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訪民依法申請遊行 首次獲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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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1日訊】(新唐人记者唐心明采访报导)天津維權人士張建中,傅玉林,高香洪等三人代表175位訪民,向天津市公所提出在12月4日法制日舉辦示威遊行的申請,11月30日獲得當局受理和通過,這是過去多年來,天津訪民申請遊行首次被同,訪民代表張建中隨後辦理了遊行登記手續。

張建中表示,由於司法制度的腐敗,造成無數冤假錯案,原本應該保護公民的法律,卻變成打壓訪民、維權人士的工具。他希望透過12月4日法制日的遊行示威,曝光腐敗,並要求司法公正,切實履行職責,維護公民的憲法權益。

張建中: 「我們選擇在12,4日法制日遊行,進行一次法制宣傳,督促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懲治這些貪汙腐敗、貪贓枉法、不為百姓做事的腐敗份子,不要讓這些久拖未解的案被人為操縱干涉,不讓這些腐敗再繼續下去。」

張建中因實名舉報天津的貪腐官員而遭打擊報復,被單位辭退,曾被拘留毆打。其後勞動仲裁雖然裁定「立即恢復」他的工作,但法院卻一再拖延,一直沒有執行。

他指出,不論是暴力拆遷、勞工權益等等,訪民們多次依法向各單位上訪和申訴,但從未獲得合理解決。現在公權變成了流氓,勞動教養也變成公安部門用來鎮壓和維穩的私立機構。

張建中: 」在漫長的依法維權過程中,我們曾到過天津市各級職能部門和全人大,中記委,國家信訪局,政法委,最高法院,住建部,公安部,監察部等部門多次上訪及控告,始終得不到相應的答覆和解決,歸根結底就是政府部門貪贓枉法,才形成麼多久拖不解的案子。(示威遊行)給他們曝光於天下,引起國家政府的重視,也讓全國的人民都能起來維護和推動我們的民願,促使我們國家的政治改革。」

張建中說,以前他曾在北京申請在普法日遊行都被拒絕,這次是第一次在天津申請獲得當局同意,但申請的過程中曾遭遇當局許多阻力,甚至有訪民被要脅,

訪民代表張建中:」我們堅持天天去,也是經過了多次的協商和不懈的努力,其中也包括了幾次爭執和衝突,他們也給我們全程的錄影。」

張建中隨後辦理了遊行登記手續,他強調,參與遊行的人需要先簽名作實,希望有過萬人參加。

他說:」要簽名才能參加,屆時會有統一的名牌,防止有人搗亂,然後公安就以此為藉口鎮壓,我們希望人越多越好,目標是上萬人。」

另一位訪民代表高香洪認為,選在12月4日法制日舉辦示威抗議遊行,是要讓老百姓明白申請遊行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力

訪民代表高香洪:」12月4日是法制日,我們就是要求有關部門要按法律執行,目的就是維護合法權力來宣傳法律,維護我們的尊嚴,老百姓都在說,打沒有用,找沒有用,我們找過很多部門,他們都在敷衍推託,法律不是給某個機關定的,現在就是權大於法。我們讓所有的人都明白申請遊行是法律賦予我們維護人權的權利。」

已簽名參加遊行的天津訪民李淑春,因遭強拆而失去家園,為此上訪多年都沒有結果,期間更三度被強行關進精神病院,又曾被暴力毆打至重傷。李淑春說, 這次的活動意義重大。她說:我肯定參加,用這種方式表達我們強烈的訴求,讓政府,司法機關知道我們是不會放棄的,一定會鬥爭到底。

計劃的遊行示威於12月4日在天津市進行,歷時三個鐘頭,將途經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最後在公園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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