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是一時 身障者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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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8日電)大陸富豪陳光標來台發紅包行善,身障團體認為紅包只能解一時之渴,希望台灣企業能善盡社會責任,依法定額進用身障人士,「給他們工作才是長久之計」。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企業必須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否則就要繳「代金(差額補助費)」,遺憾的是,很多企業寧可繳代金,也不願足額進用。

黃淑英呼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積極輔導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政府也應限制投入股市的5大基金(郵匯儲金、勞保基金、勞退基金、國民年金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不得投資未足額進用、未善盡社會責任企業的上市櫃股票。

不僅如此,黃淑英表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年報主管機關,應要求公司將每年所繳交的差額補助費,列入財務報表,以供投資人參考。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理事林進興說,看到有人來台灣發紅包,但紅包只能解一時之渴,無法長久,要幫助身心障礙者,給他們工作才是長久之計。

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情況如何?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根據殘盟整理所有企業進用資料顯示,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前10大企業,依序分別是台積電、友達光電、聯電、奇美電、三商美邦人壽、力晶科技、力成科技、南茂科技、日月光半導體、旺宏電。

王幼玲指出,台積電法定進用數應為289人,不足人數為191人,未足額進用比率66.09%,統計從民國98年8月到民國99年9月間,台積電已繳交新台幣4000多萬元差額補助費,平均每月繳付約260萬元。

依殘盟資料,前10大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企業,以高科技業居多,黃淑英認為,高科技產業過去享受政府給予的租稅優惠,應善盡社會責任。

雖然台積電等高科技產業名列前10大未足額進用的企業,但王幼玲說,也有不少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是逐漸增加,例如宏達電民國98年8月時,法定進用70人、不足人數47人,未足額進用比率67.14%;但民國99年9月時,法定進用99人、不足人數降至7人,未足額進用率僅7.07%,他們要對這樣的公司給予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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