠燈。一個雜誌,僅僅靠刊登一些帶贊助性質的領導講話,幾個經濟發達省份的記者站就可以每年獲利輕鬆達到 1000萬元以上。不光《紅旗文稿》這樣,就連雲南省以刊登長篇小說見長的文學刊物《大家》旬刊也利用版面刊登收費論文,新華社的報導稱每年獲利至少一百多萬,中國青年報的調查報導稱:「據推算,該『野雞刊』每年為雜誌社斂財,不會少於2000萬元。」但比起正部級的求是雜誌社《紅旗文稿》來也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新聞腐敗,說白了就是出賣自己掌握的公共輿論平台,即所在媒體的發稿資源,所謂守土有責,其實就是守「利」有責,一般編輯也能從中腐敗。比如《人民日報》或《地方日報》、《青年報》等等,每天大約有十六或三十二個版面,除了國際新聞版面很難利用自己的版面拿到「紅包」外,其他版面比如經濟新聞、社會新聞、農村新聞、教育新聞、文化新聞、科技新聞、理論版等等,編輯或部門負責人都可以拿手中的「版面」換取自己驚人的利益,有人對於國土有「寸土寸金」的說法,但編輯控制的版面也是「寸土寸金」,幾個釐米寬的豆腐塊版面就可以有數百乃至數千元的個人收入。沒有關係,沒有錢,無名作者幾乎不能在報紙上發表文章。所以,如今的新聞記者、編輯,幾乎都富得流油,他們也都是「靠水吃水,靠山吃山」,比如《法制日報》的記者利用其與各級政法委、公檢法和司法部門、監獄部門的特殊關係,為當事人「跑案子」,當「敲門磚」,甚至聯繫律師串通法官,收取不菲的「特殊辦案費」,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強姦民意,而且最後還不用寫稿,更不用辛苦發稿,只要把官司搞定,不見報比見報拿的「紅包」更多;再比如最高檢察院辦的《檢察日報》、《人民檢察》雜誌,就是靠吃各級檢察院而活得滋潤,最高法院則是有《人民法院報》、《人民司法》等機關報刊靠著各級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養活,這些報紙又是其主管單位的「小金庫」,無論是負責人還是普通編輯、記者無不有自己獲利的「責任田」,「幾分耕耘,幾分收穫」,一年下來,灰色隱形收入遠遠超過工資獎金等合法收入。當然,報紙並不都像《人民日報》、《法制日報》那樣好過,比如一些實力不太雄厚的報紙如《中國律師報》(中國律師協會主辦)、《中國合作新報》、《北京新報》等等,因為後台不硬,或者報導審查不嚴出軌了,早些年就被停刊了,所以有後台的媒體就「贏家通吃」,沒有後台的不是等死,就是找死,記者、編輯也先後被遣散走人。

中共治下的媒體特色就是「寧願當黨狗,不能亂張口」,所謂黨的喉舌其實是「利益最大化」,「輿論不監督」、「異地不監督」比「輿論監督」、「異地監督」更為重要,「報喜不報憂」更是黨報黨刊的日常特色,以至於中央部門的黨報黨刊和各地的日報幾乎都是有償新聞,幾乎都黨八股文章,或者都是領導講話或會議新聞,通過一張報紙上的通訊和消息的寫法,就可以計算出這張報紙的編輯、記者有多少「個人收入」或部門「小金庫」收入。一般中國大陸各部門(包括政府機關)主辦的新聞發佈會幾乎都有「紅包」,即車馬費,是記者、編輯個人的寫稿、發稿辛苦費,常常在百元以上至萬元以內。這些新聞版面,就等於編輯、記者的自留地,如果編輯本人同時兼任記者,即採編合一,則出賣版面的收入都可以全部歸自己。如果記者本人沒有版面可以發稿,則要拿出其個人「紅包」的一半分給編輯,這樣稿子就那個暢通無阻地得以在報紙上發表,讓出錢者心安理得。一些記者除了發稿賺取個人好處之外,他們還可以利用批評報導要挾地方政府的人員,要求地方領導人行賄報社,或送錢給報社,這就是有名的「輿論不監督」、「異地不監督」。《農民日報》河北記者站一站長李某就因為發現河北某地發生一起礦難並隱瞞死亡人數,要求當地縣委宣傳部出錢訂閱報紙,比如訂閱1000份或2000份報紙,報紙數額高達四五十萬元,而地方政府用公費訂閱了報紙之後,記者站長本人可以從中獲得30%或者更多的個人回報。此外,《農民日報》陝西記者站、云南記者站的站長們也都是如此「示範」,被抓的只是冰山一角。當然,《人民日報》和新華社記者也會採取通過為某些領導在報刊上發表文章為由要求地方宣傳部訂閱其旗下媒體,比如中國銀行、大型油田、電廠、聯通、電信、移動等國企,有些單位訂閱報紙常常高達數千份(訂閱單位常常轉送給客戶或當廢紙賣掉),最後公費買單,記者個人也隨之「致富」。

對於一些媒體來說,靠輿論歌功頌德創收遠比輿論監督更有吸引力,輿論監督往往有風險,甚至被監督單位「後台硬」可以導致該監督稿件「胎死腹中」,記者、編輯和報社常常無利可圖,而有償新聞、版面交易、吹捧領導等等常常使報社賺個缽滿盆滿。新聞腐敗的結果常常導致報紙無人看,但沒關係,本來報紙就是黨的喉舌,本來就不講真話,滿紙是垃圾言論,一旦黨垮了,這些喉舌也會隨之而垮,誰願意為它的生死負責呢?

而對於一張報紙來說,某些版面的編輯記者和某些欄目的負責人,都可以因版面交易、出賣版面而致富,但對於一些沒有新聞腐敗機會的版面或其他弱勢媒體的編輯、記者來說,則是儘量胡編亂造,發表虛假的洗腦言論,忽悠受眾,比如報紙上的軟文廣告太多,無聊搞笑的信息太多,報紙之間相互重複的信息太多,還有虛假低俗的東西太多,這些內容多是變相廣告,或者從網絡上無償下載使用,導致一張報紙看起來不是有償新聞,就是垃圾信息。這些垃圾報紙,最後只能成為廢紙。當然,如果中國立即政治轉型進入自由辦報時代,這些垃圾黨報就會完全倒閉,一張也不會剩下。或許,這一天就要到來了,正如蘇聯共產黨中央主辦的《真理報》在關門前被人唾棄那樣。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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