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母子寫信求助 不成欲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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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訊】雲南省昭陽區一位祖居被強拆的百姓崔昆,給昭陽區政府,區委書記馬吉林寫了一封求助信。信中表示,如果省委省政府領導不為他一家老小申冤做主,如果得不到公道,他和母親只有到昭陽區政府門口去自焚了。

雲南崔昆:「因為我們家的祖居被強拆了,然後,我們找政府,一直在找政府,一直在要求他們公平、公正的解決,可是,他們一直不解決。母親和我現在一身重病,在這種絕望的心情下,我們現在只有選擇自焚。來維護我們的合法產權。」

以下是崔昆寫給昭陽區政府,區委書記馬吉林的的求助信。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領導:您們好!

我是雲南省昭陽區一位祖居被強拆的老百姓崔昆,懷著對昭陽區政府,區委書記馬吉林的徹底絕望,在悲痛中給您們寫了這封求助信。請求省委省政府領導為我一家老小申冤做主,如得不到您們住持公道,那我和母親只有到昭陽區政府門口去自焚了。

2008年9月20日,區委書記馬吉林在拆遷動員大會上承諾,這次拆遷只要是老百姓的私房有證據的,就要落實退還給老百姓。 2009年2月13日,我們按照政府要求把材料上交後一直得不到解決。晚上強霸我52年的祖​​居。萬和醬菜廠讓我們搬出祖居,為防止祖居被強霸者強拆,我們搬進了自己的祖居,接著幾天萬和醬菜廠的叫了幾十個黑社會的人來打我們,並要強拆我合法祖居。

2009年7月22日,昭陽區人民法院官商勾結,以佔有物返還判我們敗訴。而對我們提出的此案屬產權落實歸屬問題不聞不理;2009年11月13日,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我們律師提交的新證據不受理(此新證據可以明明白白證明產權屬於崔家),再次判我們敗訴;2010年8月15日,我們向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訴狀,時間過去一年多了,至今他們都沒給我們做出任何答复;2009年4月20日,省長到昭通視察,我跑到省長身邊喊冤,可省長不理。

2009年4月25日,中央民政部領導到廉租房視察,北城辦事處原主任李新文下令,把我妹妹非法抓到北城辦事外,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同時還把另一個婦女卯世美,上身衣服全部扯爛剩下一件胸衣,從地上一直拖到車上去,也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

2010年4月27日,法院執行庭、市長王敏政、市人大、古城建設指揮部、區委書記同時收到我寄去或送去的新證據。可是至今無一人過問。 2010年8月2日,區委書記馬吉林下令把我84歲的外婆,母親,妹妹及八個月大的孩子,非法抓到北城派出所關押,並把捲簾門焊死。第二天早上,古城建設指揮部一個姓石的命令人,用樓梯從二樓窗口爬進去偷走了一口袋東西。當晚,我在一朋友女兒結婚家吃飯,被五個公安非法抓到蒙泉派出所刑偵一大隊關押。當晚凌晨一點左右又被非法押到溫泉賓館108號房關押軟禁。 8月4日我在108號房割脈自殺。

2010年8月5日,早上我祖居產權未得到落實歸屬問題示明的情況下被強拆。下午。區委書記馬吉帶著一幫官員到非法關押我的溫泉賓館接見我,並非法又給了我們兩套廉租房,同時承諾不在我被強拆的祖居地上種花種樹,打水泥地皮,最後還是被他們在半夜三更打了水泥地皮。那段時間我給馬書記打了一百多個電話,要他就不接,要就接起來不說話。

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2月,三個月時間不到,因中央領導和省領導到昭陽區視察,區政府“官員”下令叫林業公安的局長帶人非法軟禁我和九歲的女兒四次。 2011年2月14日,我查出了腎炎、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壓、高膽固醇,肝因用藥嚴重損傷。尿酸高出正常200多點。 2011年9月7日,又查出重度脂肪肝、膽囊炎,9月22日,查出大腦多處腦供血不足。

2010年8月2日,母親被非法關押後血糖5點幾一下上升到27點幾,之後,母親的血糖就一直降不下來。 2011年8月23日凌晨2點多,母親因糖尿病復發,人事不醒,送到醫院急救。 2011年9月11日,再次昏迷,送到醫院時手都不能正常活動了,經醫生檢查是腦埂塞、腦血栓,加上血糖降不下來,開始注射胰島素。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領導,區委書記一直用這種慘無人道的手段欺壓我們、從精神上摧殘我們、從思想打擊我們、使我們有理無處講,有冤不能申,有產權得不到落實,有病無錢治療。現我一家老小沒一個有工作的,就靠打點零工維持著生活。這次如得不到一個公平、公正的解決,那與其被病魔折磨至死不如到區政府去自焚。

中央一在三令五申要保護百姓的合法權益,如一定要用這種方法才能喚醒地方領導的良知,那也是我們老百姓的悲哀。那這封信也就成了我們寫給省委省政府的一封遺書了。以上所述事件我將公開全部錄相錄音及全部經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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