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首次辦護照 需辦認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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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6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3日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經銓今天表示,從7月1日開始,國人首次辦護照,必須辨認身分,如果不能到領事事務局,也必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身辨認」後,才能委託辦理。

陳經銓說,世界已有114個國家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者免簽或落地簽待遇,即將新增的免簽證國家,還包括中東的以色列,因此護照的真偽就更形重要,親辦護照可以增加中華民國護照在國際間的公信力,同時也爭取更多的國家給予免簽。

他表示,最近有1個案例更凸顯親辦護照的重要性,有1名大陸來台人士,冒用在台灣友人的中華民國身分證並利用代辦方式,取得中華民國護照後隨旅行團赴國外,結果第2天就跳機。

陳經銓說,台灣必須珍惜他國提供的免簽證待遇,若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冒用護照事件,可能有些國家,就會取消對持中華民國護照免簽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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