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警方該不該充當「吳法天」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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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26日訊】11月中旬,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報警,稱有人在網路微博上實時發布擬對其攻擊的信息,稱要到家中登門毆打。「吳法天」十分害怕被打,稱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接警后,警方固定和留存證據,並鎖定當事人閆某。近日,北京警方將閆某行政拘留5天。(11月25日《新京報》)

「吳法天」本名吳丹紅,最近一年來,他在互聯網上十分活躍,有頗多出位的言論,因為頻繁攻擊有良知的媒體和媒體人、知識分子、藝術家,結果被網民稱之為「高級五毛」。吳丹紅雖然企圖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但最終,網民通過人肉搜索,他的真實身份便無處遁形,最終,他也不再對自己的真實身份繼續隱瞞,並且在新浪微博上以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的身份加以認證。

眾所周知,「五毛」喜歡發表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言論,而有「高級五毛」之稱的吳丹紅更是不放過一切機會擾亂公眾的視聽,與主流公眾輿論對抗。因此,在互聯網上,吳丹紅可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就在今年上半年錢雲會事件之後,筆者因為轉帖了一篇他人撰寫的稱許志永等人在調查此事時收受賄賂的文章,結果被吳丹紅污衊為「實名造謠」。顯然,吳丹紅這才是實名造謠。

諸如吳丹紅、方舟子、司馬南這類人,經常以造謠的方式攻擊他人,但是警方卻對他們的這種違法行為視而不見。而吳丹紅一旦報警舉報他人威脅他,警方馬上採取行動,對相關人士採取措施,反應之神速令人驚嘆不已。正如地產大亨任志強舉報網友誹謗,結果被行政拘留10天,所幸的是,此事最終被法院判處警方違法。

在媒體報道了閆某被行政拘留5天的消息后,從鳳凰網等門戶網站上的新聞跟帖看,絕大多數網民都認為吳丹紅該打,可見,吳丹紅有多麼不得人心。人是感情動物,在情急時難免有出格的言論,如果只是喊打喊殺,不應該為此而付出被拘留的代價,除非真的延伸到了現實中,警方才可以根據法律法規採取行動。

筆者因為為弱勢群體說話和批評官方,在自己的博客和郵箱中經常受到恐嚇,有些地方的警察甚至匿名對我發出抓捕甚至是刺殺的恐嚇言論,但我毫不畏懼,也不曾報警舉報。因為我知道,我不像吳丹紅和任志強,警方不太可能會為我在這方面效力。

針對此事,北大社會學教授鄭也夫也人認為警方不應該介入,他告訴記者,網路給社會增加了一個新的維度,人們有新的渠道可以發泄,按照網路即成的一種形態,發泄、指責、謾罵在網路中已不算出格的事,但不該把這種虛擬世界的規則延伸到現實生活中。他舉例說,足球場上大喊大叫的形態,不一定在咖啡廳、餐館里適合。足球場看台就是球迷的發泄地,社會中有隔斷,將這些環境區分,一個環境有一個環境自己的規則。網路上對罵的傷害程度,往往比面對面指著鼻子罵人要輕,而把這種情緒轉移到真實世界,十分不恰當。

希望北京警方能停止對閆某的拘留,並向閆某道歉。同時,也希望在今後,各地警方不要輕易對在網上的有過激言論的網民採取法律措施。倘若非要採取法律措施,那麼就請一視同仁,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1年11月25日

文章來源:《參與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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