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民意抗議抓人 《在東莞》作家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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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0月1日訊】網絡作家袁磊撰寫的小說《在東莞》,被認爲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有損東莞的形象,26號他被廣東東莞市警方刑事拘留。這起因言治罪的文字獄,引發廣大網民的強烈關注和反對。在強大的民意支持下,29號,袁磊被釋放回家。評論人士認為,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是政府的職責,否則,就是一個失職的政府,甚至是一個非法的政府。

據《瀟湘晨報》報導,29號8點45分,廣東省公安廳的新浪微博「平安南粵」發佈了一條關於袁磊案的微博,內容寫道“若涉案小說經審查後不能認定爲淫穢物品,原立案單位也會依法撤銷案件,幷妥善做好後續處理工作。”隨後,網民民意出現強烈反彈,網民認爲這說明東莞警方“抓錯了”。

中午時分,“平安南粵”刪除這條微博,直到17點46分,“平安南粵”再次發佈微博,說–“目前,警方正深入調查袁磊涉嫌傳播淫穢物品一案,請各位關注此案的網友耐心等候相關部門第一時間發佈的信息。”

與此同時,大批網民在東莞市公安局和廣東省公安廳的官方微博上留言譴責,怒轟東莞警方借「掃黃打非」之名,打擊報復批評聲音,強烈要求警方放人。

晚上將近12點,袁磊被釋放回家。

原北京語言大學講師,中國自由民主黨主席胡石根表示,他一直關注“渭南書案”和袁磊被拘事件。他認為地方政府害怕黑暗被揭露,用抓人手段來封口,是違法的。

胡石根:“公民有言論自由,他寫作是他的一種表達方式,只要他說的是事實,他就應該有這個自由。但是中國人從來沒有享受過這個自由,只不過近年來有一些人出於良知來揭露這種黑暗,所以遭到了地方政府的這種迫害。證明中國以言治罪還是很嚴重的問題。”

胡石根提到,中共當局在強大的言論壓力下,釋放了兩位作家,表明瞭中國民間社會已經有了相當大的覺醒,民間力量有了相當大的成長。

胡石根:“公民實現言論自由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敢於揭露黑暗,敢於爭取公民人權、公民自由這樣人會越來越多,所以他們是擋不住的。從這個角度上說,中國公民社會的前景還是非常好的。”

被釋放回家後,袁磊連夜在天涯社區發佈公告表示,謝謝網友和媒體的呼籲救援。他表示,他就當體驗了一下生活。但希望當局的文學尺度能放寬一點。而被關押了30天的謝朝平在回家後,寫下了《渭南,我夢魘的30個日子》。

新唐人記者 梁欣 李靜 蕭宇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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