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毒犬無成效 關稅總局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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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21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關稅總局推緝毒犬制度,民國92年至95年受訓3隻緝毒犬只受檢疫犬訓練,無緝毒能力;原規劃緝毒犬隊只建置完成17組,工作時數長又無效,關稅總局遭糾正。

監察院調查發現,為強化緝毒工作,截毒於關口,關稅總局自民國91年起推動緝毒犬制度,民國92年至95年陸續完訓3組緝毒犬隊(緝毒犬及領犬員),並在桃園機場執行緝毒工作,但都無緝獲任何毒品。

同年,關稅總局邀請澳大利亞海關緝毒犬訓練專家評鑑,發現緝毒犬受的是「檢疫犬訓練」,完全無緝毒能力。

監察院調查,關稅總局民國96年與澳大利亞簽署「台澳海關緝毒犬育種、訓練運用、情資分享及貨物旅客篩檢互助瞭解備忘錄」,以協助台灣建立緝毒犬制度,關稅總局原預定明年建置40組緝毒犬隊,但因台灣缺乏專業的緝毒犬訓練師及犬隻育種能力,將40組緝毒犬隊調降為35組。

監察院發現,關稅總局至民國99年底,僅完成12組緝毒犬隊,加上外國協助訓練的5組犬隊,合計僅有17組緝毒犬隊,其中,12組配置到台北關稅局,5組配置於高雄關稅局執勤,而基隆及台中關稅局尚未建置緝毒犬隊,造成查緝漏洞。

目前執勤的緝毒犬隊,負責機場、機艙、郵局、快遞專區及貨櫃集散站等處所查緝,平均每月工作時數高達205小時,工作時間過長且執勤幅員廣闊,不但緝毒犬隊負荷過重,且無成效。

為此,監察院糾正關稅總局,對於緝毒犬隊的建置訓練缺乏審慎評估,專業能力不足,以致計劃執行進度落後,應予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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