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穎:全勤獎「逼」死打工妹只因維權意識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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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2月28日訊】1月5日清晨,打工妹杜娟在車間的衛生間裡碰傷了頭,因為事關600元「全勤獎」,她自服止痛藥,忍痛工作了3天,堅持到休息日才去醫院,但醫院檢查後發現是腦出血,由於錯過了最佳治療事件,一週後,杜娟搶救無效死亡。(據《南方日報》)

這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悲劇,充滿了種種遺憾和玄疑——一次偶然的入廁,碰到本不應該亂動的門,撞傷了頭之後,沒有第一時間去醫治,而是為了「全勤獎」勉強拖了三天,最後病重不治。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個24歲的年輕生命,都死得太值了。

善良的人們,總會在悲劇發生後,設想各種假如:假如門不亂動,假如打工妹自我保護意識更強些及時提出工傷並要求治療,假如廠方及她身邊人的安全意識和衛生常識更多些,結果會是怎麼樣呢?以上假如,有一個成立,這出悲劇,很可能就不成其為悲劇了。但遺憾的是,一切善良的假想,都不成立。

所有事後諸葛亮式的假設,除了徒添遺憾之外,於死者和事情的處置沒有任何意義。人們試圖從這條似曾相識的新聞中,找出更多的「新」東西來。但同樣遺憾的是,這則新聞確實乏「新」可陳——我們的新聞,實在不缺因這樣那樣意外而受傷甚至死亡的打工者,也不缺少因為各種原因而錯過醫治良機最終死去的可憐人,打工妹杜娟的死,連同她和許多打工者一樣患著的貧血病以及以拖延和止痛藥作為惟一療傷手段的醫療方式,都那麼不新鮮。有的媒體同仁,將著眼點放到了「全勤獎」上,認為,如果沒有這獎,也許杜娟就不會那麼執著地硬抗。但這種完全建立在假設基礎上結論,又有什麼意義呢?是不是想由此推出打工妹是被「全勤獎」逼死的呢?而據我所知,因為拖延而貽誤病情的事情,可不是獨家發生在有「全勤獎」的企業裡。

那麼,杜娟的死亡,除了悲傷之外,就不能帶來一些具有反思意義的東西嗎?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從她的死之中,可以看出,在當下,打工者們的維權意識太淡。按照常理,上班時間在廁所裡被門撞到,這是工傷,不說需要像某些福利好的單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但給一定的時間去醫務部門檢查並適當休息的權利是應該有的。但很遺憾的是,杜娟根本連這種意識都沒有,甚至連起碼的不妥,都沒有感覺到,這就像筆者曾經幫助過的一些塵肺病患者一樣,生病之後,只覺得是自己倒楣,壓根沒有想過要找自己曾為之賣命的老闆們理論。

除此之外,杜娟在頭撞到甚至劇痛難忍的情況下,因為「沒有流血」而放棄即時去醫院治療,也是一種醫療常識欠缺的表現。稍有常識的都知道,頭被撞出大包,不出血比出血還可怕,很可能是內部組織出了問題,絕不會像小孩子摔個青包抹點菜油就散了。對於這麼重要的部位出現的傷情,大而劃之地敷衍了事,表現出來的,其實是一種常識的欠缺。

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欠缺,醫療常識匱乏,這是杜娟悲劇的主要誘因,這也是當下中國打工階層的現實困境。正是因為這種現狀,就引出第三個也是最重要的問題——相關監管和職能部門,必須擔負起更重大的責任,守好最後一道關口,既要從法律層面,制訂有利於保護處於弱勢地位且知識和意識欠缺的打工者,加強維護打工者們的合法權益。又要從教育和知識普及的層面,對他們進行權益意識的培養和和醫療科學常識的教育。這樣的工作做得越多,而類似的悲劇,就會越少。而更多的像杜娟這樣的打工妹,就會永遠以相忘於江湖的姿態,平靜地過著她們的小日子,即使不富裕,但至少還安全。

文章來源:《天涯社區》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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