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下A字牌禁令 唐人街簽名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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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2月22日訊】多倫多市議會最近投票取消了唐人街擺放A字形地面廣告牌的特別許可。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表示,他們會徵集商鋪的簽名向市府陳情。

多倫多市府上週以21票對20票,取消了對唐人街A字牌的特許。商業促進區說這會影響很多商鋪的生意。

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雷普信:“現在的條例要求20尺寬,唐人街有8成商鋪不符合這個標準。”

市府出於安全等因素,規定只有店面寬度在20尺以上的地面1層商鋪的才有條件申請擺放A字牌。但因為唐人街情況特殊,商鋪經商很依賴A字廣告牌,該區市議員向上一屆市議會爭取到特例,准許華埠不同店面大小及樓層的商鋪放A字牌。

多倫多市議員魏德方:“唐人街人行道比其他街道寬很多,尤其是士巴丹拿街。它的環境不同,二樓也有很多商鋪。”

商業促進區說他們已經開始行動,準備在明年1月,同市府的執照委員會商討重新獲得特許。

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雷普信:“我們這個簽名要挨家挨戶同業主聯絡,爭取大家的支持,因為A字招牌對生意非常重要。”

在重新獲得許可之前,商鋪如果違規擺放A字牌,有可能接到市府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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