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偷逃過路費368萬元被判無期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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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馬寧綜合報導)河南禹州一農民為了逃避過路費,拿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裏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元。拉沙僅僅掙了20多萬元。事發後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據律師稱可能成為全國首例案件。不過,368萬的天價過路費引起網路上的熱議。

路費逃了368萬 拉沙掙了20多萬

據《大河網》報導,農民時某在許昌一家銷售公司買了兩輛車,買車後,時某在禹州的路邊看到有辦理假軍車手續的電話,就聯繫辦了兩副。

經瞭解,兩輛貨車核載量為25噸。空車行駛一趟,需繳納過路費200元左右,根據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監控收費通信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資訊統計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兩輛車共計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兩輛車共計通行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2萬余元。

據農民時某講,幾個月內大概掙有20多萬元。不過法院的審理主要集中在偷逃的過路費上,並未進一步對此進行查實。

2010年12月21日,法院做出判決,時某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並追繳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

偷逃過路費判無期或創紀錄

記者在網上查詢,卻均未見有“偷逃過路費被判無期徒刑”的公開報導。

一些法律專家提出,根據中國頒佈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對依法應當繳納而拒繳、逃繳、少繳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有權拒絕其通行,並要求其補繳應繳納的車輛通行費。也就是說,司機偷逃過路費的行為被發現,只需加倍補繳過路費,並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過路費也“瘋狂”

對時某的處罰,每次都按照超載上限算,有法律依據嗎?這個新聞之所以引發關注,在於這近乎“天價”的368萬元。這位農民肯定萬萬沒想到,八個月內,自己竟逃出了全世界最貴的過路費!有人給他算了筆賬:8個月通行2361次,就是每次漏繳過路費1558.6元。而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儘管他在高速上日夜兼程,八個月也才賺了20多萬。如果不逃,他非但不能賺錢,還得倒貼340多萬元!

368萬元的“天價”過路費引發網友的熱議。

北京市網友說,葫蘆僧判葫蘆案,高速路收費無恥至極。

八卦之城說,當事人提到在偷逃過路費期間,獲利20余萬元,這與偷逃過路費的金額存在明顯差距。法院在未查清這一事實的情況下,作出判決有無適用法律不當或者量刑過重之嫌?另外,根據新聞資料計算,當事人偷逃過路費高達1559元/次,這樣高的收費標準依據何在?

還有網友說,全世界80%以上的收費公路在中國。這些公路上的收費人員,全是領導的七大姑八大姨,你明知道人家有背景,卻還敢偷逃。你讓首長的親屬喝西北風去?

網友調侃說,如果是真的軍車牌照,那就無罪了,對吧?呵呵。這些年,武裝走私、武裝做生意是利潤最肥的。你一個農民,居然敢來搶生意?

來自《新華日報》的評論文章說,一個拉沙的才掙20萬,而那些坐地生財的收費站卻能獲得百萬利潤,這是樁什麼樣的買賣?更要命的是,高速公路收費還是一個黑洞,公眾知情權被束之高閣。

此前有報導說,廣東某收費站的一個貸款建設的路橋項目,一年收費649萬元,卻只還貸31萬元,預計全部還完要756年。

不過在當今的中國,讓人糊塗的天價收費何止過路費。出趟國,發個微博就得交上3900元,上個QQ,更是欠下3.4萬元的巨額,天價的數據漫遊費讓人咋舌。銀行收費更是多如牛毛,以至顧客存款越存越少;而殯葬服務的天價收費,更是讓一些百姓直呼“死不起”……在利益壟斷的背後,是一筆筆讓人看不透的“糊塗賬”。

另外,中共官員貪污受賄比比皆是,超過這位農民的偷逃的過路費不知多少,卻極少看到有判無期徒刑的。時某的遭遇讓貪官情何以堪?

2010年8月1日:雲南某處某財政廳副廳長貪污600萬元,判刑18年;

2010年11月,延吉某供銷社貪污“小金庫”250萬元,主犯判刑11年;

2009年,中國科協紀檢員詐騙貪污350萬 獲刑20年;

2010年10月,河南明星縣委書記性騷擾貪污受賄450萬元被判17年;

2008年,湖南一院長貪污450萬被判無期;

2005年,某國企老總貪污800萬,判刑18年;

2003年,廣西一副局長貪污350萬元被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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