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告侵權 摩托羅拉敗訴

Facebook

【新唐人2011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台北21日電)全球軟體巨擘微軟指控摩托羅拉移動Android智慧型手機侵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初判出爐,微軟勝訴,Android平台侵犯其1項專利。然而微軟未能說服法官,其他6項專利也遭侵權。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艾瑟克斯(Theodore Essex)在公告中表示:「產生會議要求和群組時間表的專利遭侵權。」這項裁定仍需經委員會複審,一旦終判確定侵權,侵權產品將禁止在美銷售。

摩托羅拉行動控股公司(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 Inc.)已經被Google併購。

微軟商務副總裁兼副法務長霍華德(David Howard)表示:「我們對ITC初判裁定摩托羅拉侵犯微軟1項專利,感到欣慰。」「一如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宏達電、宏�和其他公司瞭解到,透過授權尊重其他智慧財產權才是正軌。」

微軟聲稱其發明被Android智慧型手機廣泛使用,也對推出採用Android作業系統電子書閱讀器Nook的邦諾書店(Barnes & Noble Inc.)提告。

微軟尋求禁止摩托羅拉Android平台裝置,如Xoom平板以及Atrix、 Droid 2、 Droid X、Cliq XT、Devour、Backflip、Charm和Cliq等智慧型手機在美銷售。

微軟宣稱摩托羅拉產品侵犯7項專利,這些專利「攸關智慧型手機用戶的使用者經驗」。

這些專利包括1998年的允許用戶選擇檔案名稱,毋需侷限在11個字以下,和2002年的專利,在群組中產生會議要求的方式,以及2010年涵蓋可知悉裝置訊號與電池電力方式的專利。其中2002年的專利經裁定遭侵權。

微軟在摩托羅拉拒絕支付權利金後,於去年提告。

上週在德國慕尼黑微軟告摩托羅拉侵權案的法院聽證上,後者律師代表葛洛許(Marcus Grosch)表示,自10月會議後,雙方在可能的官司和解上,進展不大。

微軟律師海斯(Peter Hess)向法院表示,任何的和解將俟Google完成和摩托羅拉的125億美元合併案之後。

Google曾表示,買進摩托羅拉的原因之一是取得專利,俾以對抗針對Android平台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排山倒海而來的專利爭訟。

摩托羅拉也在歐美兩地控告微軟侵權。其中在ITC的案件關於Xbox電玩系統。根據ITC網站,此案由艾瑟克斯審理,預計在1月23日公布裁定。

微軟指控邦諾書店案也預定在2月由艾瑟克斯審理,涉及不同的專利。

總部位於紐約的美國最大連鎖書店邦諾書店指控微軟濫用專利,收取Android裝置的權利金,並要求司法部調查微軟是否意圖推升Android成本,影響市場競爭。(譯者:中央社劉淑琴)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