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通過排華法案道歉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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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0月8日訊】10月6日,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決議,就1882年《排華法案》道歉,美國華人社區代表稱對此「激動不已」。

10月7日來自華盛頓的報導稱,參議院10月6日晚間一致通過了這部法案,承認法案違反美國《獨立宣言》與憲法的平等原則和精神。主導這項決議案的議員們接下來將推動通過眾議院版本的決議案。當地華人領袖希望能最終讓白宮就此問題作出表示。

中國新華社引述參与推動道歉決議案的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主席薛海培說,聽到法案在參院通過的消息后他激動不已。

薛海培認為,決議案的通過為美國華埠了結了百年恥辱,帶來了遲到的公正,而下一步就是推動眾議院版本的道歉議案通過。

眾議院版本的道歉議案由民主黨埃爾蒙特州華裔女眾議員趙美心等人動議,並已獲得跨黨派議員支持。

《洛杉磯時報》引述趙美心說,她的祖父正是當年在《排華法案》的敵視氛圍下掙扎求存的一員。美國全國各地成千上萬擁有相近家庭歷史的華人都將為參議院版本的決議案獲得通過而慶祝。

薛海培對中國官方通訊社說,他希望眾議院版本的道歉議案能在明年5月前獲得通過,下一步他還希望推動白宮方面對此作出表示。

承認不公

台灣《中國時報》報導說,參議院版本的決議案以編年體方式細數對華人的不公不義。決議案承認排華法案與其他的反華立法不符美國《獨立宣言》中「人皆生而平等」等原則,也不符合美國憲法的精神。

參議院對當年因這些歧視性立法所造成的錯誤而受傷害的華人及其後人表示遺憾,並重申承諾保障華人及其他亞裔在美國享有與其他種族完全相同的權益。

共和黨馬薩諸塞州參議員布朗在表決通過後說,通過這部法案無助於糾正過去華人移民所遭受的歧視,其重點在於美國人承認犯下了這些錯誤。

「排華法案」於1882年通過,至1943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才廢除,法案規定,一般華人不得進入美國,在美國的華人出外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有些州對華人還有更嚴苛的限制,包括剝奪司法權及房地產所有權等歧視性待遇。

事實上,早在1870年,美國已經出現針對華人的限制性法案,1882年後10年間,美國禁止華人移民入境及歸化,適用期間延長數次,造成許多移民家庭分隔兩地,已入境者成為沒有身份的黑戶,屈辱的在美國生活。

目前美國約有400萬華裔人口,是少數族群中數量和影響力快速增加的族裔,國務院和國會都有華裔官員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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