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12日訊】帶面具來加拿大申請難民的中國男子得到了好消息。週四下午,難民局裁決不再繼續羈押,但設置了很多條件。下面來看本臺記者從溫哥華發來的報導。
難民局審裁官此前聽取了這名男子和來自多倫多的擔保人的證詞,認為繳納保證金降低了他逃跑的風險。而且擔保人是他父親的朋友,能夠給他帶來正面的影響,因此決定釋放他。
申請人律師麥克勞德:「他很高興,感到很放鬆。」
記者:「你跟你講了些甚麼?」
申請人律師麥克勞德:「我問他獲釋後第一件事情做甚麼,他說會給父母打電話。」
但審裁官附加了很多條件:
1. 必須由參見聽證的擔保人交納5000元的保證金﹔
2. 獲釋後必須和擔保人住在一起﹔
3. 抵達大多倫多地區後的72小時內到邊境局報到,最遲在2月18日之前﹔
4. 每週必須到邊境局報到。
這名男子已經在週五交納保證金後獲釋。
去年10月29日,這名中國男子戴面具從香港抵達溫哥華,隨後申請難民。
新唐人記者李雲翔溫哥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