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教育經費增2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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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0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年度預算,提升為前3年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預計增新台幣200餘億元。

立法院教委會上午審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多項法案,其中行政院版在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中指出,為配合12年國民基本教育將於民國103年實施,以及實施前的推動工作,都需要有充足的教育財源,以保障政策穩定執行,因此提案修法。

教委會最後初審通過行政院版的提案,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從原本的21.5%提升到22.5%,預計每年增加200餘億元。

另外,教委會也初審通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慧、郭素春等人提案的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學生,如果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應通知其家長、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並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訂之。

如果被通知參加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者,經書面通知3次以上沒有出席的話,主管機關可以委託家庭教育中心等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身兼教委會召集委員的陳淑慧表示,對於學齡兒童健全人格的養成,光靠學校教育是不夠的,必須配合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行整體性的規劃,讓家長、老師、學生一起來參與,在專業社教機構的引導下,建立正確的觀念,才能導正學生的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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