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性奴案」4受害人遭刑拘

Facebook

【新唐人2011年9月26日訊】受各界矚目的河南「洛陽性奴案」被救出的4名受害女子,被以「涉嫌違法犯罪」拘留。地方當局曾否認涉案男子李浩是公職人員。但,25號洛陽質監局宣佈,開除李浩的公職和黨籍。

26號中午,河南洛陽警方人員向本臺記者表示,由於案件複雜因此收押4名受害女子。

洛陽警方人員:「現在正在刑事拘留期間,提請監察院偵察吧。現在正在偵察期間吧,有期限嘛一個月。現在偵察期間(家屬親友)不能會見。她們可以聘請律師,律師經過批準可以會見。因為這個案件很複雜,詳細情況不便透露。」

揭露此案的南都記者紀許光早前的報導中說,有1名受害女子參與幫助涉嫌犯案人李浩。幾名受害女子在被李浩關押期間遭「洗腦」。但目前無法進一步核實。

南都記者紀許光:「這個事情現在暫時真的不再能、不再再想表態了。另外,我要說的都在新浪的時候,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北京李和平律師:「假如是李浩命令她們這4個人把另外2人殺掉,就是說「妳要不殺掉她我就要把妳們也幹掉」;就是說她是受脅迫的,可以從輕或者是減刑處罰。但是我估計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事件被揭露之後,地方官媒報導中特別強調李浩非公務員。引起網民特別關注。

但,洛陽質監局25號宣佈開除李浩的黨籍公職,其上司停職檢查。公安機關已提請檢察機關批捕李浩。

北京李和平律師:「現在已經成了一種就是習慣性說法「掩蓋、推託責任」,掩蓋和公權力機關的關係。使大家不要做出負面的聯想。這還不光是鴕鳥心態呢,這叫掩耳盜鈴。」

有網友質疑,受害女子獲救後旋即被拘捕,是否因為恐懼她們說出更齷齪、更醜惡的秘密,有損有關部門的形象。

新唐人記者梁欣、王明宇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