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曉平:國外做義工與學雷鋒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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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3日訊】在國外,做義工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大約從中學時代開始,一直到老得不能動彈之前,不同的年齡段有不同的義工可做。記得前不久「馬丁路德金日」,全美休息,奧巴馬就跑到學校裡面去做義工。甚至國外中學的課程還包括一定的義工學分,學分不夠是不能畢業的。可見還帶有一定的強制性,看中國的新聞報導,將要把學雷鋒作為中小學生素質教育的一部分,學雷鋒的行動又在國內展開了。那麼國外做義工與中國的學雷鋒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就我觀察,除了兩者都是提供免費的勞動以外,有著本質的區別。

第一,國外做義工不與義工之外的精神掛鉤。

國外做義工有兩個主要的目的,一個是對社會的一種勞動力善捐,另一個是通過義工使自己學到東西,當然還有一些其它原因的義工。但義工就是義工,在義工背後沒有再去宣揚其它的東西。

而中國宣傳的卻是雷鋒精神,是在宣傳雷鋒做義工為社會做好事的同時,捆綁了雷鋒身上其它的一些東西,比方說對黨的忠誠,對毛主席的熱愛,對社會的知足和感恩,對組織的服從。

這就像假如我去宣傳一個看似善良的老人,一生為社區做了無數的好事,還給國家捐了很多錢。同時我還提到他是個毒品犯,一生為了販毒兢兢業業,所以積累了很多個人財富。你說我能這樣宣傳嗎?

第二,國外的義工起到的是補充社會勞力的作用,而不能導致社會效率低下。

這就像是在說一個人在高速公路邊上做義工撿垃圾沒問題,但是你不能站在馬路中間妨礙正常的交通。

國外的義工除了個別比較特殊的行為以外,一般來說都由需要勞力的部門主動發出義工需求。比方說大型活動、圖書館、非盈利機構、社區服務等等。他們會將義工的人數,年齡,還有職責羅列得清清楚楚。你不能說我想照幾張做好事的相片去幫人家掃地,那人家清潔工的勞動就閒置了。這樣義工的行為就並沒有起到給社會提供勞力的作用,而是造成整個社會分工的混亂,讓被莫名其妙替代勞力的那些人無所適從,導致社會效率低下。這樣的義工純粹是在給社會添亂,除了作秀,沒有任何積極的作用。

第三,做義工者可以通過義工的行為學到東西,其實是雙贏的結果。

國外中學為什麼把義工也算學分,是因為這是孩子瞭解社會的一個必修課,國外的大部分義工都有簡單的培訓過程,會給你講解很多職業規範。比方說一些大型活動讓孩子去充當疏導員,你可以瞭解很多疏散的規則,如果你遇到火災,就不會像中國那樣讓領導先走,而是遵循一定的規則。我女兒每週都要到圖書館去做義工,那麼她得到的培訓是圖書分類知識。

第四,對成年人的義工不應該有強制性。

北美的大學錄取非常注重義工經驗和社會實踐經驗,以保證培養出來的學生不是書呆子。但是18歲成年以後,對義工的要求就不得有任何的強制性。不像在中國的某些單位裡,下班不能回家,因為上級指示要搞學雷鋒活動,你不參加就會扣獎金,這在過去非常普遍,現在這種現象依然存在,這在國外會被視為是侵犯人權的。

國外只有一種情況對成年人的義工是強制的,那就是你犯了民事罪,法庭會判你在自己的社區做多少個小時的義工,這不算侵犯人權。還有一些假釋犯人,可以用做義工來換取減輕一些監禁等等,除此之外,在別人不情願的情況下讓人勞動,而且不給報酬,這不是奴隸社會嘛。

現在在中國,人們討論學雷鋒到底是不是過時了,這其實是一個混淆是非的提法。是把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故意捆綁在一起,做義工本身沒有過時的問題,而且在中國需要一個科學管理義工的體系,讓任何一個人都有向社會善捐自己勞力的機會,從中還可以學到東西和建立社交,這一點反而要去提倡。

而什麼東西過時了呢?是雷鋒身上那種封建的愚忠,是那種毫無明辨是非能力的盲從,是那種說一套做一套的表現方式。他說做好事不留名,但照片與日記都歷歷在案,這種作秀的手法已經過時了。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仁慈善良,對社會抱有感恩之心,就像雷鋒那樣。但是最擔心的又是什麼?就是別讓壞人給利用了。學雷鋒沒問題,相信雷鋒的本質是善良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明辨是非的獨立思考能力,還有自己做人的善惡觀點。

雷鋒說過:「對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溫暖對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樣火熱對待個人主義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對待敵人要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糟糕的是你連誰是敵人都分不清呢,但願這不是全國人民需要學習的。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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