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話辱妻 夫判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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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8日電)黃姓女子婚後隨丈夫移居國外,隔年因適應不良隻身返台,遭丈夫在臉書上粗話辱罵,黃女提告求償。板橋地院審理,判決丈夫應賠償新台幣20萬元。

根據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黃姓女子控訴,與丈夫在民國98年間結婚,婚後隨丈夫移居新加坡,但因難適應當地生活,於是在隔年隻身返台,與丈夫分隔兩地,丈夫因無法掌控妻子行蹤而心有不滿,傳送多封電子郵件、簡訊恫嚇。

黃女表示,丈夫後來還變本加厲到她的臉書(Facebook)的塗鴉牆上留言,辱罵粗話,她因不堪受辱,憤而提告。

丈夫辯稱,妻子婚後花光他的積蓄,回台前還取走手機、電腦等物品,回到台灣後就和他斷絕聯絡,因此認為遭到妻子詐騙,才留言要求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法院審理,丈夫被依恐嚇及公然侮辱等罪分別判處3月徒刑、拘役40天確定;妻子認為,生活已遭受干擾,還被人指指點點及留言詢問,導致憂鬱症復發,另對丈夫求償精神慰撫金845萬元。

法官認定丈夫行為已貶損黃女名譽,但函詢黃女就醫的診所,認為黃女憂鬱症復發原因難認確與丈夫有關,審酌兩造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等條件,判決丈夫應賠償妻子2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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