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二代獲保障房 其父資產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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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在深圳保障性住房審核爭議大潮裏,34歲的李世雄一家屬於這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合格者之一,近日,李世雄的身份在網上被暴光:他的父親是深圳市知名上市公司――天健集團的原工會主席。資產不少於3000萬元。“高管的兒子、富二代還申請保障房”引發網友強烈質疑。

2010年最後一天,深圳市住建局公佈《關於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公示及相關事項的通告》,稱從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對該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結果進行公示,並在住建局網站上公佈終審合格家庭及單身居民名單。

近日奧一網上出現一則網帖,引發眾多關注。一名叫“社會需要公平”的網友發帖說,編號為 SL1080081000185的保障房申請者李××通過了終審,但李××一家現住房面積為150多平方米,還有不少於兩套房子,家裏有兩輛轎車,他父親是上市公司高管——天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工會主席,資產不少於3000萬元。

此外,網帖還披露,李××曾就職銀行,2006-2007年炒股收入頗豐。“李××今天下午知道經濟適用房申請終審通過後,曾向我朋友炫耀他的門路很多。”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深圳市公佈的保障房終審及格家庭名單,共五千二百多戶,但很快就被網民找出六十多戶疑似住豪宅、開名車的富裕人士或企業管理人員,涉嫌申報時隱瞞資產。一時間,“豪宅門”、“豪車門”、“零資產”、“公務員‘假冒’臨時工”等事件均曾引發輿論質疑,終審公示同樣引來大批網友“圍觀”。

在終審名單中,可以找到這位李××:李世雄,1977年生人,公示的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財產品市值”為31899.99元、“證券市值”11748.41元、“商業保險市值”5946.39元。沒有房產、車輛,2008年收入12133元,2009年收入7529元。終審結論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

就此事《新民網》的記者採訪李世雄,他爽快承認,他的父親曾任天健集團工會主席,“但我爸的資產和我沒有關係。”,據李世雄自己介紹,他家是有兩部車和一大套房子,自己一直和爸爸媽媽住在一起,別人看到有房有車可能誤會,其實真正屬於他的資產就是電腦什麼的,該申報的都申報了。

無獨有偶

這次保障房申請准入的一個關鍵條件為:申請家庭總資產不超過32萬元。而在終審公示資訊裏,有一些通過者的公示總資產之和僅僅相差32萬元幾百元錢。

《新民網》還披露:編號為SL1080071000183,根據公示資訊,申請者姚某今年63歲,與他60歲的老伴一同申請。這老兩口“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財產品市值”為199020.98元,“2009年12月31日證券市值”為120385.58元,兩下一加達319406.56元。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數字。有市民提出,如果再有個593.44元,該戶申請者就達到總資產至少32萬元,超出此次保障房的申請條件——32萬元資產。

同樣,申請編號SL1100041000024,僅看申請者李某公示資訊裏的“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財產品市值、證券市值、商業保險市值 ”三項之和就達到315069.88元,相當接近32萬元的標準。終審結論同樣是,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住在羅湖區蓮塘西嶺下的蘭某夫婦,均在一家投資有限公司工作,此次終審認定“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該戶公示的三項資產之和也達到316990.52元。

對於此類過關者,有市民質疑,他們可能在打資產上限的“擦邊球”,深圳住房研究會秘書長陳藹貧表示,保障房存在巨大牟利空間(其中的經濟適用房住滿五年可出售)、對申報資料造假者無嚴懲機制、政府審核人員的問責機制也不嚴等,是導致目前保障房申請及審批混亂的原因。

最近香港《東方日報》爆料,內地樓價高企,不少民眾慘成“無殼蝸牛”。廣州市長萬慶良日前談及樓價問題時自爆,自己工作廿多年都無買樓,每月用六百元租住一百三十多平方米(近一千四百呎)的政府宿舍,由政府補貼部分房租。萬慶良還稱民眾要改變觀念,接受租樓住,不一定要買樓。網民怒斥,萬慶良如晉惠帝般不懂民間疾苦,反問老百姓哪可能用六百元租住千呎大屋?

網友氣憤難忍

李世雄擁有“高管兒子”、“富二代”兩個標籤,足以讓他申請保障房引起重大爭議。網上的大部份網友,對李世雄申請保障性住房獲通過表達了相當程度的不滿。

吉林省通化市網友mingson提出質問:“為什麼國家出了這麼多對貧困百姓的扶助政策,可是仍沒見到那些百姓受益,真正受益的是誰呀???越有錢越貪、越有勢越貪、越窮越活不下去,我們是同胞啊!怎麼就總是對自己的同胞過不去呢???”

河南省網友leeshifei憤怒的說:“人可以無恥到極致但不可侮辱老百姓的智商,把天下人都當傻子的結果最後死的比誰都慘!歷史已證明,還將繼續證明,那些以為可以為所欲為的世上最聰明者是最先被歷史抹去的。”

吉林省白山市網友長白居士3分析,深圳住建局為“住豪宅”者取得住保障房者所“特定”的理由實在是太高明了!當擁有豪宅者們已經“困難”到需要“借住”保障房的時候,政府不幫他們、誰來幫助他們?難道讓你們這些窮的地無一壟、房無一間的窮鬼們來説明“住豪宅”者們嗎?只有擁有社會絕對資源的“住豪宅”者們活得舒服、活的有尊嚴了,官員們的日 子自然就會“芝麻開花節節高了”。按日本人的話講:你們的表現大大地好,金票大大地給。窮鬼們,你們能給什麼?

“山澗居士”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表示“中國特色,連社會保障都中國特色了……這種人也能申請到社會保障房……如果這個人的老爸,先公示一下遺囑,說等他死 後,所有的房子及存款全部捐給國 家,我覺得,這個富二代應該是可以獲得保障房的,如果ZF認可富二代的老爸錢再多和這個富二代沒什麼關係,那麼估計全國的“富二代”都會跟著來申請保障房 的,全國有多少“富二代”、“官二代”甚至連工作都沒有,更別說存款了,那麼這些富二代的房子=0,存款=0,收入=0,真的是很“窮”啊,比真正的低保 戶還窮,難道都要給他們低保房???真正的低保戶,如果拿不到保障房,是絕對沒有地方住,也買不起商品房的,而“富二代”“官二代”,即便是沒工作,他們住的、吃的、用的也絕對比一般中產階級好!!!!!!!至於保障房該不該給他們,還用得著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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