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彩員工舞弊 監院糾正體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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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林書豪」旋風,讓運動彩券搶搭這波熱潮;不過,監察院今天公布「運動彩券員工舞弊案」調查報告與糾正案,直指體委會對運動彩券業務的監督管理有重大疏失,糾正體委會。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黃武次、程仁宏、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體委會,並要求議處相關人員。

監察院指出,運動彩券是預測各種運動賽事過程及結果的遊戲方式,運彩公司值班督導林昊縉在100年5月12日至同年8月20日期間,多次在系統已自動啟動「停止銷售」後,登入系統「重啟銷售」,由友人協助購買彩券,不法投注,贏得彩券獎金,圖謀己利。

程仁宏表示,監察院調查此項弊案,發現體委會三大違失,體委會是運動彩券主管機關,竟對運動彩券投注作業系統完全不了解,監督管考流於形式。

程仁宏說,體委會根本沒有發揮主管機關該有的作為、督導考核,依運彩公司作業流程,營業結束須列印檢核報告,這些報表裡面也清楚列示7次異常重新銷售,但是相關人員卻沒有追查這些異常訊息,而是「報表來就簽名」,徒具形式的稽核作為,使運彩公司員工得以多次順利獲取不法利益。

他說,體委會對於運彩發行機制出現「沒有人、不專業、不查核」三不缺失。

程仁宏指出,體委會於100年9月6日接獲經銷商舉報運動彩券有異常投注情事,體委會卻沒有任何警覺,該作為而不作為,還以經銷商不願具名、不願做成正式會議紀錄等理由,請經銷商自行向北富銀查證,體委會根本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該作為而不作為,也喪失第一時間發現弊案的機會,一直到媒體披露,體委會才到北富銀了解案情。

黃武次、程仁宏、楊美鈴指出,依照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規定,「運動彩券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員工,不得購買或受讓運動彩券」,以杜絕弊端,但是監委調查發現,涉入弊案的運彩公司員工林昊縉竟然3次以本人名義領取彩金,北富銀顯然沒有建立兌領彩券獎金的管控機制,讓相關規定形同具文。

程仁宏表示,最近的「林來瘋」引起民眾對體育的狂熱,但是消費者願不願意購買運動彩券,事關主管機關能否公平、公正、公開強力監督運彩公司,必須依法發行與管控,才能重拾社會各界對運彩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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