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宸:中國是法治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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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5月3日訊】 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說中國是法治國家,這話不要說美國人聽了會發笑,就是中國人自己,也覺得份外荒唐。劉少奇首先就不同意,中國真的是法治國家,為何我手拿憲法,說我是國家主席,紅衛兵卻可以把我揍個半死?副帥林彪也很有意見,中國真的是法治國家,何以老毛可以為所欲為?而我卻要慘死異鄉?除他倆以外,更不用說彭德懷、羅瑞卿、陶鑄、彭真、陳毅等等鬥爭經驗豐富的「老革命幹部」,恐怕個個見到這種屁話,都會怒火中燒,大罵「屁的個法律,老子被整得家破人亡時,又有什麼法律來保護?」歷史學家唐德剛教授上世紀七十年代回國時,就曾於此事請教於大陸幹部,中國沒有法律,靠什麼治國?接待幹部熱忱而又自豪地回答,「我們雖然沒有法律,我們的黨,自有政策。我們用政策代替法律」。用政策代替法律來治國,相信任何一個現代文明社會的人,看到這樣的回覆,恐怕都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政策這個東西,換成古代術語,也即是「聖旨」這一類的東西,如何又於法治社會相容?但這的確又是中國社會之現實。從1949至1977年老毛執政時期,中國就只有兩部法律:一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另一部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謂「憲法」,其實還不如一張廢張,誰也不曾認真對待。老毛本人不就說,自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至於後一部「婚姻法」,出台目的更是為了讓大小功臣享受點「歌兒美女」,方便糟糠之妻讓位而已。雖然後來改革開改,陸續出台了許多法律法規,表面上看好像一派光鮮,但黨政不分,司法不獨立的體制,何嘗不是繼續著「政策治國」的怪狀?所以,眼見他們又道貌岸然地向全世界宣稱自己是法治國家,便忍不住發笑,中國有法治,不如說中國一個貪官污吏都沒有好了。外交部姜瑜曾有一句名言,不要拿法律來當擋箭牌,這句話原封不動回贈給他們,恰恰好。

文章來源:《一五一十部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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