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修憲過關 總統任期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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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3月21日訊】(中央社開羅20日法新電)根據埃及官方的結果,總共有77%的選民在憲法修正案的公投中投下同意票。繼上個月民眾以大規模示威趕走了前總統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之後,埃及軍方將儘快還政於民。

身為阿拉伯世界人口最稠密的國家,埃及在這場得來不易的公投中,通過了對穆巴拉克時期的憲法進行一系列有限度改革,旨在領導國家於半年之內進行總統和國會選舉。

根據公投通過的修憲案,總統候選人須為年滿40歲的埃及公民,除雙親不得擁有外國籍,配偶也須是埃及公民。

  總統候選人須獲得30位民選國會議員,或15省中3萬名合格選民(每省至少1000人)聯署;或經由所屬政黨提名,此黨在國會須佔至少1席。選舉投票和開票都須接受司法直接、全面性的監督。

另外,總統任期縮短為4年,最多連任1次。過去埃及總統任期6年,得無限連任。此舉旨在杜絕穆巴拉克掌權30年的歷史重演。(譯者:中央社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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