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象:普法人成罪犯 犯法人在執法(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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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陳子善採訪報導)洪茂先為河南省商城縣伏山鄉楓樹村人,今年8月4日商城縣公安因10年前的舊事,乘私​​家車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秘密違法抓捕了洪茂先。洪茂先的兒子洪祥說,今天其父還在非法關押當中,​​在無奈的等待當局的判決。

洪祥像新唐人透露:他們(政府)說我爸的事不該上網,上網是反黨。「我爸不存在錯誤,地方政府非要抓,問他們(抓人)理由他們說是上面讓抓。我媽去找政法委書記陳功(音),他說要我母親一輩子見不到父親。我媽問他們要逮捕證,他們後來才補上。問他們要卷宗,他們找不​​到。他就是不講理,他就是硬判你,說白了政權在他手上!」

今年的8月4號,二十幾個人開著私家車,無警官證無逮捕證。帶第二天晚上才匆匆忙忙簽發了一個逮捕證。宣讀以前,一個人每年交200多元(村里的農業稅等),縣有70多萬人口,他們六年要貪污多少錢?文件96年下發了,一直被壓著。2002年被洪茂先宣讀出來,老百姓知道了就不交(錢)了。洪茂先擋了他們的財路,他們(政府部門)最恨的。

洪茂先腎結石很痛,也沒有住院醫治,只是掛了幾瓶水。不能取保候審。包括逮捕證也是違法的,逮捕證本來是黑字上蓋紅印,卻變成了紅印上寫黑字。上面什麼也沒寫。我父親被秘密開除黨籍,這一切我們一家人都毫不知情。

洪祥最後像新唐人表示:我父親並不是犯罪,我希望有一個公平有一個公正。但是就現在的情況我不好說什麼也不能說什麼。現在的情況就是:沒有你(老百姓)講話的權利,也沒有你(老百姓)講道理的地方。傷心也沒辦法,事情也已經這樣了。

據悉:自2007年李紹文當上了商城縣委書記、李高嶺當上了縣長以來,商城縣人民被推行了恐怖的管制政策,在市委的大力配合下,商城縣一批又一批上訪的人被捏造罪名送進了監獄和精神病院。雖然多起案件引起了國內外的關注和指責,但他們對國內外的指責熟視無睹。為了能某些目的,繼續不斷的抓捕上訪的人。

如河南省商城縣金榮山先生等人,在揭露中共官員運用各種手法撈錢貪腐後,有的被非法關押,有的判刑,有的關進精神病院被強行灌注精神病藥物摧殘。金榮山先生對新唐人表示:現在(中共)法律不是來打擊壞人的,而是來迫害正義的人士的。現在我們官員貪污很普遍很多。失去了監督和製約,權力都是相互保護和利用的,你比如說法院:它不是用來懲治壞人的,和打擊腐敗的,而是為了保護官員利益的。你像公安它不是搞治安的,而是加害百姓,打影響他們撈錢的一種工具。它就形成了這種相互包含,相互庇護的一種工具了。 (中共)能治理腐敗倒還有救,腐敗治理不了,誰也救不了他們(中共黨徒)!

因2002年洪茂先將中共中央96年13號文件和99年65號文件公佈於世,而當地政府6年來還一直在收著農民的各種稅。於是在2002年元月1日4點多鐘河南省商城縣發生了農民維權的“伏山事件”。在這次官警和農民的衝突中,107名官警為了能逃生,脫下了象徵自己威嚴的各類警服和大蓋帽,落荒而逃。事後周邊三省數万名群眾前來圍觀十一輛商城縣警車被徹底砸爛的。群眾看到交警、公安、法警的大蓋帽扔在荒涼的稻茬上,都大笑不止。事後因事起當地政府貪污,為了象社會隱瞞真相,政府宣稱不追究任何人的責任。當時洪茂先寫了懺悔書交當地政府表白(內容見後文),但是被壓著無人敢問津。事過10年洪茂先等人被莫名逮捕秋後算賬。

以下是懺悔書內容:

懺悔書

商城縣的父老鄉親,「父母官」幹部領導:

我叫洪茂先,住伏山鄉楓樹村,我現在向你們公開認罪,我以前的所做所為有許多錯。

第一錯:我不該去參軍。

當時自認為當兵扛槍、打仗立功,入黨是為人民為黨、為社會做好事做貢獻。學生時代的我,滿腦子裝的都是如何向書本上的戰鬥英雄學習,如何如何為保衛國土的安全,保衛邊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殺敵立功,報效國家、黨和人民。那怕是戰死殺場也無所畏懼,憑自己的匹夫之勇報效祖國。當自衛還擊、保衛邊疆的功章佩戴我的胸前時,自豪感充塞了我的腦瓜。哈!我為黨、為人民作貢獻啦,連鎖反應使我走錯了第二步。

第二錯:我不該申請入黨。

當時入黨以為是自己進步的表現,是對理想的追求。我認為入黨能更進一步為黨、為人民多做好事,多做貢獻。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黨組織的大門總算進去了。入黨後,自己做為一名黨員決心一定要聽黨的話,黨章經常學,黨叫幹啥就乾啥。決心為黨中央做好眼晴、耳朵的作用,按照黨中央的要求嚴律自己,黨的利益高於一切,只要是黨中央的決策,為人民的好文件都要去學習,自己總認為黨中央的文件就跟過去的皇上聖旨一樣。誰不去宣傳、執行、捍衛,就是對黨的不忠。如果不是入了黨,我就不致於走錯第三步。

第三錯:不該去帶領人民學習宣傳中共中央96年13號文件和99年65號文件。

兩個文件都是黨中央下達給地方政府關於如何減輕農民負擔的好文件,從96年到200 1年被地方政府扣壓達6年之久的黨中央文件,終於和我們見面了,在一部分思想上不聽話農民的影響下,我認為作為一名黨員,面對被地方上扣壓的黨中央文件,我不去帶頭宣傳就有愧于黨的培養。更不該拿著2001年12月26日從伏山鄉政府書記、鄉長當面給我們的中央文件下去搞宣傳活動,迷惑人心。

2001年陽曆年這天,我們不該組織了一次宣傳黨中央13號文件的宣傳活動。在宣傳活動中,我們遭到縣委、縣政府派來的大批公檢法幹警的抓捕,抓去就得了。更不應該與地方官爭論什麼宣傳中央文件的是非問題,官民互論道理時雙方發生了大搏鬥,激起了民憤,造成了警車10多輛被掀翻,因宣傳中央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引發的特大惡性案件。現在我們的人生安全沒有保障,聽一些好心人講,我們隨時都有可能被地方政府內的腐敗分子派出的殺手滅掉。目前,我們的精神受到了莫大的傷害、打擊,已到了崩潰的邊沿。

為此,我真誠的向人民、向社會各界、向黨公開的懺悔認罪,像我這樣的黨員跟不上形勢,於黨、​​於人民、於已不利。望引以為戒,望五十四軍的戰友們不要向我學習,望黨員同志們不要向我學習。望有正義感的社會各界人士官民,一齊行動起來批評我吧!

一個不合格共產黨員的懺悔

洪茂先

200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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