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訂8類工時標準 防過勞死

Facebook

【新唐人2011年7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8日電)為了降低勞工過勞猝死風險,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布8類適用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行業的工時標準。未來將密集勞動條件檢查,確保事業單位落實新勞動工時。

勞工局表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賦予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不過「責任制」、「變形工時」盛行,導致勞工過勞甚至猝死新聞事件不斷。如何合理調降彈性工時、確保勞工身心健康,已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普遍共識。

勞工局針對轄內歷年來提出書面審查的行業別,檢討合理工時,除問卷調查,並邀集勞、雇雙方代表及專家學者,針對保全業保全人員、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看護工、醫療機構護理人員的工時召開座談會,統整意見。

勞工局依工作內涵、性質及屬性的不同,擬定每日工時、休假、例假及每月總出勤時數,將待命時間(oncall)納入審查標準。

新北市今天公布工時標準的8類行業,包括首長駕駛、保全業保全人員、醫療保健服務業醫事及技術人員、社福機構看護工、旅館業鋪床工、抽水站操作人員、學校自行僱用警衛人員、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監造人員。

勞工局舉例指出,以往就有保全業勞動契約送請核備時,被市府發現資方訂出「未做滿7天不給薪資」的不合理現象。新訂定工時標準,訂出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的時數;以及緊急情況時,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的工時。

至於其他適用勞基法84條之1工作者,若勞資雙方未另約定工時,仍應依勞基法一般規範約束工時,對勞工反而更有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