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大遷徙》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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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29日訊】第六章 “逃犯”逃進中紀委

34、舉報者李萬明

李萬明,轉業軍人,一名有著40年黨齡、42年工齡並在渭南地區移民辦公室(後改為渭南市移民局)有26年“局齡”的國家公務員。

初次見面,這個“國家公務員”給記者的第一印象是窮困潦倒——個子高而瘦,屬於關中人說的那種晾衣桿身材,滿臉的菜色更將其營養不足的窘境暴露無遺。略顯短小的牛仔褲遮不住他那雙快“張嘴”的皮鞋,一陣風過,卷起他那件低檔的西裝時,記者看到了他襯衣上的補丁。一輛記者從沒有聽說過也不知是哪家街道小廠制造的自行車破舊得叮當亂響。

李萬明窮而好客,見面後硬要請記者吃飯。東張西望地在渭南城裏走了老半天,他才把記者帶進一家餃子店。那頓飯,共吃掉58.6元。他掏出一把10元5元1元的零錢搶著買單,數了一陣後尷尬地問記者:“有零錢嗎?還差六毛……”

那一刻,記者發現牛高馬大的李萬明為六毛錢憋紅了臉,憋得滿頭大汗。

人們對李萬明的印象不盡相同。《工人日報》記者丁國元說他“一根筋”,不懂得人生膨脹和收縮的真諦,為了與自己八竿子不搭界的移民,他成了“**愚公”,二十多年告狀不止;原華陰市政法委書記李集新認為李萬明有正義感,有古代義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風範;庫區移民大多叫李萬明“反腐勇士”……

當“反腐勇士”是要付出高昂代價的。在會做不如會說、會說不如會拍、會拍不如會塞的社會背景下,在“不跑不送,原地不動,只跑不送,平級調動,又跑又送,破格重用”已成為官場常態的環境裏,李萬明在政治前途上無望自不消說,他還必須承受因制裁而帶來的巨大經濟壓力。

李萬明的愛人張安霞是下崗工人,廠裏長期發不了生活費。自開始舉報以來,李萬明基本上也就與漲工資無緣。兩個人用李萬明一個人的工資本來還可以勉強維系,怎奈他要進行的舉報花銷巨大——見到李萬明時,針對移民資金、土地等問題,他已把“舉報信”寫得長達15萬余字,並14年連續不斷地655次投書舉報。為舉報,他花光了自己的4.8萬元積蓄,還欠下2萬多元的外債。

記者看到過記載他家經濟命脈的那本時間很久卻依舊成色很新的存折,上邊有七八次業務往來還沒有上千,而余額只有20元……

最艱難時,他不得不讓愛人張安霞給別人洗衣打掃衛生換錢維持舉報的開支,他甚至在郵局賒帳,用賣血的錢去郵寄材料。

告狀的人或者說“舉報者”在三門峽庫區都是沒有多少通信自由的。李萬明更不例外,他的信件常常莫名其妙地“丟失”,他的舉報網站被查封,他的電話經常“串線”。為了躲避個別權力者對舉報行動的查卡和攔截,他只好經常到60公裏外的西安去打印和郵寄舉報材料,“有關部門”盯得太緊時,他還曾南下數百裏,到陜鄂交界處的陜南安康去寄信。

日子在李萬明的記憶中留下的也不完全都是沈重和抑郁,他的舉報曾不斷被有關領導和媒體關註,並一次次在關中大地乃至全國引起軒然大波。上世紀80年代至今,每過一兩年,他的事或因他“生出的事”都會見諸報端,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水利部以及陜西省的領導,都曾在他的舉報上信留下過“墨寶”,至今,他的舉報連同領導們的那些“墨寶”都已成為一段歷史“躺”在中央、省、市有關部門的檔案室裏接受歲月的檢驗……

總之,在官場,他很上“檔次”——他是全市唯一有中央領導在其“作品”上作過批復的一般國家公務人員,他是全渭南唯一有“案底”留在北京和西安某些部門的平頭百姓,他也是整個渭南唯一被陜西省委常委會兩次研究討論過的科員級人物。

政治上的“高檔次”卻壓低了他物質方面的待遇——因他長期與移民“同流合汙地攪在一起”,使他在喪失升遷升職機會的同時,在經濟利益方面更是莫名其妙地蒙受著損失——8年前,他是全市唯一有34年工齡而仍是一般科員的“平頭”,在記者幾年前采訪李萬明時,38年工齡的他,每月工資僅僅970元,比少他兩三年工齡的同事少出300至400元左右。

渭南政府個別官員對李萬明進行經濟制裁的配套措施是經常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再偶爾來點“黑牢把戲”——職工會、年終總結、黨員評議會,甚至宣布單位那幾個因貪汙而判刑的人的問題,都會專門或捎帶著“幫助”李萬明一番。

對這樣的“幫助”,李萬明大多是付之一笑,用沈默應對那些可笑的政治把戲,用沈默表達自己對玩弄權術者最高的輕蔑。

對自己的“舉報事業”他從不沈默,相反,還變得更加頑強而執著——執著到產生了一種“讓神都畏懼的力量”——領導由此有了此人不除,後患無窮的不安。為消除後患,就找個“破壞庫區穩定”的理由將其抓到一個軍事基地關了二十多天的黑牢。

對這一切,他無怨無悔更無畏,走出“黑牢”,迎視著那些幸災樂禍與世態炎涼的目光,他的腦海裏老回響著一句美國人海明威的名言,“一個人可以被消滅,卻不能被打敗”。他告誡自己:命運可以把你打倒,但它並沒有阻止你站起來。一定要在哪裏跌倒,就從哪裏站起來——站成一個不敗的形象!

從牢獄之災的廢墟上站立起來的李萬明對“事業”的認知和投入使他將個人的恩怨得失置之度外,繼續勇敢而毫不吝惜地在舉報上傾註自己的精力與財力。

再堅強的人,也有人性薄弱的地方。在李萬明靈魂深處,有一塊令他良心不得安寧的領地——那是他對墳墓裏母親永遠的疚愧——老人病重時,他仍在忙著舉報的事,母親一怒之下拒絕治療和服藥,致使病情加重,不治身亡。李萬明說:母親去世後,我在睡夢中常聽到她老人家罵我是不孝之子。

對李萬明這盞“不省油的燈”,渭南官方頗多“微詞”。當了17年渭南市移民辦主任,一場意外車禍致傷後已退休在家養病數年的鄭博接受采訪時首先對記者介紹的是:李萬明這人自私,愛告狀。說這幾個字時的語氣使人明顯地感覺到:眼前這位只能躺在睡椅上接受記者采訪的老者昔日的怨氣仍未消褪。

渭南市政府則以文件的形式這樣表述李萬明的“舉報動機”:“他在舉報中的一些提法完全是別有用心的,他以移民款不能亂用這個正確的提法掩蓋自己企圖搞亂單位,搞亂移民工作的惡毒用心,其迷惑性和欺騙性也就更大……”

還有更不客氣的幹脆用辱罵代替了對李萬明的評價——采訪時,記者向渭南移民局的一個矮個子問路:“知道李萬明住哪裏嗎?”矮個子警惕地打量記者一陣後惡狠狠地說:“找他幹啥?這家夥腦子不正常,是個神經病!”

與官方態度截然相反的是三門峽庫區移民對“告狀者”李萬明的感激不盡。移民先後給他送去170多面錦旗——“鐵肩擔道義,移民幸甚;鐵心反腐敗,黨旗增輝”的評語表達著一方百姓,一個階層的肺腑之言。

素昧平生的移民還紛紛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向他表示尊敬:贈送一只雞,希望他補補身子;幾斤水果,表示一點心意;塞去幾元幾十元錢,讓其償還寄舉報信欠下的債務。他們甚至冒著被抓捕的危險,沖出警察和幹部們設下的重重封鎖線前去華縣赤水鎮江村給李萬明的母親掃墓……

這些零星的敬意使李萬明獲得了遠遠超過他職務的影響力,在當地產生了一種令個別官員生畏的巨大存在。一些官員們違背中央規定擅自壓縮三門峽庫區返遷人數的事,克扣災民建房款的事,亂借移民資金,用移民資金辦同學會、買禮品和在媒體上自我“宣傳”等等令人尷尬難堪的事情通過他頻頻曝光,以至於在個別官員中產生了一種“聞名喪膽”的強大威懾——華陰市有四個婦女赴京 上訪,回家後,被弄到“華陰市上訪人員學習辦”關押。“學習班”的“主持”們不給其飯吃,不讓其睡覺。被虐待的四個婦女給李萬明打電話反映情況,要求李找記者前去采訪。李萬明說,我會盡快聯系。那四個婦女馬上告訴看守她們的人:李萬明找的記者馬上就要來采訪你們這些違法亂紀的事情!“學習班”的“主持”們聞風四散,將“學習班”的大門洞開,任四個婦女大搖大擺而去……

香港鳳凰衛視著名主持人曾子墨認為:他只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能明哲保身。如果願意同流合汙,甚至不愁成為領導的重點培養對象,但他卻“不明智”地做凡人眼中的傻事。

認為李萬明“幹傻事”的香港新聞人承認:“只不過,他是個有良心的人,是個正直的人,是一個在軍隊中受過毛澤東思想教育的人。他把自己的舉報行為說成是一個反腐敗工程,他一定要讓這個工程得到完滿竣工。”

這位香港鳳凰衛視的“名嘴”動情地說:在這個物欲橫流,以至於淹沒了良知和責任的時代,總有一種精神,讓我們深深感動;總有一些人物,讓我們淚流滿面。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英雄,但每個人都有機會仰視英雄。那些為了社會公正和良知而奔走、而奮爭的人們,即使其出身於草根階層,他們也是我們心目中的英雄。

香港《南華早報》記者陳敏莉那篇“不計代價的反腐英雄”的人物通訊則這樣介紹李萬明:李先生是一位**主義和馬克思毛澤東思想的忠實擁護者。他自己使自己陷入了經濟困境——為了反腐,他前前後後已經花了至少4.8萬元。為了堅持他的反貪鬥爭,1996至1997年間,他甚至需要賣血來解決自己的財政危機。

他的反腐工作同時也使他喪失了升職的機會,並且積勞成疾,健康每況愈下。他的妻子張安霞,一名普通的紡織女工,無時無刻都在擔心著兩鬢漸白、身體漸弱的丈夫。

在移民局工作的26年,他曾獲得過不少獎,其中包括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然而,卻因為反腐舉報,他不斷得罪上級領導,結果被扣上“不合格黨員”和“不稱職” 的帽子……也造成了數年前他月薪(含副食補貼100元)僅970元人民幣,使他成為局裏同級幹部中工齡最長而工資最低的公務員。

一個被官方“忽略”了的人卻受到了媒體青睞——2007年元月2日,《公益時報》評出的“全國八大公益領袖人物”,李萬明名列第六。同年,他被《維權名人坊》網站編入名人行列,並稱他為“移民的代言人”。該網站給他贈言說:“非常感謝您情系移民的壯舉,您真正做到了‘先天下移民之憂而憂,後天下移民之樂而樂’,中國移民的發展史上將會留下您濃重的一筆……”

李萬明出名了,他成了一段傳奇,一位英雄,一個被渭南某些官員不待見的舉報者,一個被廣大民眾愛戴贊譽的普通人。

一個在厭惡和擁戴的激烈對立中得以存在並被社會承認的人物的出現算不了什麽奇聞,然而這個簡單而又復雜和涵蓋了太多故事的新聞人物使我們不得不本能地想到這樣一些問題:李萬明為什麽要告狀?是什麽原因使他不屈不饒地告狀?是什麽力量支撐著他十多年如一日地告狀不止,最終成為移民的代言人和“全國公益領袖人物”?

因為他是“**主義和馬克思毛澤東思想的忠實擁護者”?這樣的說法未免太牽強,太空洞,與他的實際太遙遠。

因為與原市移民辦主任鄭博的個人恩怨?李萬明說,2001年,鄭博兩次“三講”不能過關下臺後,我們的恩怨早就結束。何況,他受傷(鄭博因車禍受傷時李萬明曾到現場救援)後連走路都非常困難,我還有必要同這種值得同情的人較真?

為博得“反腐英雄”之類的美名?多年前的清明時節,成群結隊的移民早就把“反腐勇士”、“為庫區移民保駕護航”之類的錦旗掛在墓前告慰他母親的在天之靈……

事實上,李萬明告狀的動機似乎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神聖和復雜。他說:去看看黃河上的三門峽電站對關中百姓的禍害,到庫區去看看移民們過的日子,聽聽他們的傾訴,你也許就會明白我為什麽要長期舉報、告狀了……

35、“舉報失實”

據李萬明講,他對渭南市及陜西移民部門的舉報是1992年開始的,到目前為止,舉報的問題共43個,“涉及多方面的腐敗問題”。而在1997年前,他舉報的問題只有20個,主要集中在移民資金的借出和投資造成的損失等方面。那時,他對自己舉報的問題的定性是渭南移民辦對移民資金“亂花濫用”。

他說,舉報之前,我曾在黨小組會上給鄭博提了兩條意見,一是移民經費不能亂開支,二是對老同誌應尊重。當時,我是黨小組長,又剛從部隊回來不久,在部隊上,面對面地給連長、指導員或更高級的長官提意見都是很正常的事。我以為鄭博也會像我的連長、指導員一樣,會接受我善意的意見。但我錯了,地方不是部隊,鄭博不是連長、指導員。他因此而記恨我。從此,好事沒有我的份,分房他卡我,進修他不批。人事局給移民辦三個副主任科員的名額,我是最有資格評上的,但在鄭博的授意和操縱下下,我“落選”了。後來,還剩了一個名額,鄭博揚言寧願讓這個名額瞎了也不讓我評上……

在那段被編排的日子裏,李萬明並未屈服。他改當面提意見方式為投書舉報。“我先將舉報信分別送給市移民辦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及省移民辦領導,並告訴他們,我李萬明搞陽謀不搞陰謀,也不願與領導鬧矛盾,所以先請你們閱看舉報信,希望你們能自省自糾。當時我想,如果他們能改,那麽我就可以不投書舉報了。可是,幾位領導看舉報信後都不以為然,我只好憤然將舉報信發往了北京……”

渭南的一些領導和有關文件都認為李萬明舉報的都是些“不成問題的問題”(渭南市政府(1997)2號文件語)——尤其是李萬明第一次舉報的那件事兒:1993年春節前,渭南市移民辦準備到北京給有關領導送禮,不想,李萬明竟給中紀委發去加急電報,舉報渭南移民辦將拉兩卡車西鳳酒等貴重禮品到北京給某某部、某某領導送禮,希望中紀委能派人攔截。移民辦獲得消息後延遲進京送禮,才沒有被中紀委攔住……

事過13年,鄭博對此事記憶猶新:“那一年,我們的確給北京某部某些領導拜過年,但不是拉的兩卡車禮物,是兩小車,禮品也不全是貴重東西,還有本地的酒和土特產。”

因兩卡車和兩小車的區別,因貴重禮品中還有本地土特產,所以,在渭南市政府給陜西省政府的調查報告和陜西省政府給國務院報告的【陜政函】226號文件中,李萬明的這項舉報被認定為“失實”。

《工人日報》記者丁國元說,事實上,中紀委後來對水利部某官員的處分從側面證實了渭南方面進京“進貢”的問題。

對某官員的處分的消息登載在2004年6月29日的“思源廉政網”上。消息說,財政部門就是財神爺。每年到編制各部門財政預算時,就會出現利益之爭,反正是公家的錢,誰不想多爭取呢?不少部門巧立名目,錢拿到手了,小金庫填得滿滿的,專項資金挪用擠占,新建樓堂賓館說是內部的培訓中心,競相以“集體的名義”胡作非為卻不受懲罰。多年來,這幾乎是地方公開的秘密。

因為沒有制度建設的支撐,沒有尚方寶劍的護駕,審計部門過去沒什麽“生意”,很多時候只是一道陪襯的風景。

中國國家審計總署四年前曾一鳴驚人,在國務院總理***的指示下查水利部的賬,發現該部一些人挪用水利資金炒股,並查出水利部私設小金庫,用截留的專項資金修建樓堂館所以及大量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嚴重違規違紀問題,涉及金額高達數億余元,原水利部領導某某某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據丁國元講,中紀委辦案的熟人透露,那些“嚴重違規違紀問題”中,就包括有渭南給其送禮等問題。渭南、陜西官方以文件的形式否定存在的問題,完全是掩耳盜鈴。

被陜西、渭南官方共同認定為“不成問題的問題”的另一件事是關於幾十架床的事。1987年8月21日的《渭南報》對此事有過披露:“地區移民辦去年底違反行署關於公物折價處理規定,弄虛作假,把新購床板、床頭低價處理,造成損失2700元……”

這則報道沒有說清的事實是,這年的8月,審計機關根據舉報對一些“亂發錢物,屢禁不止”的違規單位進行查處,查出地區移民辦弄虛作假,把新購的29套床板、床頭(單價177元)折為33元一套處理給職工。如果就此為止,也許真是一般違紀問題,但惡劣的是,地區紀委責令鄭博三次檢討並讓其將床收回後,不到半年,風頭未過,鄭博以借的名義又把幾十副床頭床板全“借”給了職工,並把每個職工已繳納的33元退還了個人。如今,20多年過去了,“借”出的床一張也未收回(這一說法在鄭博處也得到了印證)。

那次被查處並將床收回後,因懷疑此事系李萬明舉報,在風頭過後重新“借床”給職工時,鄭博指示:不能把床“借”給李萬明。

當時的陜西省政府默許了鄭博的作法。在給國務院報告的【陜政函】226號文件中,陜西省政府給渭南市移民辦“打圓場”說:“移民辦成立之初,幹部來自各個單位,辦公、住宿一無所有。為解決上述問題,移民辦用行政經費購回床板床頭29套,發給職工使用。為了妥善保管,減少損失,決定以每套33元福利性處理給每個職工。受地委紀委的通報批評後,立即進行了糾正,收回床板,錢退職工。後根據職工誰需要誰借用的辦法使用至今。”

陜西省政府默許鄭博的作法和在給國務院的報告中給其“打圓場”的還不止這些。根據渭南和陜西省有關文件記載,移民返遷安置早在1988年就已結束,返遷人數是7.3萬余人。但在記錄這段歷史的《渭南移民誌》完成4年後的1996年,【陜政函】226號文件含糊其辭地說,原渭南移民辦在實施移民安置規劃時,遵照中央某領導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意見,返庫移民按10萬人進行控制。經過十年的不懈努力,到1993年底,最終返庫安置移民93588人。“移民辦(不按中央30萬畝土地安置15萬移民的指示執行)是嚴格控制返庫安置移民人數,是從庫區實際出發,按上級指示精神進行的。李萬明反映的問題失實”——在這段表述中,226號文件既沒有說清他們是什麽時候根據哪位某領導的意見和黃河水利委員會的文件把返庫人數“控制在10萬以內”的,更沒敢說1988年移民返庫結束時,移民誌記載的移民返庫人數是7.3萬余人,而93588這個移民返遷數是省、市政府在移民返遷結束8年後才對外公布的。

給國務院報告時,當時的陜西省政府總是把不利於本省“形象”的問題,不管是非對錯,也不管事實真假,不是以“舉報失實”定案,就是以“反映問題不能成立” 作答——渭南移民辦領導出國等實際存在的問題及鄭博自己在“三講”中都檢討“1995年到浙江、三峽考察時帶家屬同去,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事實都統統被【陜政函】226號文件認為“不能成立”。非移民安置遍布庫區每個移民鄉、村,人口達數千之眾。不管是誰,只要到這些鄉、村隨便問問,都能發現大量的非移民。可【陜政函】226號文件卻說:“非移民進庫區安置問題,群眾雖有反映,省、地移民辦也曾多次調查過。近兩年,省、地移民辦一直把非移民進庫作為熱點問題,列入目標責任制,認真進行核查,至今還未發現有此類問題。”

挪借移民資金的問題,渭南市政府(1997)2號、【陜政函】226號等文件都進行了竭力的否定。但記者在渭南市移民辦的渭移發【2001】027號文件和【2004】112號文件中卻發現:該辦(局)曾兩次組織“清收外借款領導小組”對還未收回的700多萬元移民資金進行追收。其中,市物資局、市重工業局、澄城縣開發公司、臨渭區百貨公司、萬達公司這些被市裏、省裏否定有挪借行為的9家單位和周某、朱某等8個個人全都“榜上有名”。

在渭南上報給省裏的調查報告中,常暴露出不負責任的敷衍和牛頭不對馬嘴的應付。李萬明舉報陜西省移民辦1993年將500萬移民款投放廣州炒房地產,結果上當受騙,資金全部損失。可渭南上報省裏的報告卻說:關於500萬在廣州炒房地產的問題,市移民辦沒有此項投資。反映的問題失實……

有一些實在不好否定的事實,【陜政函】226號文件就將其列為“一般違紀問題”或“一般工作問題”。“三門峽庫區移民返遷工程竣工驗收會議”給52名與會者各發一塊價值200元的天霸手表和12元的文件袋及給其中的21人發150元的咨詢費的事,新建住宅樓超標的事,渭南移民辦建房到大荔移民開發公司拉 10噸鋼材的事都是“一般違紀問題”。而亂決策,將大筆大筆的移民資金拿去辦公司或挪借給其它單位和個人至今仍未收回的事固然也是不足掛齒的“一般工作問題”。

在原陜西省一些部門領導眼裏,給國家和移民造成巨大損失的問題都是“一般工作問題”,都是不值一提的“雞毛蒜皮”的小事。

從後來事態的發展變化看,原陜西省政府以“失實舉報”、“不能成立”等不真實的“理由”竭力否定渭南移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使中央失去了了解問題真相的渠道,用“一般工作問題”、“一般違紀問題”給渭南移民辦“打圓場”,實際上誤導了國務院對三門峽庫區移民問題的判斷和決策,對庫區移民資金等問題的袒護和 “打圓場”也給陜西省和渭南市埋下了麻煩的禍根,以至於後來發展到發生了公然截留災民數千萬安置資金等重大問題,2006年以來,《中央電視臺》、《 民主與法制》等數十家國內外媒體連續不斷地對陜西省和渭南市的問題進行了批評報道。

36、“瀟灑消費”移民款

據那篇文采飛揚的“第二屆同學聚會小記”記載:“1996年8月17日至18日,由渭南學友鄭博、張某主辦的我班第二屆同學聚會,如期在西嶽華山舉行”。

8月17日那天,“艷陽高照,華嶽聳翠,渭水流金,蒼勁挺拔的華山青松點頭微笑,整潔典雅的華山賓館掃徑迎賓。一餐便飯為先至征客接風洗塵,座上笑語喧嘩,觥籌交錯,菜香意濃,氣氛融洽。”

午飯後,鄭博一行乘車遊覽西嶽廟,“惟見宮墻巍峨,殿宇肅穆,古柏參天,綠苔遍地,睹物思遠,心馳神往”。

8月18日清晨,與會同學用罷早餐,頭戴遮陽帽,手扶竹拐杖,開始登山活動。先乘車順當年解放軍“智取華山”所走的黃甫峪,婉延而入,盤旋而上,一路山似斧劈,澗如刀斫,松柏亭亭,泉水潺潺,峰回路轉,直至北峰之下。然後乘坐號稱“亞洲第一索”的華山攬車,騰雲駕霧,躍上蔥蘢,直至華嶽北峰之巔。鄭博率若幹同學“老夫聊發少年狂”,攀登蒼龍嶺,跨越金鎖關,遍踩蓮花、玉女、落雁諸峰於腳下,盡收萬千山光風物於眼底。天低氣清,心曠神怡。

下午7時,舉辦了告別晚餐。同學們同席環坐,興致盎然,頻頻舉杯,依依惜別。同學們熱情隔席敬酒,對為這次同學聚會服務的渭南市移民辦、華陰市移民辦、華陰市紀委及華陰華山管理局的諸同誌表示由衷感謝……

摘“第二屆同學聚會小記”四百余字,絕非羨慕這些“老夫聊發少年狂”的昔日同學,更不是為了記錄他們兩天聚會時的吃喝玩樂,而是想讓讀者從“觥籌交錯,菜香意濃”,“乘車遊覽,心曠神怡”,“興致盎然,頻頻舉杯”這些字眼中知道他們如此這般盡情地吃喝玩樂時要花多少“銀子”,他們又是花的誰的“銀子”。

本來,同學聚會,笑傲祖國大好河山,來個一醉方休都是無可非議的事,誰也無權幹涉。問題是,鄭博主任在“觥籌交錯,一醉方休”後犯了糊塗,動用移民款去招待他大學時的同窗好友(據說鄭博以前舉辦第一屆同學會也是花的移民款),並且被李萬明“糾纏不休”地舉報,麻煩的事就被他攤上了。後來,他在那份雖不深刻卻也有些心情沈痛的檢討中寫道:“這次同學聚會,我通過熟人對食宿大幅打折,對門票減免,30多個與會人員每人交100元,余下的讓華陰市移民局補了一部分(具體數字忘了),用公款支付同學會部分費用,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是錯誤的,應當認真檢查反省,吸取教訓。”

渭南市和陜西省政府的領導們雖然認為鄭博的這類情況“只是屬於一般違紀問題”,但這種“一般違紀問題”在當時的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領導“帶頭”,下級效仿,移民款濫用、流失的黑洞在渭南的一些地方變得越來越無所顧忌。

翻開當地的報紙,這樣的標題會不斷跳入你的眼簾:“新建村扶貧建房貸款有鬼,十戶移民貸款失蹤”,“蒲城榮光村,竟將專款當禮品送”……

第一條新聞說的是大荔縣雨林鄉新建村向鄉裏上報91戶貧困戶的名單,申請每戶5000至7000元的建房貸款,可10戶移民一直未領到這筆貸款,後來,有記者發現,貸款名單中,有重名的,也有父子、兄弟同時出現的,更奇怪的是,村支書孫某的妹妹早於8年前就遠嫁它鄉,可名單上仍有她的名字。一些真正的貧困移民卻被假困難戶擠掉了……

“蒲城榮光村,竟將專款當禮品送”中說的事情更加令人發指:蒲城縣北部山區上王鄉榮光村有移民200戶,政府三年間共給其解決17萬元的專款用於人畜飲水工程及農田水利建設。然而,三年多過去了,榮光村的移民並未從中得到實惠,舉報到蒲城檢察院後,該院查出:17萬中,只有4.2萬元用於了蓄水池等工程,該村村主任楊某一次就提走“引進資金獎勵”1萬多元,10萬元的扶持款則被該村的一個當地人長期用於了他磚瓦廠的周轉資金。其余被用於了送禮、慰問等開支。

用移民資金送禮並非個別現象。據某縣移民局幹部介紹,他們的領導上任後,辦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移民資金送禮。那位移民幹部扳著指頭說:春節拜年光“帶把肘子”(當地的一種高檔肉食)就買了350多個,雞蛋80余箱,還買了大量的酒、牛肉、面粉、黃花、青油、花生、蜜棗,共花移民資金4萬余元。春節前,這位領導帶著一幫人開一輛客車從縣裏送到市裏,忙了好幾天。第二年春節,這位局領導覺得開車送禮響動太大且費力費事,便改發“紅包”了。

移民局的幹部補充說:紅包的錢當然還是出自移民資金。

當年,將移民款挪作他用在渭南已成為一種常態。渭南某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華陰市移民局的賬務時發現該市僅2005年就存在以下問題:

1、各鄉、鎮截留移民建房扶持資金等款項77萬元。

2、該局將43萬元移民資金借給外單位和私人。

3、鄉鎮經費嚴重超支。

4、招待費支出24萬多元,金額較大。

5、未能嚴格執行專款專用,一些地方更是把移民款當成了“唐僧肉”:北社鄉“捐”3000元給派出所買車,春節運動會辦福利8390元;5288元成了黨代會、人代會的招待費;慰問部隊支出4586元;焦鎮用移民款1.5萬去交稅,辦培訓班、人代會的近萬元在移民款中報銷;五合鄉政府則幹脆動用4萬余元移民款來買車,學校用錢,財政交農林稅,鄉政府的貸款利息,民兵訓練醫療費等等開銷也統統在移民款中走賬……

陜西省審計廳【1994】205號《審計結論和決定》則稱:1993年6月,渭南移民辦將入股大荔礦泉水的300萬元移民專項資金和借給有關縣移民辦興辦實體的專款300萬元轉作落實政策支出,造成虛列支出600萬元;1989年3月,地區移民辦借給地區物資局移民專款資金200萬元,至1994年仍有 142萬未收回。同時,漏繳三項基金271080元,違反了移民資金管理的規定,違反了財經紀律。

省審計局建議:省移民辦應落實責任,對外借資金落實責任確保收回,及時用於移民工作。

至今,省審計局要求省移民辦及時收回的款項仍有220多萬未收回。在渭南,數百萬移民資金借出變成“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後,還出現了一些令人費解的事情:上級移民部門多次催促渭南移民辦“務必盡快收回物資局欠款”,鄭博對此卻毫無行動。1993年,該移民辦一位幹部提出願意承包完成追收物資局欠款的任務,卻遭到鄭博拒絕和斥責。

於是,單位內外有了種種猜測:他當初借款時是不是收了對方的好處?

渭南移民局個別領導私借移民款的事還不僅僅這些,借予對象有單位,也有個人——1994年,該辦把50萬元移民經費借給澄城縣某開發辦,對方至今仍未還清這筆借款;1994年,該辦把60萬元移民款借給蒲城縣某私人做生意,結果本息無歸,該辦便把這筆欠賬甩給了蒲城縣移民辦;1995年,該辦又將7萬元移民款借給渭南市街道菜販子楊某,讓其長期周轉使用……

對此,李萬明忍無可忍,此後舉報時,他特意將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第384條第一款的解釋附在舉報信後面,“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一)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個人的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三)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

“鄭博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這些解釋。”李萬明認定自己前任上司的行為“有罪”。

可地區領導認定:全是些可以忽略不計的“一般工作問題”。

還有一類問題更令李萬明痛心疾首。“上世紀九十年代,渭南地區移民辦與省移民辦經商搞實體,將數千萬移民資金扔進水裏連水泡都沒有冒一個”。

在那個浮躁操縱理性的年代裏,一向沈穩的專家文人也激起了少見的狂熱和沖動。當年,陜西省移民辦主任趙建華在省裏的“經濟開發大會”上振振有詞地宣稱“要敢為天下先,要抓住機遇,狠下決心,組織大多數人去辦經濟實體,要敢試、敢冒、敢闖,要組織大部分人去賺錢盈利、要賺大錢、盈大利”。

鄭博回到渭南便亢奮地要組織大部分職工“下海捕魚,大顯身手”。鄭博表態:自己要帶頭去興辦經濟實體,形成大氣候。要為各縣經濟開發開綠燈,可以解決的問題要加快幫助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創造條件解決……

鄭博還是晚了一步,“下海捕魚領軍人物”的頭銜被省移民辦領導捷足先登搶到了手中——省移民辦主任趙建華帶頭將500萬投放到廣州炒房地產,打出了移民部門下海的“第一炮”。

令人遺憾的是,“第一炮”打“瞎”了——出生於福建仙遊縣的“水利專家”趙建華以商人的形象出現在廣州的房地產市場時,奸商們一陣竊喜:“獻菜”的來了!果然,還沒等趙建華主任明白過來是怎麽回事,500萬元的移民資金便分文不剩,全成了騙子的囊中之物。對此,陜西省審計廳下發“陜審農[1994]204 號”文件進行了批評通報。

批評並沒能使移民部門的官員們清醒,渭南市移民辦像著了魔一樣不斷把一筆筆移民資金投向那些無底的黑洞——先是鬼使神差地將75萬元投去陜北子長縣打油井,結果,工程因油井貧油而報廢。

接下來,1993年,渭南移民辦連任何入股或借款的手續也沒有就用移民經費向某港商籌建的萬達公司入股55萬元,後來,該辦不但從未得過分文紅利,連本金也全部化為烏有。

同時,該辦下屬各縣市移民辦興辦經濟實體30多個,也無一盈利,全都虧損,總虧損額高達3000萬元左右。其中,蒲城縣、澄城縣、大荔縣移民辦竟各虧損500多萬元之巨。從而,致使國家大量寶貴的移民經費付諸東流,損失慘重。

渭南移民辦還給5個科室各發10萬元去“下海”。結果,大部分移民資金都丟在了“海裏”,成了“渭南市移民局收賬小組”永遠難以收回的呆賬。

對此,連當初號召全省移民幹部“下海捕魚”,“要敢試、敢冒、敢闖,要組織大部分人去賺錢盈利、要賺大錢、盈大利”的省移民辦主任趙建華在他那篇《水庫移民補償資金使用管理機制研究報告》中也無可奈何地嘆息:農村移民資金使用決策不當,部分資金“泡湯”。有的片面理解開發性方針,不講條件盲目開發,去辦有很大風險的項目,結果事與願違,把不少資金丟了。有的把錢拿到深圳、海南去搞遠距離開發,其中,有的把錢弄丟了,即使沒有丟或有些效益的,移民也得不到好處。有的地方,還擴大移民資金的使用範圍,轉移資金用途。有的擠占截留克扣,侵犯移民利益……

趙建華還不點名地舉了這樣一個例子,“有一個庫區,決策並用於興辦企業的資金達2672.29萬元(人均1.94萬元),占移民安置補償金的 81.25%,而安置移民僅占20.29%。有些企業又不景氣,效益不佳,甚至倒閉,其安置效益與投資額形成巨大反差,造成不可收拾的被動局面。”

同趙建華在移民工作中造成了失誤後尚能承認、反省和檢討的這種態度相比,渭南行署的領導們似乎更加“高明大方”——他們以文件的形式寬慰自己,“移民部門辦經濟實體起步遲、經驗不足,虧了錢只是一個總結經驗教訓的問題。”

李萬明不茍同領導們的這種“寬慰”。他抓住大荔自來水公司這個典型,認定,“這件事從決策投資到大荔建這個公司就不正常——因某省領導是大荔人,鄭博出於巴結的目的入股300萬到大荔礦泉水公司與法國人合資的”(註:據鄭博對記者講,某省領導給他講過讓地區移民辦入股大荔礦泉水公司的事)。據當時的報紙介紹,這個公司的中方是省移民辦、渭南移民辦等7個單位股東單位,共投入資金1700萬,法國人實際只投資了150萬元人民幣。報紙說,公司倒閉的主要原因是“內部管理不善和外商投資不實等”,也就是說,法國人並無投資的實力和誠意。事情暴露後,李萬明追問:考察法國人的資金實力和投資誠意時,法國人不是請鄭博到巴黎呆了50多天嗎?鄭博回來後不是說對方實力雄厚,信譽度較高嗎?現在怎麽出現了法國人的投資實力和誠意問題?是不是用了法國人的錢後瀆職隱瞞了對方的情況(鄭博曾承認,在法國的費用的確是法國人開支的),導致法國人入股時賴賬不交投資款?

沒有人理會李萬明的舉報和追問。領導的信口開河叫決策,領導的瀆職叫失誤,省、地移民辦的領導做的事再錯也是小錯,造成的後果再嚴重也可既往不咎。他們以為,在渭南這個地盤上,自己擁有無限的豁免權。

事後,當然要找一些替罪羊。由於壓縮了一半返遷人數,便剩余了大量的移民專項物資如計劃內的鋼材、木材、柴油等。因而,同時也就出現了不少倒買倒賣移民專項物資計劃指標,從中非法牟取暴利的嚴重違紀腐敗問題。一次會議上,趙建華講:“有的人想鉆這筆資金的空子,結果,某庫區被法辦了19人,處分了28人,涉及資金數額四五十萬元……”

會議討論時,鄭博斬釘截鐵地補充:對這樣的人,這樣的事,必須嚴肅處理,以儆效尤!

一位參加過那次會議的移民幹部告訴記者:當時,我就在想,鄭博強調要“嚴肅處理”的人和事中,不知是否包括臨渭區檢察院1995年光顧渭南地區移民辦,並從該辦的小金庫收走了7萬多元贓款的那件事?

也許是渭南移民辦的領導生就了敢於頂風作案的“傲骨”,就在該辦小金庫被檢察院查抄不久,省裏某機關事務管理局由於上當受騙花20多萬元購買了一輛小型客貨兩用汽車,從而成為“包袱”難以甩掉,該管理局領導尋求省移民辦領導幫忙。於是,省移民辦領導便指示渭南移民辦花移民款,以原價買下了這輛被拋棄的二手汽車,使其蒙受了不應有的經濟損失。

在渭南,對一些移民辦領導盲目投資、亂借移民款等不滿的不只李萬明一個人。一移民幹部幽默地對記者說,渭南移民辦損失數百萬投資款唯一的收獲是練大了鄭博的膽量。現在的市移民局每年招待費不過幾萬元,但鄭博當主任那會兒,哪一年沒有二三十萬元能下得來?開會發錢發禮品,為了宣傳自己在任期間的“功績”,半年內就用掉了40多萬元的宣傳費(均系移民資金)。

連鄭博也不得不承認:“為了給自己離崗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宣傳有點過多過濫”。

這種用公款買來的“過多過濫”的宣傳後來成了鄭博的驕傲。2002年7月30日,他在《渭化遊泳池邊遇友談及“三講”事感賦五首》中得意地寫道:

移民事業處巔峰,電視廣播有影聲。

人去事衰單位亂,輝煌再造待三冬。

讀過此詩,有人評論說:這是典型的花錢買名聲,用錢買來的“電視廣播有影聲”更有自我吹噓,花錢買吹捧之嫌,其原因可能是工作搞得很差,就不惜血本,去買來個“電視廣播有影聲”。事實上,“電視廣播有影聲”並沒能證明“移民事業處巔峰”,這種買來的宣傳效果也似乎並不太好,2000年,鄭博在市移民辦“三講”的 民主測評中兩次都未能過關。第一次,全辦超過三分之一的人給他劃了不稱職票,第二次還比第一次 民主測評多了2張反對票,根據省紀委關於“在‘三講教育’民主測評中兩次不過關的給予就地免職”的規定,致使鄭博丟掉了主任之職。

不過,失去職務的鄭博早就找好了退路——1998年,鄭博從局裏調出100萬元,從省移民辦弄來400萬元,在渭南成立了一個“移民基金會”,並親任基金會秘書長。次年,陜西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立即撤銷各種形式的農村基金會及聯合會機構。鄭博等人的“移民基金會”搖身一變,改名為“移民扶貧協會”。

采訪時,據鄭博講,自己如今已是協會的會長了,協會經營得還不錯。他每個月還能從協會得到一些收入。記者問,中紀委規定,領導幹部退休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在原工作單位所轄的企業任職或經商,你退休前就在“移民扶貧協會”任職,是不是……

鄭博似乎知道記者要問什麽,很幹脆地答道,是有一點不符合紀律,不過……

記者等了很久,鄭博始終也沒有講出“不過”後邊的“理由”。

37、《調查報告》的“腳本”

當時,鄭博似乎沒有更多的“理由”可講——真不敢想象,一個因無法過“三講”關而被自己的部下和上司共同趕下臺後又違規謀取私利之人還能有什麽理由?

說自己這樣做,是發泄對組織、對部下的不滿?是感到了“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悲哀、恐懼後而作出的“最後一搏”?

1996年8月的那次同學聚會時,鄭博不是還“懇望同學們應在有生余年,保持‘達觀’之心態,信守‘慎獨’之準則,寫出無愧、無悔、無怨、無尤之人生” 嗎?1996年11月,他在“觀報載諸多‘59歲現象,當慎戒之’”的心情下寫下的那首《自勉詩》不是說“錢為身外物,晚節當重名。時時勤拂拭,勿使灰塵生”嗎?怎麽轉眼間就那麽不“達觀”,不“慎獨”,而且還要那麽不顧一切地去搞“身外之物”?他不怕在自己的人生蒙上不潔的“灰塵”嗎?

事實上,官場人大多是不會有順其自然、隨遇而安的那種“達觀”境界的,那種在一個人獨處時也能謹慎不茍的“慎獨官員”更是不多。鄭博主任就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達觀”、“慎獨”者。

不妨先拜讀鄭博寫於1996年12月的“無題三首”:

“1996年歲末,《工人日報》刊登失實文章,我辦又有人加印傳單入庫區散發,引起庫區移民騷動。我隨侯振斌副市長、省辦趙建華主任,急赴華陰穩定移民情緒。又憶1995年歲末,在大荔組織移民防搶淩汛之往事,感概系之,哼成三首小詩,以表當時之心境。”

(一)

十年辛苦眾方寧,一紙傳發**洶。

小醜無端弄筆墨,囯帑耗費害蒼生。

(二)

去歲此時淩汛湧,今年本日社情洶。

老天作孽雖堪恨,宵小招災最不容。

(三)

不幹工作專作梗,謀私偏舉反腐旌。

待到真相大白日,嘴臉暴露遺臭名。

有人在讀過此詩後評論說:先不論詩人立意、平仄、對仗等創作水平,單看詩人非常直白地把不同意見者比作“小醜”和賊盜之類的“宵小”便可知作者既不是“達觀”的領導,也不配稱為“達觀”的詩人。相反,站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角度看,被鄭博痛恨和視為“小醜”、“宵小”者的舉報並非空穴來風,那個被他罵為“小醜”和“宵小”實際名叫李萬明的下屬也未“嘴臉暴露”,更未“遺臭名”。相反,他還在鄭博離任不久便被提拔為渭南市移民局工會主席,在獲得一官半職的同時,多年來一直少於同工齡者三百余元的工資也一步登天地長了起來。他還被百姓稱作“反腐英雄”,被媒體評為“全國八大公益領袖人物”。

“公益人物”李萬明有過不少成功的舉報。他寄出的舉報信引起了中央有關部門和領導的重視,國務院辦公廳、中紀委、監察部、時任國務委員陳俊生、時任中紀委副書記陳作霖和王德瑛、劉麗英及陜西省委書記李建國和陜西省省長程安東等領導,都曾先後對他的舉報作過批示。他的不少舉報信被批轉給了水利部,水利部又批轉給了陜西省移民部門的主管上級——陜西省水利廳。

1996年4月,省水利廳監察室幹部李世京(化名)和省移民辦的劉副主任(化名)組成的調查組誕生了。

調查組還未到渭南,李萬明就提出了異議:紀監辦案規定,涉案者不能參加查案工作。我舉報的案件中涉及到省移民辦及領導的問題,省移民辦的劉副主任就是被舉報對象,他怎麽能來查對他們的舉報?調查組到渭南後,他又提出:調查組吃喝玩樂與用車的費用都是被舉報單位開銷,會不會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

不管李萬明對調查組及調查組的行為有什麽“奇談怪論”,調查組的人選和調查組的吃喝拉撒怎樣開支還是按既定方針進行著。調查組除省水利廳監察室幹部李世京和省移民辦劉副主任外,渭南市監察局一王姓的幹部偶爾也會作陪。據此,省水利廳給國務院的報告中說,“陜西省水利廳紀檢組、監察室在省紀委、省監察廳派員的協助和指導下,會同渭南市紀委、監察局成立了聯合調查小組對李萬明的舉報進行了認真調查”。

從西安出發之前,省移民辦的那位劉副主任便提前給鄭博打電話,讓其安排好調查組的食宿及用車等事項。

渭南移民辦一位知情的幹部介紹:鄭博十分重視這次調查,專門派人秘科鄭副科長等二人服務調查組。為給李世京一行的調查“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鄭博將其安排在當時市裏最高檔的祥龍賓館,生活上自然是好酒好菜,盡其所有。

有了如此無微不至的關心照顧,調查組的調查在按部就班中進行:找人談話,與鄭博交換意見,再由很多人陪著吃吃喝喝。晚上,躲過人們的眼睛,或喝喝咖啡或跳跳舞什麽的。周末,由渭南移民辦的專車將“調查組”送回西安休假,周一再派專車把“調查組”接到渭南調查。

調查就這樣在友好、輕松而舒適的氣氛中周而復始地進行著。兩個多月的調查如果不是李萬明那個“自私、固執、片面、偏激”的家夥時不時制造些不愉快的沖突和摩擦,日子一定會在李組長的工作中留下美好的記憶。

但李萬明這個難纏的主卻把這種本可存在的“美好記憶”破壞得一塌糊塗。開初,調查組為了使他配合,“耐心而入情入理”地開導說:“你向中央亂告移民系統的問題,你今後在移民辦還想幹不想幹?你誣告就不怕這次調資取消你的資格?你與組織作對,你的黨籍、公職還想要不想要?你還想在渭南呆不呆?”

李萬明居然認為這是調查組在威脅他,還懷疑調查組長李世京與省移民辦的領導同在省水利廳辦公樓上班,並在一個大院生活,相互間關系密切,有包庇之嫌。還不知從哪裏打聽到李組長與鄭博也有很深交情,因此,頑固地認為“李世京會在查案中不顧國家利益、移民利益和廉政建設大局,一味地站在人情關系、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的立場上,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抹就抹,能滅就滅,為其開脫責任,為涉案者充當保護傘(這段話後來被李萬明寫進了舉報中)。”因此,調查中他非但不配合,還處處與調查組作對。

比如,他在舉報信中反映鄭博平時不抓廉政教育,導致單位一些幹部在管理移民資金時出現了貪占14萬元的問題,有關人員也分別被判刑四到七年。調查人員剛問他一句:“這個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於改革開放大氣候和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跟你們單位領導有什麽關系?”他就不依不饒地同李組長辯論了半天,什麽領導如果把廉政抓得好,那些人有機會犯罪嗎?什麽單位幹部犯了罪,難道單位鄭博連領導責任都不該負嗎?他咄咄逼人的質問搞得李組長很是難堪也很是不高興。

過了幾天,李組長怒氣未消,李萬明又找上門質問:“作為紀監人員,你怎麽能違反中紀委和監察部頒布的《關於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將我這個舉報人的姓名和舉報信的具體內容透露給我單位的人?甚至還讓鄭博在會議上宣讀我舉報信的原文?”他那強硬的樣子氣得李組長一時忘了中紀委“受理機關工作人員無意或故意泄露檢舉、控告情況的,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的規定,脫口而出地反問:“你李萬明都敢署名舉報,為啥還害怕別人知道這個舉報信是你寫的?為啥還不敢讓人看看你舉報信的內容!”

此後,李萬明的態度迫使李組長對他越來越不客氣了。一次談話時,李萬明又提起鄭博在一次移民工作大會上給全體與會人員各發一個皮包、一塊進口手表和150元現金的問題,李組長煩了,站起來指著他的鼻子罵道:“你放屁!滿口放屁!”

李萬明的不配合也使調查組省去了許多事。中紀委的《控告申訴工作條例》規定:“對檢舉的問題作出處理後,由承辦的紀律檢查機關或有關黨組織將處理結果告知檢舉、控告人,聽取其意見。”見李萬明如此態度,調查結束時,告訴舉報者調查結果,讓舉報者在調查結果上簽署意見這些程序也就讓李組長給全免了。

這一免李萬明又“糾纏不休”了——2001年3月,李組長第二次到渭南調查李萬明的舉報時,他首先問:“你在1996年4月受理查處了我的舉報案件,其中涉及20多起、數千萬之巨的嚴重違紀問題,怎麽到現在還沒把處理結果告知我這個署名舉報人,也沒讓我在《調查報告》上簽寫我的意見?”李組長又氣又恨,沒好氣地答道:“你當時對有些問題的具體情況談得不清楚,所以我不想給你告知處理結果,也不想讓你在《調查報告》上簽寫意見。”

李萬明雖然最終也沒有在《調查報告》上簽字,但他畢竟還是知道了那次調查的結果——因一直控訴省調查組“違反中紀委《控告申訴工作條例》”,未告訴自己調查結果,也未讓自己在調查報告上簽字,九年後的2005年4月28日下午,渭南市紀委只好找出那份沾滿灰塵並已經發黃的調查報告匆匆給李萬明讀了一遍。

這次調查的結論是:李萬明反映的20個問題中,“擅自壓縮返庫人數、吃空缺安置經費、給財政局借款、給廣播局借款、給上級送貴重禮品”等六個問題,是失實的;“外出學習考察、領導出國、非移民進庫安置”等六個問題不能成立;“給本單位職工發床板”等四個問題,屬於手續不完備和一般性違紀問題;“創辦經濟實體效益差、入股大荔礦泉水廠、地區物資局欠款、對扶持資金管理不嚴”等四個問題,屬於一般工作問題……

後來,李萬明在市檔案館查閱有關資料時發現:李世京等人所寫的《調查報告》不僅成了渭南移民辦給市裏報告的“模子”,也成了渭南市給陜西省政府的調查報告的“腳本”。這個“腳本”不久後又成了陜西省政府給國務院的“陜政函【1996】226號”文件,這個“腳本”產生的“作品”,2006年以來又多次成了渭南應對媒體的根據。

《調查報告》不僅應付了李萬明多年的追問,也使各級領導深信不疑。渭南市監察局的材料記載:1996年6月,省、市調查組一行六人赴北京向水利部紀檢組匯報了調查情況。水利部紀檢組長李某同誌認為“問題查得細,查得清,可以結案。”

有人曾這樣假設:假如不是被舉報單位的領導出面調查自己單位被舉報的問題,或者調查組調查時的吃喝拉撒不讓渭南移民辦買單,調查將是一個什麽樣的結果?假如渭南市政府、陜西省政府的領導們知道自己看到的《調查報告》形成的過程,他們還會不會采信“聯合調查組”的《調查報告》?假如水利部的那位紀檢組長知道調查組在渭南的種種情況,他還會不會贊不絕口地認為“問題查得細,查得清,可以結案”?

這些“假設”得到的答案很“辯證”——有人認為,即使這些假設成立,調查的結果、對調查報告的采信及“問題查得細,查得清,可以結案”的一錘定音有可能是另一回事,也有可能依然如此。因為,大家畢竟是一條線上的人,畢竟有著千絲萬縷、盤根錯節的關系,鄭博等人畢竟是自己手下的官員,鄭博畢竟用車拉著禮品到過北京,不相互照應著點,真把渭南移民辦的哪位領導查出點什麽,渭南市的面子往哪裏擱?省裏又有什麽光彩?更重要的是,誰知會不會拔出蘿蔔帶出泥?你渭南不是一直說移民款不夠用嗎?那麽多的移民資金被挪借亂花,被投資損失,中央知道了豈會善罷甘休並繼續投資?中央知道了這些情況,主管移民工作的水利部豈能脫得了幹系?所以,不管從哪個角度著想,都應該說“問題查得細,查得清,可以結案”,只有這樣,才符合這條線上的人的整體利益,也才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圓滿結局。

後來,李萬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李世京等“欽差大臣”的行為——人們通常認為,紀檢部門是公平正義的化身,是消除社會醜惡與腐敗,給老百姓帶來希望,帶來光明的使者,然而,在對渭南移民資金等問題的調查中,我們還真難以將那些在調查辦案時,將自己吃喝拉撒讓渭南移民辦買單的紀檢幹部與公平正義相連——他們不能嚴守一個紀檢幹部做人做事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線,讓被舉報單位為自己的吃喝玩樂買單。他們包庇掩蓋渭南移民辦挪借移民資金,亂用亂投資等事實的行為實質上成了被舉報者最安全的一道防線。

李萬明問:就陜西水利廳紀檢人員的這種現狀,三門峽庫區的移民還能寄希望於他們嗎?那“問題查得細,查得清,可以結案”的結論會使何人絕望,何人高興……

1995年底,就在李萬明對專案組說三道四的時候,公務員考核開始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自己成了全局“考核”的重點。因為,“在這一年的工作中,他確實有做得不對應該總結和改正的地方”。比如,他私自與人調換煤房,拆除煤房隔墻的事,李萬明也承認自己做得不對。但移民辦書面通知他對此事作出書面總結,準備研究討論他的考核等次時,李(以自己這點事與把移民款亂借亂用亂投資造成巨大損失等瀆職行為比,根本不算問題為由)不予理睬。10月,在討論他考核等次的科務會上,讓他認識一下,李也拒不認識,致使其被評為“不稱職公務員”。

這個評定在李萬明的具體利益中造成了“多米諾骨牌”似的連鎖影響——當年底進行正常調資時,李萬明應由科員三檔晉升為四檔,但移民辦卻以“考核不稱職”為由,強行把他的調資時間延遲到1996年底,這樣一來,他以後的升資也就全都受到了影響。黨政部門幹部的職務晉升和晉級的名額,向來都是按照本單位在編幹部總人數的百分比計算和分配的。但是,因舉報後的“制裁”,李1985年調入渭南移民局22年,從未享受過一次職務晉升的指標或名額。他調到移民辦之後的前18年,始終是個科員,直到2002年底,根據工齡30年、年齡50歲的“三五幹部”晉升政策,他才被自然晉升為副主任科員檔次。

最令李萬明難受的是一年一度的黨員評議活動,因他換了煤房還不肯低頭認錯,於是,他成了評議的中心,那些帶著使命而來的支委和黨員,也帶著對“舉報者破壞全局福利”的怨恨和憤怒,連續半月集中火力地向李萬明開展了異常嚴厲的“批評與幫助”,對其“以舉報之名行誣告之實的險惡用心”進行反復剖析,反復評議。

有人竟這樣訓斥:“現在的腐敗問題那麽多,有幾個人去舉報,你李萬明是吃飽撐的!”

黨員評議的結果是:因李萬明在黨員大會的“反省、檢查”不深刻而被確定為“不合格黨員”,並上報市直機關黨委要求批復。從此,渭南市移民局一句“反腐舉報多年,落個不合格黨員”的順口溜成了李萬明那段恥辱歷史的詮釋。

“不稱職公務員”、“不合格黨員”自然沒有工作的權利。移民辦某領導發話:讓他當專業告狀戶吧。於是,在此後的一年多時間裏,李萬明“失業”了,單位說房子不夠,不給他辦公地點,也不給他安排工作。他不得不將自己的辦公桌椅擱在他家的煤房裏。可是,閑下來後,到辦公樓去一溜達,他卻發現單位給某職工除了在辦公樓安排了一間宿舍和一間廚房外,還在機關大院給他安排一間機動房。李萬明不服這種厚此薄彼,便去找鄭博要辦公室。可鄭博卻問:在辦公室寫舉報信不保密吧?

為了給自己爭取一個上班的地方,黨員會上,李萬明聲淚俱下地說:“我即便是渭南移民辦的一條狗,也總得給我安排個狗窩吧!”

辦領導表情漠然,毫無反應。

連移民辦的職工也吃驚了,“單位那幾個因經濟犯罪被判刑的,領導也沒有做得那樣絕,對李萬明卻硬是下了硬茬!”

李萬明並未因此而偃旗息鼓,他很快寫出了《血淚在流淌,正義在申吟——控訴一起打擊**舉報人的嚴重事件》的舉報,反映他因舉報被打擊報復的情況,並表示自己對省、地的調查不服,請求中央直接派人調查。

1996年8月,李萬明的這封舉報信經當時的國務委員陳俊生批轉給時任陜西省省長程安東。程再批轉省信訪局要求報結果。

渭南市監察局、信訪局調查後給省裏報告說:公務員考核和黨員評議,都是按市人事局、機關工委安排的正常工作,將其定為不合格黨員和暫緩半年對其進行公務員等次考核,符合程序規定和**集中制的原則,不存在打擊報復的問題。

李萬明舉報有關領導“**打擊舉報人”的控訴被另一個應消除社會腐敗,給百姓帶來公平正義的“化身”以“正常工作”和“符合程序規定”等理由否定,他的舉報再次以失敗告終。

38、“《工人日報》風波”

既失望於“上面”,又指望不上應消除社會腐敗,給百姓帶來公平正義的“化身”,李萬明只好把希望寄托於媒體。這時,“《工人日報》風波”的另一個主角丁國元出現了。

丁國元,《工人日報》記者,時年近“不惑”。對我這個同行的電話采訪,丁國元仍以職業的敏感和嫻熟的業務水平抓住要害和重點進行簡明扼要地回答,從他輕松的話語裏,記者仍能感受到他當年在這件事情發生後所經受的沈重壓力。他說,險惡極了,自己當時就像波濤洶湧的大海裏的一只小船,隨時都可能被驚濤駭浪掀翻吞噬……

差點給這位敢於仗義執言的記者帶來滅頂之災的不過是一篇發表在該報“來信與調查”這一欄目裏的舉報材料。

十年之後,丁國元在網上重發了李萬明寄給他的那份“材料”,並補充說明:重發十年前《移民款不能亂用》一文,既是“移民代言人”李萬明的十年磨一劍,更是為了忘卻的紀念。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謹以紀之。

找出1996年12月18日的《工人日報》,記者首先看到的是丁國元當年所寫的編者按:

“國家興修大型水利工程,要為移民安置耗費大量資金,移民搬遷,家庭財產也會受到損失。目前,國家下撥的安置費非常緊張,渭南市的移民人均只有1000多元,但有些負責安置移民的官員卻將這筆專款挪做它用,甚至造成巨大浪費,實在令人痛心。”

以下是《工人日報》“來信與調查”欄目裏發表的李萬明給報社的去信——

編輯同誌:

在陜西省渭南境內的三門峽庫區,現有移民近50萬人。在五六十年代,這些群眾為了支援國家的三門峽重點工程建設,保障黃河下遊億萬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發出的“遷一家、保千家”的號召,毅然離開了祖輩賴以生存的庫區膏腴故土,移居異地他鄉,後來,由於三門峽水庫運用方針的改變,庫區不再蓄水,中央在1985年決定撥付專項資金,安置困難移民返回庫區定居。

移民群眾返回庫區後,生活上遇到許多困難。如今年初發生的黃河特大洪汛造成的毀堤決口,就淹沒了大荔灘雨林鄉許多移民的小麥和房屋,損失嚴重。再如今年秋汛渭河暴漲,引起洪水倒灌,致使秦嶺支流決口。造成地處華陰灘的北洛、南嚴、良坊、高家等移民村的群眾被洪水圍困,僅高家村3000多移民的住房和莊稼幾乎全部被淹。因此廣大返庫移民經濟狀況一直未能改觀,急切地渴望政府能夠幫助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與問題。

信件的下一部分接著列舉了前文提到的諸如渭南地區移民辦先後數次對外違規違法挪借移民資金,下屬一些縣(市)移民部門投資搞經濟創收,累計虧損數千萬元,用移民資金給市領導購置小轎車2輛,亂花經費、濫發錢物、鋪張浪費、請客送禮等各類違紀行為。並強調,針對該辦多年來所出現的種種問題,市紀檢機關曾專門發過批評通報,責令堅決糾正;同時省審計機關亦曾作過審計結論和決定,指出:“外借移民專項資金,違反了移民資金管理的規定,移民辦應落實責任,限期收回與移民工作無關的借款,盡快投入移民項目。應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移民資金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杜絕違紀問題的再次發生。”

李萬明在信中指出:上級的批評通報和處理決定未能引起渭南市移民辦領導的應有重視,對違紀問題依然糾正不力,改進不大,甚至還出現一些頂風違紀的嚴重問題,致使國家資財遭受了更加慘重的損失。正如群眾抱怨和批評的那樣:“中央給的移民資金是‘官燈粗油撚’,耗損不心痛。”

在信的最後,李萬明強調:對於管好用好移民資金,中央早就明確規定,移民資金屬救濟性質,必須加強管理,切實用於移民事業。目睹曾經為了國家水利建設而犧牲自身利益的返庫移民如今的貧困狀況,再看看渭南市移民辦對中央直接撥付的巨額移民資金所造成的浪費和腐敗作風,實在叫人按捺不住內心的激憤。為了挽回國家的嚴重經濟損失,維護廣大移民群眾的利益,筆者疾呼:移民群眾生產生活困難多,移民資金再不能亂花亂用了!

稿件的末尾,署著“渭南移民辦,李萬明”的名字。

在這封信後,《工人日報》刊發了記者丁國元的調查附記:

接到李萬明的來信,記者專程前往陜西省調查核實。從有關部門核實的材料看,李萬明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渭南市移民資金管理上浪費多、漏洞多的問題確實比較嚴重。

據了解,該辦財務負責人已被檢察院收審,涉及犯罪金額十多萬元。但有關部門卻認為上億元的安置經費浪費幾百萬元,算不了什麽。他們對記者說,誰還沒有個決策失誤?

渭南市移民辦投資礦泉水廠損失了300萬元,陜西省移民辦也在這個廠投資了1000萬元,現在企業破產了,損失不是更大嗎?在這些人看來“家大業大,損失點沒啥!”移民資金是國家撥的專款,任意挪用屬於什麽性質呢?相反,正像李萬明來信中所說的,當地移民生活相當困難,生產生活資金相當缺乏,加上連年受災,急需扶持。一位移民對記者說,今年雨大,屋都漏了,沒錢修。可寶貴的資金卻被一些人白白糟蹋了,這些人至今對此仍未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反而向記者表示:這些問題都是組織上知道的,你能把我們怎麽樣?

一些得了實惠的人,還大罵李萬明不是個東西,出賣當地的利益。他的公務員資格被“延期半年確定考核等次”,還被定為“不合格黨員”。一些人還說,李萬明告狀是為了當副科長。據記者了解,李萬明告狀已3年多了,光郵費就花了上千元。國務院、中紀委、陜西省的領導都曾在李萬明的揭發信上作過批示,但全都被一些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一位陜西省移民辦的副主任還對記者說:誰要再在李萬明的信上亂批,移民的問題就讓他來管。李萬明對此也心有余悸。他對記者說,渭南移民辦開會發手表的事就別說了,領導出國的事也別談了,現在領導在群眾中散布:要不是李萬明告狀,還能給大家辦好多事呢!

記者通過李萬明告狀的前後經過感到:有些人違反了規定,給國家和群眾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卻理直氣壯,而敢於反對不正之風的人卻往往被整得灰溜溜的。這是為什麽呢?

沒有回答丁國元為什麽——那些該回答為什麽的人不久後反倒找上門質問丁國元為什麽要支持李萬明?為什麽要寫攻擊渭南政府的稿件?為什麽要破壞渭南的穩定?

渭南的官員們頤指氣使地去喝問一個新聞記者是可以理解的——在渭南那地方,他們從來就是說一不二的“老大”,他們對老百姓的頤指氣使早就成為一種慣例,他們對“挑刺”的記者咄咄逼人、毫不客氣地喝問也早就習以為常。

此外,渭南市的官員們到北京興師問罪、找丁國元算賬還有更重要的原因——1996年12月19日,那個得到丁國元“支持”的李萬明從西安某印刷廠買下 4000份載有那篇稿件的《工人日報》送到了庫區!這且不說,他還連夜以魏毅瑉、範甫拜(為移民、反腐敗的諧音)之名印了4000份“致三門峽庫區全體移民鄉親的一封公開信”連同報紙一起送給了移民“司令”劉懷榮,“在庫區造成了相當惡劣的影響”(渭南市監察局調查報告語)。

李萬明的公開信是這樣寫的:

想當初,我們移民為了國家的重點水利工程建設付出了巨大犧牲,遠離豐腴故土,搬遷折騰三十載,家產損失殆盡,歷經人間磨難。黨和國家始終沒有忘記廣大移民群眾的偉大奉獻,自1985年以來,中央每年撥巨款解決我們的生產生活困難。可是,有些移民工作部門的個別領導不珍惜國家的移民資金,視其猶如官燈粗油撚,耗損不心疼,想怎麽花就怎麽花,他們揮金如土,浪費如流,多次頂風違紀,甚至連紀檢部門的批評通報和審計部門的處理決定也未能奏效。同時,他們還違反中央關於“移民資金屬救濟性質,必須專款專用”的規定,非法將大量的移民錢物投放給非移民項目,出現了不少經濟腐敗問題,令人觸目驚心的是,近年來,渭南共發生違紀移民資金款項達兩千萬元之巨,糟蹋損失千萬元以上。從而,直接嚴重損害了我們每個移民的切身利益,致使大家如今所面臨的諸多實際困難和問題得不到應有解決,仍然在貧困中掙紮。對此,《工人日報》挺身而出,為民伸冤,於本月18日以《移民款不能亂用》為題,毅然進行了公開報道和披露曝光。

為了維護和捍衛我們移民應有的利益,杜絕今後繼續出現揮霍浪費移民資金的違紀之風,今日特敦請庫區、安置區全體移民同胞,對移民系統內部發生的種種經濟腐敗問題,我們絕不能視之忍之或袖手旁觀,務必堅決響應黨的六中全會號召,奮起開展反腐敗鬥爭,人人都應立即投書中紀委和監察部,請求盡快嚴肅查處各種亂花濫用國家巨額移民資金的嚴重經濟案件及腐敗行為;同時應致信《工人日報》,對貴報熱情關心體貼移民疾苦、勇於揭露抨擊腐敗惡風的正義報道,給予衷心的感謝和支持……

一石激起千層浪。

一封類似“流水賬”的舉報和記錄,記者對事件調查的附記及寥寥數百字的《公開信》在渭南乃至全國引起了強烈反響。官場與媒體交鋒時的搏殺和吶喊,百姓的聲援和官員們氣急敗壞的怒罵從此再也沒有消停。

最先作出反應的是媒體。8天之後,《報刊文摘》便以《三門峽移民款濫用浪費驚人,李萬明三年舉報卻成“不合格黨員”》為題轉載了《工人日報》的文章。

1997年元月14日,當渭南市委、市府組織力量大舉“圍剿”李萬明時,《中國婦女報》又以《究竟誰不是“東西”》為題發表文章評論此事。文章說,據報道,陜西省渭南移民辦將三門峽移民款花得一塌糊塗:先是向某中外合資企業非法入股共600萬元,而該企業最近正式宣告破產,這筆錢全打了水漂。此外還借給某私人60萬元,投資75萬元在陜北打油井……都是分文不見回收。

這一切是被渭南移民辦的工作人員李萬明揭露出來的。他堅持告狀3年,國務院、中紀委、陜西省的領導都曾在他的揭發信上作過批示,但全都不管用。他的下場也就可想而知了:一些人大罵他“不是個東西”,出賣了當地的利益,他的公務員資格被“延期半年確定考核等次”,還被定為“不合格黨員”。

李萬明是不是“東西”,作為黨員他合不合格,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上級領導那裏也應當有個說法,不能由那些自認為是“東西”的東西說了算。我感興趣的是 “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士對這一案件所發表的“高見”。其一:上億元的安置經費,浪費幾百萬元,算不了什麽,誰還沒有個決策失誤?其二:陜西省移民辦的一名副主任說,誰要再在李萬明的信上亂批,移民的問題就讓他管!

上億元浪費幾百萬元,反正都是國家的,“算不了什麽”,頂多是個“決策失誤”。但決策失誤了,理所當然就要承擔責任,他卻跟沒事兒似的,既不讓人“亂說”,也不讓人“亂批”,還以撂挑子相威脅,真是無法無天了!

緊接著,《南方周末》也發表文章提出這樣的問題:陜西省渭南移民辦認為上億元浪費幾百萬元,反正都是國家的,“算不了什麽”,頂多是個“決策失誤”,試問,是客觀失誤,還是主觀故意“失誤”以從中漁利?而且,決策失誤了,理所當然就要承擔責任,有人卻以撂挑子相威脅,仿佛缺了他移民的問題就沒法管,離了他地球就不轉了,口氣好大!中國再無人,也不至於淪落到眼睜睜被這幫人“敲詐”的地步吧?

緊接著,《中國青年報》也以一篇《論拎不清》的文章,對渭南個別官員進行了冷嘲熱諷……

39、組織調查

在名利悠關的時候,以個人的力量去抗衡一級甚至是幾級“組織”,那結局是可想而知的。

媒體連篇累牘的報道和評論激怒了另一部分人,渭南的個別人把緊張而惱怒的目光集中在了李萬明身上,他們在把反擊的鋒芒直指招來這場風波的“肇事者”李萬明的同時,也向眾多的媒體進行了反擊和鉗制,其情形有點像佛祖指揮天兵天將對付那個大鬧天宮的孫悟空——

先是成立專案組對李萬明進行專案調查。1997年元月10日,渭南市監察局完成了《關於李萬明同誌情況介紹》。當天,由副局長王九齡簽示“送市政府侯市長閱示”。

“市政府侯市長”侯振斌當時其實不是市長,他當時的職務是由渭南地區紀委書記剛升任為渭南行署分管移民、紀檢工作的副專員,不久,渭南實行地改市後他才變為副市長。這位在處理“工人日報風波”一個月後被國家水利部移民局授予“全國移民先進工作者”的副市長,當天就在材料上批示,“請將此材料再作修改後,給市政府常委會進行匯報。”

這份材料後來作了怎樣的修改現在已不得而知,但從市監察局上報的材料看,渭南紀檢、監察部門認定:李萬明之所以長期舉報,完全是因為他與領導的個人恩怨。

材料說:李萬明想去渭南師專進修,領導沒讓他去;他想當經濟實體公司經理沒讓他當;單位沒讓他當副主任科員;單位沒有給他分煤房,分煤房後又私自調換被單位處罰等原因,李萬明才舉報的單位領導。

1996年3月,省水利廳紀檢組會同渭南市紀委、監察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李反映的20個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並向國務院寫了報告。但李萬明不服,仍繼續舉報。1996年5月,國務委員陳俊生將李的舉報批轉陜西省省長程安東,程批示渭南市查報結果……

對李萬明的不斷舉報帶來的“麻煩”,渭南市有關領導非常惱怒,監察局的報告認定:“李萬明多年告狀的目的和動機,是和個人私心雜念緊密相連的。他片面理解《憲法》和《黨章》所賦予公民的自由權利和黨員的 民主權利,只講自由,不講紀律,只要民主,不要集中,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利益得不到滿足,他就要告,就要鬧,並以此作為要挾領導的砝碼和殺手鐧。他的邏輯是,領導不滿足我,我就要告,滿足我,就不告了……”

在“揭露”和抨擊李萬明的同時,渭南市政府向“為虎作倀”的《工人日報》展開了反擊。元月17日,渭南市政府“渭政字(1997)2號”文件向陜西省政府作了“關於工人日報的失實報道及其造成嚴重影響情況的報告”。

這份後來成為陜西省政府向國務院、中紀委、中宣部、水利部匯報依據的報告說:李萬明的舉報不實且與事實有本質上的出入,一是把為了移民工作需要而且決策正確的問題說成“胡花濫用”移民經費;二是把走開發性移民之路但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上綱為“胡花濫用”移民經費問題……然而,《工人日報》記者丁國元對其照登不誤,同李萬明的不實反映一唱一和,其用心令人費解。由於記者的特殊身份,其迷惑性也就更大,把本來各項工作搞得比較好,並經過多次審計認為移民資金管理比較好的渭南市移民辦誣為“胡花濫用移民經費”的典型去公開曝光,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壞的影響。更是給本來就以“老、大、難”聞名全國的三門峽庫區移民工作火上澆油,造成嚴重後果。由於移民部門的聲譽受到嚴重損害,在移民中說不起話,移民對政府產生了不信任……

陜西省政府對渭南的事態始終保持著高度關註,“工人日報風波”發生後,省政府很快就派出工作組前往渭南處理善後事件。元月20日晚,副省長王××、省政府秘書長劉××、省委宣傳部新聞處處長高××、省紀委常委張××、省公安廳副廳長洪××、省移民辦主任趙建華等人,在省政府黃樓會議室聽取了渭南市侯振斌副市長代表渭南市委、市政府向省政府所作的“查處華陰市庫區部分移民非法集會活動的有關情況”的專題匯報。隨後,華陰市政府匯報了《工人日報》引發的庫區移民集會情況。最後,渭南市監察局副局長王九齡介紹了李萬明的問題。

提到李萬明,會場氣氛活躍了起來,有人罵:這家夥要幹啥呀,想當陳勝、吳廣?有人附和,“我看他就是想造反,應該從嚴從重從快判他個顛覆國家政權罪!”有人搖頭說:“不成,不成,他是給報社反映問題,用不用稿件是報社的事。把反映情況說成是顛覆國家政權太牽強了!那不成了文字獄了嗎?”

不同意對李萬明進行牽強處理的意見提出後,像一盆掃興的冷水澆滅了會場上的熱烈氣氛,大家沈默起來。當天晚上的會議記錄上記載:這時,王副省長插話了, “判不了他的罪,按公務員條例,辭退他總夠條件了吧。”有人認為辭退太便宜了李萬明,提出:讓公安部門對其進行**!

討論到最後,大家的一致意見是:總之,要嚴肅處理,不處理不行。

會議還討論了如何“辟謠”的問題。最後,王副省長等領導拍板:第一步先向中宣部打個招呼,不要讓其它報紙再轉載《工人日報》的報道了,先剎住車;第二步請省委宣傳部牽頭,省移民辦、省紀委、渭南市侯副市長一起赴京向中宣部專題匯報,請《工人日報》從另一個角度進行一次正面報道,消除影響……

根據元月20日晚的會議決定,22日,陜西省委宣傳部向中宣部新聞局發去《關於請各地報刊不要轉載“移民款不能亂用”的來信和調查報告附記的報告》的傳真。傳真說:“懇請你局給各省(區)宣傳部打個招呼,通知各地報刊不得轉載《工人日報》李萬明(的來信)和記者丁國元的調查附記;請《工人日報》即派記者對渭南庫區移民問題作一正面報道,以消除不良影響,穩定群眾情緒……”

後來的情況沒有按照陜西省政府的這次會議的安排發展。特別是《工人日報》,既不肯“立即派記者對渭南庫區移民問題”進行采訪,也沒有“從另一個角度進行一次正面報道,消除不良影響”,甚至不同意對引發這次事件的“導火繩”丁國元進行哪怕是象征性的批評教育。報社領導這種態度使得丁國元更加“囂張”——陜西省和渭南市的官員找到《工人日報》說事和“建議”時,他竟敢一點面子也不講,當面指責其亂花移民資金,損害移民利益。搞得官員們頤指氣使而來,灰溜溜而去。

這種不利於陜西形象的局勢引起了省委的重視。2月21日,陜西省委在省委書記安啟元的主持下召開第八次常委會。會議的一個重要議程是聽取並討論了三門峽移民問題的匯報。會上,盡管渭南有關領導用近乎完美的描述和十分無辜的口氣匯報了渭南移民工作的“無可挑剔”,但省委書記十分冷靜、客觀地分析了事態,他要求“對渭南移民辦幹部李萬明給《工人日報》的舉報和《工人日報》記者丁國元調查附記一事,要冷靜處理,防止個別別有用心的造謠惑眾,煽動鬧事”。並要求 “各級黨委、政府及移民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改進工作,並抓緊落實省政府去年對渭南市移民辦經費管理使用中有關問題的調查處理意見,對違紀問題要盡快理、糾正……”

會議還決定:以省委、省府名義向中共中央、國務院報告,說明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如實反映困難和問題。

陜西省委、省政府給中央、國務院的報告及陜西省委辦公廳給全國總工會等領導機關的報告和函件收效甚微。這些部門遲遲未對《工人日報》作出哪怕是輕描淡寫的批評,更未對渭南移民“非法集會”問題表態,更沒有對如何處理李萬明等“肇事者”作出任何批示。這些,都令渭南的官員們忐忑不安,心急如焚。

對此,渭南的領導們只好一邊在急躁中等待“上邊”的指示,一邊落實2月21日匯報時省委要求亡羊補牢需落實的一些問題。從侯副市長給市委、市政府的匯報提綱看,渭南官方當時主要針對以下問題進行了“亡羊補牢”:

一、對渭南市移民辦借用的床板、床頭限期補辦了借條(據了解,那些被強調要嚴格管理的“公物”床早被職工當舊貨處理了);

二是關於在移民工作會議上發放紀念品的問題,已由班子負責人在民主生活會上認真檢查,總結教訓,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問題(鄭博後來不發紀念品了,退休前,他改從局裏調出100萬元,從省移民辦弄來400萬元,在渭南成立了一個“移民基金會”,並親任基金會秘書長,隨後又任會長,從中領取雙份工資);

三、領導超面積住房補交錢……

在補抓這些“廉政建設”的同時,侯副市長還作了三件事:一是起草了一個反映三門峽庫區十年移民工作成就的報道,準備送《工人日報》刊登,以挽回不良影響;二是對移民工作成就情況搞了一個宣傳提綱,準備在《渭南日報》、渭南電視臺宣傳,並發到庫區各縣市、鄉村;三是準備在《陜西日報》上搞一個宣傳移民工作的專版,同時搞一個電視專題片。

侯副市長抓的第三項工作是狠抓打擊。他在給市委、市政府的報告中說:關於嚴肅處理非法集會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幹人物問題,包括對李萬明的處理問題,我已向市公安局張俊華副局長傳達了市委、省委常委會意見並作了部署。關於具體什麽時間處理、怎樣處理,可請示王純副書記和和張學儒副市長決定……

42、“治理行動”

據渭南市政府的文件記載,在對李萬明羈押與獲釋後的兩個多月時間裏,整個三門峽庫區一直進行著一場聲勢浩大的“治理行動”。

“治理行動”由市政府副市長侯振斌帶有關部門的人員赴庫區進行,省政府也派出工作組奔赴庫區協助工作。華陰、大荔兩縣、市專門召開常委會研究了治理事項。華陰市還成立了以主管書記、主管市長為正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光在市、鄉兩級就抽調幹部138人,采取了市領導包鄉鎮,部門和鄉鎮領導包村組,幹部、黨員包重點對象的辦法,控制事態發展。大荔縣委縣政府也高度重視,由縣領導帶幹部深入韋林、迪村等六個鄉鎮進行治理整頓。

“治理行動”的另一支重要力量是由公安機關調集的數百名警察、武警、治安聯防隊員及治理車匪路霸隊員與縣、鄉幹部組成的“宣傳隊”。“宣傳隊”在華陰、大荔和潼關三個縣市方圓幾百裏的移民居住區內,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收繳《工人日報》和李萬明的《致三門峽庫區和安置區全體移民鄉親的一封公開信》的“治理行動”。不久,《中國婦女報》等報刊轉載了《工人日報》上“移民款不能亂用”的文章後,這些報刊又被列為了“治理”對象。

對於這次“治理”的原因和經過,渭南市政府同時在三份文件中都作了這樣的記載:在非常敏感、微妙的形勢下,《工人日報》突然刊載了李萬明的不實來信和失實的記者調查附記……由於移民對房屋自建、土地質量、防洪安全等問題本來就有意見和怨氣,看到《工人日報》的文章說“胡花濫用”移民資金加起來有好幾千萬,無疑引起了移民思想混亂,激起了他們對上級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惡化庫區的局勢。

渭南市政府的文件列舉了這樣幾個例子:劉懷榮乘機讓其“秘書”和骨幹進行串聯組織,將《工人日報》和李萬明的《公開信》在庫區散發,擴大影響。12月22 日中午,自封“主席”身份的劉懷榮在華西村小學召集涉及華陰、大荔兩縣市的5個鄉21個村的所謂移民頭目和部分移民群眾共600多人(另一文件說劉召集了四個鄉鎮200多人參加,500多人圍觀)的“**匯報動員群眾反貪大會”。大會的記錄本上赫然寫著“敢與惡魔爭高下,不向霸王讓半分”的對聯,劉用高音喇叭宣讀上述報紙和公開信,還將報紙內容整理成15條演講。劉的演講在會場上起到了蠱惑煽動的作用,一些頭目帶動大家高呼口號,聲稱要團結一致,反腐倡廉,反貪懲賄,奪回土地權,奪回**權。

劉懷榮在會上對具體行動進行了部署:第一步,大造聲勢,動員移民參與**;第二步,由劉組織代表**;第三步,帶領全體移民赴省**,見程安東省長。在庫區形成一觸即發的嚴重局勢,幸好各級政府發現及時並采取了強有力的措施,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對於劉懷榮的部署,不少受訪的移民都說這是寫文件的人在制造緊張空氣,根本沒有這種安排。有人反問:“全體移民”是指庫區和安置區的全部移民還是指庫區的全部移民?幾十萬移民,可能“全部”去省裏**嗎?盡瞎編亂造……

移民雖認為是寫文件的人“瞎編亂造”,但“蹲”在文件後邊的公章卻權威地使讀這些文件的人相信事實的存在,並以此作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的依據——事實上,在渭南市政府的文件中已經記載了好多已經發生的“**”。

在劉懷榮組織的“非法集會”上,五合鄉北洛村的骨幹人物趙天榮等人爭先恐後地介紹了自己在村裏與村幹部、與非移民爭奪土地的經驗。會後,這些人準備不要村黨支部、村委會,成立“移民自治會”。

渭南市政府的文件認為:“這種非法活動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不僅使部分移民群眾在情緒上與政府的對立,也給各鄉鎮的移民鬧事開了一個壞頭”。

焦鎮鄉孫莊村移民骨幹馮誌宏組織了二十多人的“青年突擊隊”,貼出“告村民書”,呼籲村民響應《工人日報》文章,起來反腐敗,揭露縣鄉幹部在使用移民款、承包土地等方面的問題。2月26日晚,“青年突擊隊”的人發現村支書張某在跟蹤監視他們,便借故打傷張某,還集資1000多元準備**,並在廣播上宣告成立新的黨支部和村委會。渭南市政府的文件說,“青年突擊隊”的那夥人還準備搶占華陰肉牛基地的土地和牛,奪村裏的賬冊,企圖自己上臺。渭南市政府的文件強調,“這些人何等囂張,這種情形極其危險!”

據文件講,“囂張”和“危險”的事還發生焦鎮鄉華西村,當渭南市政府的領導同劉懷榮正面接觸,了解李萬明煽動移民非法集會與**鬧事等問題時,不但劉懷榮態度死硬,拒不交代李萬明的問題,張吉勝等骨幹還圍攻市領導,叫囂“不管移民死活的貪官汙吏滾得遠遠的”,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非法集會”的種種“劣跡”被渭南市委、市政府寫進了給陜西省政府的報告。在報告中,渭南的領導們不依不饒:“鑒於上述嚴重影響,庫區基層黨委、政府要求上級對這次發生的全部事態,包括《工人日報》文章的真實性,要有明確的結論,明確的態度和堅定的處置措施,以便向廣大移民群眾說清楚,有個正確的交代。否則,現在各級去做多少工作,去宣傳教育和談多少次話,也不如別有用心的煽動者一句話的作用大。那樣,庫區將永無寧日……”

渭南官方向上級攤牌的意思十分清楚:如果想庫區有個安寧,想治住庫區的幾萬移民,省裏就必須首先支持我們“治住”“別有用心”的李萬明,更必須制服敢於挑戰渭南權威的《工人日報》,否則……

要制服整個事件的“肇事者”李萬明和《工人日報》及那些與事件有染的移民並非輕易而舉的事情——先不說李萬明的“頑固不化”,也不說《工人日報》領導態度的曖昧和丁國元的絕對不配合,連那些被抓被關的移民也個個不思悔改,態度強硬,他們非但不肯認罪,連市裏給省政府報告的那些事情也不承認。辦案人員使盡招數地審了好幾天,才得到了這樣的供述:

李萬明給移民送去報紙過了四五天後,移民聽說《工人日報》披露了移民部門的腐敗問題,大家對此都非常關註,於是有不少人便自發地聚集在華西村小學,請人給大家(其中多數人是文盲)宣讀《工人日報》上的文章。因為那天恰逢星期日不上課,故當時還有許多小學生在場圍觀看熱鬧。讀完報紙後,有人提出大夥聯名給中央寫信請求派人查處腐敗問題。

審訊結果沒能在指揮偵辦案件的市領導處過關。劉懷榮等人聚集讀報之事被定為“非法集會”,緊接著公安機關開始“全力以赴,嚴肅查處”。

十多年過去了,當時被政府列為“骨幹分子”的華陰市孫莊村移民馮誌宏至今還記得當時被“治理”的情形:“1996年12月26日——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起得很早,準備去找人幫忙殺年豬,可剛出門,幾輛警車鳴著警笛沖進了村,嚇得滿村子都雞飛狗跳。緊接著,車上跳下荷槍實彈的警察和手提警棍的聯防隊員。他們堵住路口,用手提喇叭宣布,各家各戶聽著,都在家裏老老實實呆著,誰也不許出村。我在村口被他們推搡著弄回了屋,也不出示證件和手續,就又兇又惡地要我交出《工人日報》和李萬明的《公開信》,我說,我家沒有報紙,只有幾張擦屁股的廢紙,高興要就拿去。那夥人罵道,你他媽的非法集會的骨幹沒報紙鬼才信,搜!接著,他們就翻箱倒櫃地滿屋子搜了起來,其情景就象解放前***搜查**黨的《挺進報》一樣。我說,你們搜我家該給我個手續吧!一個穿便裝的家夥狠狠地給我一耳光說,這就是手續,還要不要!我嚇得躲在一邊不敢吱聲了,只好任由他們到處搜查……”

與馮誌宏同村的移民李某記得:警車來後,搜完家,有的警察開始用車上的喇叭宣講不要聽壞人的鼓動,有《工人日報》的要自覺交出來,私自藏報的,要從重處理。有的警察和鄉幹部一起,把市公、檢、法聯合印發的《關於維護三門峽庫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通告》貼得滿村子都是,還對看通告的移民說,看清楚點,免得進了牢房還不知為什麽。

渭南庫區被“治理”的另一個對象是移民“司令”劉懷榮。“從12月23日起,我便被盯上了。”這位昔日叱咤風雲的“司令”不知是不願意承認那次“非法集會”還是真因年事過高或者是參與的“非法集會”太多,已忘記了那次非法集會的經過,他不承認政府文件上記載的那些情節,只是強調:自己沒有組織什麽“集會”,只是同移民們讀過報,商量過**,商量要告發當地政府在移民問題上的腐敗。

不管劉懷榮等人是否承認市政府認定的那些事實,也不管李萬明認為對事件的處理是“某些涉案領導大做文章,肆意誇張,蠻橫地給群眾聚集讀報之事扣以移民非法集會的帽子”,他們照樣沒能逃脫被“治理”的下場。

1997年1月21日,即李萬明被抓捕的兩星期後,渭南市移民辦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下發了一個“關於召開移民系統領導幹部會議的緊急通知”。24日,有各縣市區主管移民工作的副縣、市、區長,各縣市區移民辦主任、市移民辦全體幹部職工以及專程從西安趕來的省移民辦的官員們齊聚渭南祥龍賓館。據參會的某移民幹部回憶:會議的主要議程之一是在幹部用人問題上如何吸取教訓,防止李萬明那樣的“內賊”攪亂移民工作。

李萬明被抓,並未使渭南市政府和市移民辦的領導們高枕無憂,也並未消除他們對這個犯上作亂的“孫猴子”的怨恨。就在那次會議上,提到李萬明,鄭博主任情緒激動,聲音高了許多,他揚著中紀委領導批示後經陜西省有關領導批轉渭南市有關領導處理、渭南市領導又“處理”給自己“閱處”的那摞厚厚的信件問:同誌們,知道這是什麽嗎?這是一封舉報信,一封李萬明誣告我的舉報信!你們也知道,最近一段時間,正是這樣的舉報信,把我們庫區搞得天翻地覆,動蕩不安,把我們的移民工作推入了一個危險的境地!這家夥究竟告了些什麽呢?我不妨給大家讀讀,讓你們來判斷我鄭博究竟有沒有這些事實,來看我究竟是不是貪官!

鄭博將舉報信內容向與會者通報後,便開始逐條分析舉報內容的“危害”:“李萬明舉報我們向國務院虛報多報安置移民人數,吃空缺糧餉,其實質就是企圖讓中央限制給我局的移民經費投資,不再給我們撥款,那樣一來,我們的工作將會受多大影響?他把我們給各科分別發10萬元,把資金投到企業賺錢說成胡花濫用,其罪惡目的就是破壞移民工作的開拓與發展。他告我們出外參觀超標準花費,告我們給大家購發床頭床板,告用移民款修建家屬樓,好像我們移民幹部就不是人,就不應享受福利,我認為他這是偏激,移民幹部也是人,也要生活,也需要有福利,他告的後果就是直接傷害了我們單位的經濟利益和同誌們的個人利益。照他這樣告下去,我們移民辦以後的開支花費以及給大家辦各種福利事項就沒有保障了……”

接著,他告誡與會者,不要以為李萬明被抓了,就可以一了百了,萬事大吉,特別是市移民辦所有正、副科長,對辦領導,對專案組要給予積極配合與支持,設法把李萬明舉報的影響降到最低。

鄭博的講話引起了一些人的共鳴,會後,市移民辦一些人四處散布說:“要不是李萬明給中央舉報咱單位亂花移民款的事,領導早給大家每戶花5千元把住宅樓的陽臺封好了。”

此後,冒了犯眾怒的李萬明在單位更加孤獨,那不滿和怨恨的目光更加肆無忌憚、毫無避諱。

在人前走過,他身後會不時飛來一句“李萬明不是個東西!”

43、“詩人”主任的憤怒

人生無常,風水輪流轉。2000年,在官場上一路順風的鄭博主任運交華蓋。

從鄭博的簡歷看,他的官場生涯起緣於教育。他在那本《心跡集》的詩集中自我介紹說:鄭博,原名鄭學仁,1941年生,陜西韓城人,中員,1965年畢業於陜西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系,先執教8年……

如果在這條執教的路上一直走下去,鄭博也許能夠成為一個優秀的“園丁”——或者,他還可以成為一個不錯的詩人。

鄭博有過這樣的自我推薦:“余素喜好古文,猶喜歡古典詩詞。在大學就讀時,就曾熟背了不少古典詩詞名篇。後養成晨頌詩詞的習慣,受益匪淺。於是,學習工作之睱,時之所因,心之所悟,情之所鈡,興之所致,常偶吟小詩,略抒胸臆。不求聞達於世,但求陶情於心唯恐貽笑大方之家,僅有數十首鬥膽見諸於報端。”

僅就“數十首鬥膽見諸於報端”的詩詞看,鄭博在搞好本職工作之余偶爾當當詩人是完全可能的。但後來,他放棄專業,放棄自己喜愛的古典詩詞,改行搞自己並不熟悉的政治。進入仕途後,他“從事宣傳、民政、移民等行政工作,曾擔任渭南地區民政局副局長、移民辦主任等職,1991年與1997年兩次被水利部移民局評為全國移民工作先進個人……”

成也政治,敗也政治,沾政治之光的人政治生命往往終結於政治,成了很多官場人無法逃脫的宿命和劫數。

2000年,中國大地的那場政治風暴在鄭博面前刮出了一道他無法逾越的“坎子”——這一年的“三講教育”成了他政治生命的“大限”,搞了大半輩子政治,在政治舞臺上曾不遺余力、不擇手段地“治”李萬明近二十年的正縣級幹部也被政治徹底“治”了……

“敗走麥城”的鄭博萬念俱灰,痛苦憤怒。

痛苦對於詩人是一種財富。鄭博的靈魂在“三講”風波後得到了重新組合,他想以詩言誌的方式來平復內心的傷痛、郁悶和抗拒這場風波對自己政治地位的沖擊與動搖。於是,帶著一腔“我輩豈是蓬萊人”的豪情與悲憤,鄭博開始了他那本《心跡集》詩稿的編撰整理工作。過去草就的詩歌常把百感交集的鄭博帶回那些風光的年代,讓他回想起自己當初踏上這條政治之路時的意氣風發,豪情無限。他在那首《赴渭南受命有懷》寫道:

1983年12月14日,我從省委黨校赴渭南,受命到地區民政局工作,組織信任,自然欣喜;而責任制後,愛人身體不好,老母需要照顧,家事憂心,心情頗矛盾。

此行東府去,受命喜憂存。

本未聞達意,偏來舉薦音。

公職當盡瘁,家務卻牽心。

忠孝難兼顧,開懷為萬民。

此去渭南,仕途上的鄭博春風得意。那是一個崇尚知識和知識分子翻身吃香的年代。以鄧小平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改變了知識分子“臭老九”地位,提出 “知識就是生產力”,將知識分子列入了勞動人民的行列,把知識分子推上政治舞臺予以重用成了一種時尚和社會潮流。在陜西師範大學時就“熟背了不少古典詩詞名篇”,畢業後也“常偶吟小詩,略抒胸臆”的“詩人”鄭博自然會趕上這種時尚和潮流。

也許是時間久遠,或者是業績平平,如今,鄭博在渭南民政局工作的情況已名不見經傳,記者費很大力氣只是查出兩點關於他與當地民政局的記載。一是《渭南民政誌》中載:1983年12月至1985年,鄭博同誌任渭南地區民政局副局長,當年,調任渭南地區移民辦主任。二是在群眾的舉報中,記者不止一次地看到“鄭博利用職務之便,把970多畝撥給移民的土地無償送給地區民政局”這樣的內容……

那時的鄭博還不知道這樣的內容會成為自己政治生命的惡夢,他的詩詞中記錄的是自己言不由衷的心誌和他對單位、對同事、對社會的態度。他在《暮年抒懷》中寫道:

人世目標計有三,立德立功又立言。

忠心報國不求利,勤政為民莫慕官。

在位勤廉仇鬼蜮, 離崗吟詠賽神仙。

黃牛擠奶堪為伍,桑葉成絲效繭蠶。

有人讀了這首詩後感慨道:詩人寫的那些東西千萬不可當真,鄭博在詩中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要“忠心報國”,“勤政為民”,並會為此“不求利”,“莫慕官”,但一旦真的讓他丟掉權柄,離開官場上的那把“交椅”後,他的心情真的能“賽神仙”嗎?他還會有“效繭蠶”那般的高尚嗎?

答案是顯然的。後來,鄭博失去渭南市移民辦主任的“帽子”後,他對組織,對上級的怨言馬上就溢於言表,為了多一份收入彌補失去職位後在經濟上的虧損,剛退下來就利用關系,搞來幾百萬移民資金,在渭南成立了“移民基金會”,以基金會秘書長之職在其中領取“工資”。後來,鄭博等人的“移民基金會”在落實省政府有關文件時被強令撤銷了,但不久他又搖身一變,換上“移民扶貧協會”的招牌,並親任會長,繼續開展著移民資金的發貸業務。這還能是“不求利”、“莫慕官” 嗎?

有人從鄭博的行為中發現了一個規律:詩人和官場人的虛偽是共同的——越想得到的東西他們越會在嘴上表示出一種煞有其事的輕視和放棄,他們越不願做的事和越不喜歡的東西他們卻要言不由衷地大加贊賞。比如,鄭博為官期間,明明也有點貪財,他卻說自己會忠心報國“不求利”,他明明很看重官職,他卻說自己的一切只是為了勤政為民,最看不起當官這種差事。

想必當官的大多不會喜歡搞紀檢的人,但在鄭博的詩句中,卻充滿了對“包公”之類黑臉人物的無限敬慕之情。

鐵漢錚錚骨,無私不怕天。

橫眉除碩鼠,俯首愛黎元。

黑臉柔腸軟,紅心鬥誌堅。

懲貪揚正氣,衛士美名傳。

在“三講”中,鄭博多次檢討“有接受下級單位送來的土特產”等禮品“不付錢的現象”,“有接受下級、移民和有關單位送來的土特產和煙酒茶等現象”,但對社會上出現的“禮品回收店”這類“新生事物”,鄭博卻表現出了少有的正義和憎惡。他在一首《觀“禮品回收店感賦”》中冷嘲熱諷道:

新店沿街印眼簾,“回收禮品”鋁牌懸。

香煙美酒般般有,補品名茶樣樣全。

賣主登門圖少利,賣家倒手賺多錢。

此行興盛世風壞,納垢藏汙定護貪。

渭南移民局一位公務員對鄭博的寫作意圖十分不解:鄭博是只準自己收,不準別人收?他是主張收到香煙美酒和補品名茶後只準自己消費,還是反對把這些東西拿到“回收禮品店”去賣,免得“此行興盛世風壞,納垢藏汙定護貪”?……

官場數十載,並無多少成功建樹的鄭主任卻以知識分子特有的傲慢和大人物俯視蕓蕓眾生的心態打量著自己的周圍,《給某公務員畫像》一詩表達出了他對周圍同行們的不屑:

食祿謀私事,當僧不撞鈡。

喝茶翻小報,熬夜壘“長城”。

嘴裏流黃段,胸中比白丁。

機關充此輩,百姓罵連聲。

我們應該了解一下終結了鄭博政治生命並令其刻骨銘心的那個“三講”了。

1995年11月8日,時任總書記的江澤民在北京視察工作時指出:“根據當前幹部隊伍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在對幹部進行教育當中,要強調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

據上級的安排和渭南市的有關資料記載:“三講”教育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必須自我剖析。並且,這種剖析必須要有本單位的多數人投票通過才行。

當時,人們不相信這種自我剖析會有什麽實質性的效果,人,尤其是當領導的人,大多是不可能自我揭短的——心理學中有個人隱秘心理之說,說的是人都是有面子思想的,人會在人群面前怕醜,害怕面子上過不去,有損自己的形象和威信。需要自我剖析的人害怕自我揭短的另一個原因是怕痛,害怕那十分艱苦甚至痛苦的思想轉變過程。特別是領導幹部,他們生怕揭了短,否定成績,影響對自己的社會評價和官場使用,害怕按照中央文件提出的對自己的思想、政治、作風、紀律四個方面進行自我檢查、自我反省、自我評價而從根本上否定了自己。

官場的復雜練就了某些官場領導的城府,也養成了官場某些領導們對權力的依賴——領導人的有些缺點或者說錯誤是不願意也不可能改正的。比如官場人的高高在上和頤指氣使的“氣質”,比如在接受人們恭維時順便接收點禮品甚至是賄賂什麽的,比如利用職權吃吃喝喝,遊山玩水或謀取點私利,還比如大筆一揮就能決定某人某事的命運時的快感……

把這些都講出來還能當官嗎?不當官這一切還能保住嗎?為了保官保權力地位並保住這一切,於是就護短,就千方百計地去遮掩問題去搪塞“三講”。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身為渭南市移民辦主任的鄭博也有過。他也怕醜怕痛怕面子上過不去,他也不敢正視和改正自己的缺點或錯誤。“三講”之初,鄭博本以為自己在移民辦經營15年之久,群眾基礎和班子威信還是有的,剖析時隨便講講也就可以得到多數票過關了。

鄭博的這種估計是有一定道理的。一個單位的小老百姓的言行和好惡總是要以領導的意誌為轉移的——他們不“轉移”行嗎?他們的提級提職漲工資乃至於吃喝拉撒,哪一樣不依靠領導?誰要是跟領導過不去,幹得罪領導的事,除非那人腦子有病,要麽他就是不想在這個單位混了。想明白這個理兒,鄭博主任在“三講”前期的心情一直十分輕松。到了剖析階段,他也只是非常隨意地講了些不癢不痛的事兒,什麽“雖然自己一直廉潔行政,但也有收別人面粉食油的現象”,什麽“雖然單位一直都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但由自己決定或集體決定,也有在召開會議時發紀念品的現象”,什麽“盡管正常的接待不可避免,自己對接待也盡量嚴格把關,但也有把關不嚴,有過多過濫的現象”……

鄭博的這一連串“雖然……但是”沒能在移民辦內部過關,他忽視了的意外終於出現了——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幹部、職工給鄭博的剖析劃了表示反對的“x”。

那一刻,鄭博非常震驚:移民辦反了!移民辦投反對票那三分之一的人不想在移民辦混了?他們難道忘了李萬明反對領導的下場?他們敢以投反對票的方式否定我鄭博這個“全國移民系統先進個人”,想利用“三講”之機把我鄭博趕下移民辦主任的位子?一時間,鄭博真想不明白:是自己過去對李萬明這樣的叛逆者心太軟,對他的“治理”還不至於殺一儆百?還是世態炎涼,人心不古……

惱恨、委屈、後悔等復雜情感一齊湧上鄭博心頭。在他心目中,自己始終都是勤政為民,埋頭苦幹的典範,對部下,也算對得起了,該提的都提了,該給的好處也都給了。比如,冒著李萬明的舉報和紀委的查處之險給全單位的人發床板,開會給大家發紀念品,超標準給大家蓋房,這些人怎麽就這麽不講良心,到關鍵時候跟自己過不去,連一張贊成票都不肯給自己投呢?2000年5月17日,鄭博在他的《“三講”偶懷》中以詩泄憤。

主政十五年,感慨有萬千。

惟覺弄權羞,只知埋頭幹。

處事不謀人,養虎反貽患。

後任當記牢,勿唱《心太軟》。

不過,一切惱恨、委屈、後悔都於事無補了。鄭博從蒙混過關的幻想中猛醒過來並迅速調整策略。在第二次自查和剖析時,鄭博不再用“雖然……但是”這種否定之肯定的句式來肯定自己,而是直接了當地承認:1996年同學聚會時,自己利用權力之便讓人減免進華山的門票和住宿、就餐等費用,並在華陰縣移民辦報銷數萬費用;承認自己的確收過禮;承認自己和市裏某領導的確把部隊返給移民的970畝地送給了市民政局等等問題。為了顯得認識深刻,他從“理論學習不夠”、 “世界觀改造不力”等方面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他引用列寧的話說: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行動。他還引用了毛主席“對於馬列主義的理論,要能夠精通它,應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於應用……”

洋洋灑灑數千字的“深刻認識”在進行民主測評時照樣未能過關。市裏采取措施——市移民辦的“三講”教育延長兩個月。

這是在給鄭博自救的時間,也是一次給鄭博絕處逢生的組織援救,據知情者介紹,在這兩個月裏,移民辦以敘舊、許願、鼓動等為主要方式的“思想工作”和拉票活動在不露聲色中緊鑼密鼓地進行著。鄭博也把自查、剖析材料作了進一步的深化。但不可逆轉的局勢使得鄭博等人的一切努力都成了徒勞。移民辦第二次進行民主測評時,鄭博比第一次還多了兩張反對票,這致命的兩票徹底扭轉了渭南市移民辦的“三講”局勢,致使鄭博徹底被“狙擊”在繼續任職的“關口”之外——被 “狙擊”在“關口”之外的不僅僅只有鄭博個人,受他這個黨組書記的牽連,移民辦黨組的民主測評也被多半職工的反對票否定而未能過關。

2000年11月,渭南市移民辦的“三講”在拖延10個月之後,渭南市委、市政府無可奈何,只好於11月11日發出“渭市幹字【2000】83號”,免去了鄭博移民辦黨組書記職務。五天後的11月16日,渭南市府又發出“渭政任字【2000】31號”,免去鄭博渭南市移民辦主任職務。

據該辦工作人員介紹,消息傳來,整個單位歡聲一片,大家聚集一起,飲酒祝賀,還有人燃起了鞭炮,以示歡慶。

從此,屬於鄭博的那個時代結束了,屬於他的那個渭南移民辦也結束了,他輝煌而留下太多問題和爭議的官場生活被單位職工給他強行畫上了一個句號,形成了一個凝固的,令人傷感的瞬間。從此,他立竿見影地體味著世態炎涼,昔日那些親近的、親切的、親密的部下,往日那些求上門借款要他關照的關系們一個個疏遠了……

這種結局令鄭博惱怒不已。憤怒出詩人。這種奇恥大辱的時刻,肯定要寫點什麽的。

鄭博又寫詩了。2000年11月12日,還沒能從免職的重創中回過神來的鄭博以詩言事,記錄下了這一令他百感交集的事件:

2000年11月11日,市委閆書記找我談話,告知因“三講”兩次民主測評未過,中、省文件規定,不再擔任領導。聞言,感慨系之:



一生幹事不謀人,帶箭方覺傷痕深。

有權恪守公仆誌,無官永存百姓心。



半生勞累付東流,一世英名傾刻休。

到站離崗心豈怨?不分良莠最堪憂。

知道鄭博被免職後心情不好,有老同學上門勸慰。不料,朋友的來訪,更觸痛了鄭博未曾愈合的傷口,令他“舉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斷水水更流”。這天,鄭博寫了一首“與西涼、竇生權二君論單位‘三講’事感賦”。他在詩的“序”中寫道:11月18日,王西涼,竇生權二同學來訪。座間談及自己在“三講“中的遭際,感慨良多。

主政十余載,波瀾“三講”掀。

有功拋腦後,無過擋關前。

勿怪人心壞,只緣己眼殘。

年高無愧悔,甩帽亦欣然。

“年高”和“甩帽”後的日子並非鄭博所說的那樣輕松,更非無悔和“欣然”,鄭博的很多詩詞已將他的悲哀和傷感暴露無遺,此時,他最大的悲哀不是身體的衰弱,而是心靈的冷漠和門庭的冷落——也許是鄭博“一生幹事不謀人”,也許是大家對鄭博的所作所為不認可,據渭南移民局的人講,退下來後,他已是路斷人稀,大家在街上與他相見也多是形同路人。他所居住的2號家屬樓的15戶職工中,就有6戶人家不與他說話。在渭南移民局,每逢人員調動或離退休,全體幹部都要在一起合影留念,鄭博退休時,也想與大家合影,可辦公室卻老召集不齊鄭博昔日的部下。

這種不恭不敬給涉政以來就站在人生的高處俯視蕓蕓眾生的領導帶來的悵然、郁悶是常人無法理解的,這種世態炎涼對一個久居廟堂之高的縣團級官員的刺激也可以想象,這種刺激產生的憤怒更可想而知——它簡直是把四大皆空的想法和對人情世故的絕望帶進了鄭博此後的老年生活,令他憤憤不平,使他耿耿於懷。憤怒而又無奈的鄭博在《笑群醜》的詩中寫道:

2000年,因遭人暗算余“三講”下臺,個別人得意忘形,寫詩以嘲之。

掛冠離任日,群醜共囂張。

歹貨砸牌緊,潑痞響炮忙。

泥牛蹚大海,蜀犬吠夕陽。

彩鳳遭雞笑,雄鷹振翅翔。

直到兩年後,鄭博對“三講”的怒氣依舊難消。他本想進入一個無欲無念的佛家境界,過一種“外孫遊泳我陪同,閑坐池邊心裏空”的悠閑隱居生活。但又常常為“三講”的事氣憤填胸,“心慈掌兵”的遺恨越來越濃,他似乎難以擺脫“三講”給他帶來的陰影和噩夢,長期沈溺於一種悲憤的情緒中。他寫於2002年7月 30日的《渭化遊泳池邊遇友談及“三講”事感賦五首》最能體現他當時的心情:

(一)

外孫遊泳我陪同,閑坐池邊心裏空。

遇友談及“三講”事,思潮翻滾氣填胸。

(二)

“三講”每思氣不平,是非顛倒亂奸忠。

未防宵小結私黨,民意失真毀令名。

(三)

廿年為政乃書生,從未謀人盼永寧。

忘卻先賢千古訓,心慈豈只不掌兵?

(四)

心急搶位可寛容,誰料撲風告上峰?

失信高層關系壞,移民受害最傷情……

44、“避風港”

談移民局在渭南市的地位,還是應從鄭博的詩開始。

2002年,鄭博的詩風發生了一些變化:關註移民局現狀,擔憂單位前程的內容漸漸取代了被罷免之時的那種怨天憂人,怪罪組織的怨言。2002年4月,他在一首《感事抒懷》的詩中表達出了一種“人去事衰單位亂”的深深憂慮:

三講蒙羞越兩年,機關日亂我心寒。

只因心軟常容鬼,更怨眼瞎未辨奸。

好人受氣盼公理,小醜得誌結私緣。

十年辛苦一朝毀,春去花零淚澺衫。

三個月後的7月12日,他又在一首《聞機關機改有感》中直接了當地表露出了對自己繼任者們的不屑與嘲諷,同時毫不隱晦地揭露了渭南市在確定局領導時裝腔作勢地搞競選作秀,而暗地裏搞未選先定,用有問題的人領導移民工作等等“欠公道”的問題。

主官未到忙機改,不恤民情究可哀。

拆廟搬神存私慮,選人論事欠公裁。

臺前競選空作秀,幕後平衡早定牌。

無理減科招眾怨,機關從此禍胎埋。

透過詩的時代背景,回憶一下渭南移民局當時的情況,我們可知:已由渭南市移民辦改稱為渭南市移民局的這個單位那時的確進入了一個管理欠佳,“機關日亂”的時期。該局的很多職工都認為,移民局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頻頻更換局長,把移民局當成了“幹部下鄉渡金的桃花源和鍛煉提拔的跳板和試驗田”。

這樣的牢騷並非空穴來風。回憶一下渭南移民局人事更叠的過程也就明白局裏為什麽會有這樣的牢騷了——鄭博卸任後,原局裏的副主任田春保主持了半年工作。接著,市委組織部一紙任命,原富平縣委副書記白兵權成了渭南市移民局長。半年後,白兵權因在富平當副書記期間把一個舞女調到法院當法官的事敗露而停職年余,這一年多又是田春保主持工作。2002年9月,渭南市原農機局長王民慶調任移民局長,此人在該局用兩年零三個月時間搞完了移民工作六年規劃,在國務院爭取回12.83億移民資金,在華陰用1.33個億辦起單板層積材廠,用86萬在渭河北岸辦起果蔬氣調庫後,2004年12月,渭南市委組織部又將其調任合陽縣委書記。這之後的2005年1至3月,移民局長的寶座一直空缺,直到當年3月底,市委組織部才任命原華陰市委副書記安理泉擔任該局局長。2007年10月,超齡服役的安理泉從局長的職位上退居二線。華縣縣委副書記孫建升接任局長一年零三個月後,於2009年3月又被市委提拔到市政府當秘書長。此後,移民局長一直空缺至今。

這樣算來,2001年至2009年3月這8年間,渭南市移民局連同主持工作的局長算在一起,市裏共給該局派來5個局長。記者在渭南采訪時,又聽說組織部正準備從市裏派去第六位局長。走馬燈似地更換局長,使得市移民局局長們大多還沒搞清移民工作是怎麽回事就離開了自己還沒有來得及建立起感情的同事和部下。在這種狀態下,移民局在渭南的地位,幾十號人的福利、晉升等等問題都可想而知。

更令渭南移民和移民局的幹部不滿的是市裏在移民局局長任命問題上漠視、隨意的態度和拖拉的作風。記者從當地的報紙和其它材料中看到:2009年4月8日,渭南市委在《渭南日報》頭版刊登了《關於公開選拔市移民局局長的公告》,對公開選拔該局局長的報名條件、程序步驟、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任用等程序都進行了詳盡的公布。同時,渭南市電視臺、黨建網和紀檢網也發布了這一《公告》,並在全國多家媒體和網站報道了此消息。

《公告》刊登後便泥牛入海,渭南移民局長選拔之事到2010年5月依舊沒有絲毫進展。2009年初,渭南市移民局局長孫建升調任市政府秘書長兼政府辦公室主任及黨組書記的同時,還繼續兼任著市移民局局長及黨組書記。據群眾反映:身兼五職的孫建升分身無術,只好在其位不謀其政,整天蹲在市政府,從不到移民局上班,也不關心和過問該局的工作,導致由中央給該局投資上億元興建的單板層積材廠未能正常運營,由中央給該局投資900萬元興建的果蔬氣調庫陷入癱瘓,該局所屬800畝地的庫區農場未創造任何效益,該局所辦的移民經濟開發公司長期停業停產,移民上訪現象亦與日俱增等等問題無人問津,得不到妥善處理,致使國家投資及移民利益蒙受了巨大損失。

期間,有人著急,到市委詢問移民局長選拔的進展情況,但得到的答復是:“人事問題保密,無可奉告。”

市裏“保密”的“人事問題”還是很快暴露——2009年春夏交替之際,當渭南市委組織部準備將已公告的選拔移民局長改為直接派任第六任移民局長時,移民局裏終於傳出了憤怒的詰問:難道你們真的要把移民局當成幹部下鄉渡金的樂園和鍛煉提拔的跳板?

人微言輕,市裏沒有誰理會這些無足輕重的詰問。

當年舉報鄭博的那位李萬明又沈不住氣了,他給市裏某領導發去短信:移民局領導的素質直接關系到60多萬移民的利益,請不要把移民局當成幹部下鄉鍍金的桃花源和鍛煉提拔的跳板,也不要把移民局當成有問題幹部的避風港……

此話觸到了市委組織部的痛處,某領導苦笑:“這家夥在翻我們用白兵權的老賬呢。”部裏的人說:“讓他翻去吧,沒有什麽了不起……”

然而,知道內幕的人卻認為:自從媒體把一個黨的縣委領導同一個舞女法官的“事跡”變成鉛字之日起,渭南市委組織部也就臉上無光了。

對於組織部門而言,那的確不是一件光彩的事。2002年,國內包括新華社、中青報等報刊、網站在內的主流媒體都在炒作“舞女”法官的故事。下邊引用的“舞女”法官的故事是由記者趙東輝、劉紅燦當時發在中新網的一種最流行的“版本”:

故事的“引子”是富平縣當年最流行的一句順口溜:“‘舞女’當法官,流氓提院長”。

被稱為“舞女”的那名法官,名叫王愛茹,原是富平縣王寮鄉南董村二組農民,她長期與黑社會老大孫建來同居。

1996年到1997年,孫建來在縣城開辦了“聚仙樓”舞廳,這裏成了容留婦女賣淫和黑社會拉攏腐蝕幹部的場所。這期間,王愛茹幫孫建來一手操持舞廳,成了名噪一時的老板娘。2002年3月,孫建來因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被依法逮捕。

王愛茹的鄰居們說:“有一段時間王愛茹跟孫建來關系不好,她便到舞廳裏做‘小姐’,每天傍晚去上班,靠賣****吃飯。”

就是這樣一個先經營舞廳的黑社會老板娘,繼而又在舞廳裏做“小姐”的人,竟然搖身一變成了堂堂法官!

對這種怪事,富平人卻見怪不怪。富平縣大多數幹部都知道一個“秘密”:被孫建來稱為“白哥”的原縣委副書記白兵權,也曾與王愛茹關系非同一般。正是在這位主管縣上組織和政法工作的副書記一手操辦下,1997年下半年,王愛茹先在離縣城30公裏的美原法庭任法官,2001年3月又到富平縣法院執行庭任法官。

為進一步搞清楚王愛茹當法官的來龍去脈,記者好不容易在富平縣委組織部查到了她的檔案。檔案上寫著:王愛茹生於1972年9月,而她的籍貫卻由富平縣王寮鄉改為“富平杜村”,文化程度由小學改為“高中”,並有一段“1993年6月至1996年8月,縣文化局文化館”的工作簡歷,連王愛茹的父親——王寮鄉南董村二組農民王世武的名字也改為“王來來”,並成了城鎮居民。

富平縣文化館老館長李問圃說:“我們文化館從來就沒有過王愛茹這個人,她在館裏一天班都沒上過。”

記者還從富平縣公安局戶政科了解到,為了造假檔案,王愛茹特意買了城鎮戶口,戶口簿上面的住址是“杜村鎮人民路綜合538號”。

對王愛茹進法院,富平縣法院院長加森有認為:“王愛茹不是舞女,是一般工人身份。按理她不符合進法院的條件,但不合條件進法院的又不是富平縣法院一家。這種情況到處都有,比較普遍。”

“舞女”法官王愛茹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幾乎成了法院幹警們的談資和笑柄。一家法律事務所的主任說:“王愛茹辦案,連一個懂事理的農村老漢都不如,完全是憑感覺。她寫的判決書錯別字多,語句不順。她不知道適用的具體法律條文,常常空下來讓別人補上。”

某法庭庭長說:“王愛茹在法庭工作敢說敢罵敢打,經常收受當事人錢財私辦黑案,甚至還趁辦案之便詐騙錢財。這個人把法庭的聲譽都搞臭了。”

富平縣有的法官反映,王愛茹連筆錄都不會做,有時還找其他法官,許諾“誰給我寫調解書、判決書,我給誰買一條煙”;甚至還讓一方代理人律師為她寫判決書等文書。這事盡管已反映多次,卻一直沒人管。

2001年8月上旬,在王愛茹手裏無故拖延4年之久的一件民事案開庭。當事人美原鎮趙村村民張強因催辦案子遭王愛茹毆打,所以在法庭上要求王愛茹回避,一時間旁聽者嘩然,人們對王愛茹嗤之以鼻、噓聲不止。

提拔這樣的人當法官的人豈能得到百姓的尊重,1998年2月,富平縣政府換屆選舉時,有群眾在縣委大樓貼出對聯:“白吃白拿白嫖白賭白書記;搶權奪權貪權攬權白兵權”;橫批:“白氣沖天”。

2001年初,不受百姓歡迎的白兵權調任渭南市移民辦主任。

2002年9月,因“舞女”法官之事而敗走麥城的白兵權在渭南移民局這個“避風港”躲過了輿論風暴的襲擊和組織一年多的審查之後,被調任市農機局局長,成為了渭南組織部使用幹部“臭了東方去西方,換個位置繼續當”的成功範例。

在渭南市“把移民局當成幹部下鄉渡金的桃花源和鍛煉提拔的跳板”,“把移民局當成有問題幹部的避風港”,頻頻調換移民局局長的那些年,渭南的移民工作也進入了多事之秋,中央電視臺、《公益時報》、《民主與法制》等新聞媒體不斷把渭南及陜西侵吞移民款的事情曝光,惱怒的領導遷怒於李萬明,準備擼掉他的工會主席職務。2006年6月的一天,移民局的某副局長告訴李萬明:“老李,給市工會寫個報告,我們局要搞工會主席換屆選舉。”

對局裏換屆意圖心知肚明的李萬明故意問:“不是2007年才該換屆嗎?”

“別管什麽時候換屆,這是上邊的意思和局黨組的決定,叫你怎麽辦就怎麽辦!”副局長有些不耐煩了。可李萬明仍認死理,“不能按上邊的辦,應按工會法辦!”

當“上邊”正準備以非常的手段“解決”了李萬明這個眼中釘之時,突然而至的一個意外事件卻迫使其將“眼中釘”迎為座上客——2006年8月2日,新華社發表了“溫暖何以成冰坨”的文章,8月28日、29日,9月2日,中央電視臺的焦點訪談、中國法制報道、中國周刊等欄目先後報道了渭南所轄華陰市移民的救災款被非法挪用等問題。渭南有關領導預感到這些報道會引發一場大的移民上訪鬧事,市裏組織大批幹部到移民鄉、村控制領頭的代表人物,但效果適得其反,控制反倒加劇了政府與移民的關系緊張。

面對這樣的危急局面,有關領導憂愁至極而又一籌莫展。在市裏召開的一次會上,華陰有幹部給市領導建議說:眼下,不能派部隊派公安介入,移民對政府本來就敵對不信任,來硬的只會越搞越糟。我們一年派300多名黨政幹部包村包移民代表,都控制不住,但移民聽李萬明的,只要他往移民面前一站,我擔保移民不會去堵公路堵鐵路,也不會到政府鬧事。

這個建議使有關領導“茅塞頓開”。9月2日,禮拜六。晚八點半,中央電視臺批評陜西省和華陰政府挪用移民資金的報道“漫長的災區重建”剛剛結束,市委常委召開了緊急會議,討論應對這一“負面報道”的對策和可能出現的移民鬧事。其中一條對策就是:“將移民局李萬明臨時抽調市政府上班,應對可能上訪鬧事的移民……”

9月3日,8點30分。移民局長安理泉被召到渭南市政府。20分鐘後,移民局派專車將李萬明送到了市政府。

後來,李萬明在他的日記中是這樣記錄他與市府領導的那次見面經過的:

剛上班,辦公室的人用神秘的口吻告訴我,“李主席,市政府領導請你前去商討國家大事!”從那一刻起,我腦子裏的那根弦一下繃緊。在去市政府的路上,我默不作聲地端坐副駕駛座上,兩眼直視前方,內心卻是一番翻江倒海的景象,市裏找我的原因和意圖像一個個兇險的滔天大浪,不斷掠過我的腦海,拍擊著我的心靈之岸。

原因無疑的是中央電視臺的報道,他們一定認為這些報道與我有關,所以要針對我采取行動。他們能采取什麽行動?將我騙到市政府誘捕?興師問罪,對我嚴加警戒訓斥?或者是宣布罷免我的工會主席職務,以此表示對我‘勾結媒體,破壞渭南形象’行為的一個迎頭痛擊……”

從那一刻起,我完全作好了再次被他們抓捕的準備,我甚至幾次差點撥通家裏的電話,告訴愛人可能降臨的災難,讓她給我準備幾件換洗的衣服和洗漱用具送到看守所,吩咐她我不在家的日子裏暫時到西安去跟女兒住一段時間……

但想到她那單薄的身體和多年來跟我擔驚受怕,一有風吹草動就驚慌失措的眼神,我實在不忍心用這種牢獄之災的訊息再去刺激她那本就脆弱的神經。

放棄跟妻子聯系的念頭後,我閉上眼睛,繼續估計市政府領導找我的意圖和此去市政府的兇吉禍福……

接下來,李萬明在日記中詳細記錄了他忐忑、緊張地走進田副市長辦公室後的情況:

車停在了市政府二號樓前,田副市長的秘書已等在那裏。我隨他上樓,再向東拐,走過一條廊道,到最裏邊的一間,一推門,田副市長很客氣地迎上來同我握手、遞煙,然後端上一杯濃茶。一陣寒暄,田副市長很快把話題引向移民的事。他嚴肅地說:“萬明,中央電視臺的節目你大概也都看了,造成的負面影響和隱患不可低估啊,我們也不得不防這種隱患的爆發。今天,我是代表市委常委,並受市委劉新文書記和曹莉莉市長委托同你談話。市委和市政府準備把你臨時抽調到市政府上班,主要任務是配合市上做好移民的穩定工作,你要無條件接受組織安排。”

什麽都估計到了,唯獨沒有估計到市委常委會召開專門會議對我如此“重用”,並且讓一個常務副市長宣布讓我到市政府上班,以解鈴還是系鈴人的方法讓我去對付我一直為其維權的移民!

那一瞬間,真有點“受寵若驚”而又百感交集。

想到官員們掠奪移民資金後給移民的生活帶來的艱苦和災難,想到官方對移民一次次狠心的打壓,想到這些年來市裏、局裏對我的敵對態度和種種迫害,想到1996年的那場牢獄之災,想到三十多年仍是全市公務員中唯一“光頭”的待遇,我立即清醒過來。我對田副市長苦笑道:“田副市長,這樣不妥吧。你是管局長的,我是一般幹部,怎能讓你直接安排我的工作呢?”

田副市長搖搖手打斷我的話,“現在是非常時期,你就別說那些了。這樣做是常委會定的,是書記和市長委托我找你談的。”田副市長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轉過頭對早我一步來到他辦公室的安理泉局長說:“老安,從今天起,老李就是我直接管的人了,要保證有什麽事老李可以隨時出動。你就不要管他了。前一陣你們局要求搞工會主席換屆,就不要搞了,要讓老李安心搞好移民穩定工作。”說到這裏,田副市長又回過頭對我說:“就這樣定了,在市政府的辦公樓裏給你開間辦公室,天天都過來上班。”

如果沒有發生以前那些事,田副市長的安排一定會令我非常感動,但此時,我對渭南這些領導的心思了如指掌,早已心灰意冷。所以,田副市長剛安排完,我就當即表示:“穩定移民不是我所管的工作,我把單位的工會工作做好才是我的本份……”

“不行,聽老哥的,給老哥點面子!”田副市長有點急了,不等我把話說完就高聲打斷。

我認真地說:“我又不是市政府的人,到這裏上班算哪門子事?”

田副市長也嚴肅地說:“你是不是共產黨員?是不是市裏的幹部?是就要服從!”

我只好以共產黨員的名義服從了這個“特殊的任務”。

據李萬明回憶,他第一次去市裏上班不是在政府辦公大樓,而是渭南電信大樓。9月5日那天,中央某部的一個會議在那兒召開,市長曹莉莉讓移民局安理泉局長帶上李萬明前去“護駕”,防止移民鬧事。事前,田軍副市長專門同李萬明談了一次,說,“萬明同誌,市委劉書記讓我給你帶信,這是中央在渭南召開的會議,千萬不能有半點閃失。”並要李萬明千方百計擋住可能沖擊會場的移民。

李萬明苦笑著點點頭。

電信大樓的會議平安無事地順利閉幕。9月7日,李萬明遵令到市政府辦公樓上班。在大院裏,正好碰上準備出門的曹莉莉市長,女市長停下步與李萬明握手時意味深長地說:“李萬明同誌,這次把漏子捅大了,移民會亂起來的!”

李萬明笑笑說:“市長放心,移民亂不了,他們是講道理的。”

“真的嗎?”曹市長也笑笑。

李萬明收起掛在臉上那勉強擠出的笑容,“真的!只要市裏把移民的有關款項真正落實了,我李萬明可以擔保他們絕不鬧事!”

女市長一楞,“哦!是的,是應該落實了……”說完,市長快步離開。

45、叫板

李萬明在市政府上班的日子裏,渭南官場的政治生態平衡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那之後,歷史遺留下來的移民問題卷起的驚濤駭浪似乎在對一個“叛逆者”的招安和利用中逐漸風平浪靜,移民與政府的沖突,李萬明同市領導的矛盾也似乎在這種“以夷制夷”的“韜略”中得到了一種新的平衡。

在這種寧靜祥和的氛圍裏,李萬明有了一種功成名就的感覺。在被壓制和抗爭中度過了人生最寶貴時光的他覺得很累,如今,領導如此禮賢下士,如此看重自己,證明領導還是通情達理的,證明自己的作用和價值在移民工作中已得到了體現。曾經鬥得你死我活的共產黨和國民黨尚可“度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自己為什麽不能就此了斷同領導的矛盾,結束自己與“組織”的爭鬥,在平靜中度過余生?

他甚至在心裏檢討:過去,自己在處事方面是不是太不註意方法,太不尊重領導?有什麽意見和問題,心平氣和地給領導提出來,他們總會接受和解決的。為了完成心態的轉變,李萬明努力尋找著歷史和現實,領導和自己這個“平頭”之間的契合點。

他在日記中寫下了這樣一段話:

“感激所有使你堅定的人——感激傷害你的人,因為他磨練了你的心誌;感激欺騙你的人,因為他增長了你的見識;感激鞭打你的人,因為他消除了你的業障;感激遺棄你的人,因為他教導你自立;感激絆倒你的人,因為他強化了你的能力;感激斥責你的人,因為他助長了你的定慧……”

心態的變化使昔日的“叛逆者”在處事方面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2009年3月,當渭南市委組織部準備將市政府某秘書長派到市移民局過度時,李萬明對此雖然不滿,但他並未像以前那樣針鋒相對地反對,而是以迂回的方式表達著自己的意見——他先給市委書記發短信,懇求市委站在關心移民工作、關心移民幹部的角度,從維護目前移民局領導班子的穩定局面出發,從移民局幾名熱愛移民工作且懂行的副職中提拔局長。他在短信中還把自己搭了進去:市領導如果能做到這一點,“我李萬明願意給市委立軍令狀——承包渭南歷屆領導最頭疼、最擔心和最棘手的全市移民穩定之艱巨任務。”

領導們遲遲沒有回音。這樣的結局不由使李萬明忐忑不安地揣摩著領導們不回復的原因——

是官場等級森嚴,領導們不屑於與自己這個科級幹部搭訕?不像,當初害怕移民鬧事時,市委常委們不是沒有嫌棄自己這個小人物嗎?市委書記、市長不是還專門委派田副市長同自己談話嗎?市領導不是還與自己稱兄道弟嗎?是領導們沒有收到自己的短信?有這種可能。於是,李萬明又多次給市裏的領導們發去了同樣的短信。依然沒有回復。李萬明想:可能是領導太忙,沒有時間回復,也可能是事關大局,領導還需研究考慮,再耐心地等等吧……

李萬明終於等來了結果。2009年4月10日下午,在渭南市委常委會議室,市委副書記王曉明、常務副市長田軍、市政法委書記喬曉陸、市紀委書記郝宗友以及市委辦主任、市政府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等十多位領導及領導的秘書們,集體與李萬明的談話在緊張的氣氛中進行。

主持談話會的王副書記首先用仿佛很隨意很親切,但又充滿不容置疑的威嚴語氣宣布:根據市委決定,今天下午,市委、市府的幾位領導集體找市移民局的的李萬明同誌談話,首先希望李萬明同誌端正態度,引起重視,並在今後註意今天所談的這些問題。

王副書記所說的“這些問題”之一主要是前段時間李萬明發給市委領導的幾個短信。王副書記打開手機宣讀了短信內容後對其發短信之事進行嚴厲批評說,李萬明同誌,你的行為實在太不像話了,有什麽可以逐級反映嘛,不能動不動就給市裏所有的領導發短信。你的那些短信已嚴重幹擾了市委、市府領導的正常工作,也幹擾了市領導的生活與休息!你應認識到這樣做的錯誤,不要再搞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

接下來,田副市長、喬曉陸和郝宗友等領導也分別對李萬明這些年向新聞媒體投書舉報的事進行了“說服教育”,其主題只有一個:“你李萬明的做法影響了渭南在外界的形象,影響了渭南的投資環境,也影響了全市的經濟建設……”

領導講完後,王副書記讓李萬明也說說。這時,邊接受“說服教育”邊埋頭記錄的李萬明擡起頭來,目光中充滿了竭力壓抑的憤怒。下午,當他踏進會議室的最初一瞬,從參會者輕蔑的神情裏,他立即意識到此次被召到市委召開的會議上來絕不會是一次委以安撫移民、維護庫區穩定之類的“和平之旅”。從會議室那一雙雙並不友善的目光裏,他甚至預感到了一種即將被“群起而攻之”的緊張氣氛。王副書記的會議開場白使他明白了會議的真正意圖,那一刻起,他思緒紛亂,心情惡劣,一種突然襲至的惱恨緊緊攫住了他,特別是領導們的指責和“說服教育”使李萬明感到失望、震驚繼而憤怒不已。但他明白:在這種時候,自己需要冷靜和克制,需要有理有節而又針鋒相對地回應。

王副書記讓李萬明說說時,他利用端起杯子喝茶的短短幾秒鐘迅速理清自己的思路,組織語言的階梯,然後侃侃而談。他首先對自己十多年來舉報的情況一一進行回顧後,強調自己的舉報在主觀上保護了移民的利益,客觀上也保護一些幹部,至少是使這些幹部在幹了一些腐敗的事情後,因害怕被舉報沒有敢再繼續肆無忌憚地侵吞移民資金,從而避免了法律的制裁。

對市委市政府對移民局關心不夠的問題,李萬明舉例說,我們局成立24年來從沒提拔過一個副縣處以上領導幹部。近十年來,市裏給移民局派來的局長都是待一兩年便匆匆而去,嚴重影響了移民工作。為了維護我局的穩定局面,我仍希望市委在決定移民局長人選時能在局裏幾位副局長中選拔……

李萬明的不卑不亢令所有到會的領導和秘書們吃驚,本以為憑著四個副廳級數個縣團級幹部組成的“高官”陣容及“秋風掃落葉”般的嚴厲批評完全可以鎮住這個胳膊肘朝外拐的叛逆者和不服管教的“孫猴子”,沒想到這家夥不但不怯場,不求饒和不思悔改,反倒如此頑固不化。

接下來的事實證明,渭南市委組織的這次談話不但沒能震懾住李萬明,反倒激化了矛盾且激發了這位“孫猴子”的鬥誌,談話會剛剛結束,他便開始了反攻——2009年4月16日,李萬明將一封寫給市委副書記王曉明的“交心材料”同時寄到了渭南市委的十個常委手中。

常委們一看不由有些吃驚:這哪是什麽“交心材料”?簡直就是一封充滿挑釁意味的挑戰書和要與市領導叫板的檄文!他對“尊敬的王曉明書記”說:“鑒於您是上周五對話會上的最高領導,故我特意向您作一匯報和請示——

您上周五給我舉辦由4名常委和多個部門領導參加的對話會,使我想起十幾年前的一些往事。早在1996至1997年間,渭南市委曾先後召開了四次常委會專題研究我李萬明的事(這在市委有檔案可查)。同時,市委還多次向省委寫報告要求研究處理我,於是,1997年2月21日,在有省委安啟元書記、程安東省長和所有常委參加的會議上,我市列席會議的王誌偉和侯振斌等領導提出了處理李萬明的議案,結果,錯誤的議案被英明的省委領導否定。此後,在渭南市個別領導的敦促下,省委又開了一次常委會研究如何“治”我的事。同時,副市長侯振斌還指示市政府辦公室向市監察局印發了“渭政辦函[1997]3號”文件,要求該局在當年3月底前給國家監察部上報關於李萬明情況的匯報材料。可是令王誌偉和侯振斌等領導失望的是,他們向省委及監察部所提出的無理要求,最終統統被駁回。

後來,我一直想不通,渭南時任領導為對付我這麽一個無職無權的小科員,為什麽會如此興師動眾,大動幹戈並不惜用盡權力與財力進行剿滅?這真是渭南市委的恥辱和渭南人民的悲哀!王副書記,難道你們又要步其後塵?”

一位在渭南官場上混的朋友說:李萬明這家夥,光是對過去那段歷史的回顧就已令領導們無法忍受了,他還要來一句充滿挑釁意味的“難道你們又要步其後塵”,簡直是大膽至極,囂張至極。

更讓人覺得“這家夥”大膽和囂張的是“談心材料”的第二項內容——“建議舉行一次實際演練”。李萬明在這一“建議”中說:“多年來,市裏一些領導對我總是持以敵視態度,長期監聽我的電話,監視我的行動,侵犯我的人權,還經常給我打恐嚇電話,使我整天連一點安全感也沒有,我對此感到很苦惱。

1996年底,《工人日報》報道了我所反映渭南市亂花亂用移民款的問題,1997年初,市委的一些領導便指示公安機關把我秘密關押到某軍事基地。此事過後,移民代表說,要是他們當時知道我被軟禁,他們一定會動員和組織幾萬移民集體赴省、赴京告狀喊冤,無論如何也要把我解救出來。

王書記,我想說的是,咱們現在不妨搞一次實際演練,即——您可指示公安機關把我逮捕、關押了,看看到底能有多少移民會來搭救我……”

寫完這段令領導生氣的話,李萬明又作出一副“以理服人”的樣子“提議市領導進行換位思考”。

他說:“如今,有一句時髦話叫換位思考。我是一個40年工齡、黨齡和大專文化的國家幹部,1985年從華縣交通局調到渭南移民局時只有33歲,直到2002年(工齡34年)我還是一個科員職務,後來按照工齡30年、年齡50歲的‘三五幹部’政策,才給我套了個副主任科員級別。

我很納悶的是,自己從參加工作40年來,屢次被評為優秀黨員和先進工作者,省廣播電臺曾先後兩次報道過我的先進事跡,特別是擔任移民局工會主席8年來,我局工會連年被評為先進工會和模範職工之家,我本人也被評為先進工會幹部,多家媒體報道過我的優秀事跡,省總工會給我頒發了榮譽證書,但就是在職務上卻沒什麽長進。

如果說我李萬明一個人是個落後分子也就罷了,可是我局的80多名同誌長達24年竟然無一提拔,這又該作何解釋呢?難道說我們移民局的所有同誌統統都是落後分子嗎?

王書記,咱們現在不妨來個換位思考:假如您是李萬明或者是移民局任何一位幹部,您莫說您現在當什麽廳局級,就是連個副處級都甭想沾邊。那麽,您對此又會作何感想?別“站著說話不腰疼”,請您手捂胸膛,設身處地的想一想!”

在“談心材料”的最後,李萬明說:我清楚記得自己在40年前所寫《入黨申請書》中的結尾一句話:“永不叛黨,誓為共產主義事業流盡最後一滴血!”我擁護當今政府,更贊賞胡錦濤和溫家寶同誌制定的愛民、惠民政策,因此我堅信自己在今生今世絕不會幹任何反黨、反社會主義以及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情。再說句落後話,在自己退休之後,還要靠共產黨給我發工資,自己怎麽會幹那種反黨、叛黨或者害黨的傻事呢……

隨這份叫板的挑戰書送到市委領導處的還有一篇《二十四年的零記錄——陜西渭南組織人事工作貓膩多多》的文章。

文章說,渭南市移民局自1985年成立以來,共有幹部職工80多人,其中德才俱佳,事業心強且熟知移民工作情況的優秀者大有人在,可是,在至今的24年裏,我局內部從未提拔過一個副局長或局長,均是從外面調入的。市上給移民局派來的多名副局長和局長,他們大都是在我局待上一兩年便匆匆調走或另謀高就,好像移民局已成為外來幹部職務晉升的跳板。

移民局的同誌們對移民局的“跳板”地位深感政治地位卑微,多年來,大家一直抱著這樣一個希望:5年不能提一個,10年或15年提一個總可以吧?要麽20年提拔一個總該不是個難事吧?但令人極其失望的是,24年裏,移民局幹部的提拔竟然還是個零的記錄。

渭南市有近百個直屬部門,都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屋檐和陽光下生活,均為市上的下屬,按說,手心手背都是肉,不應該厚磚薄瓦、親疏有別或有人下人上之分。可是,同樣是在渭南市,凡掌有組織、人事、財政、計劃大權的某些要害部門,每年都在提拔幹部,而移民局已成為一個長期被市委和市政府遺忘的角落,市上從來不給移民局的幹部一絲希望和溫暖!

人常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誰人不想晉升?何人不想進步?一個人的工作年限從20至60歲僅40年,依照現行的幹部任命政策,年過45歲就提拔無望了。我局的80多名同誌24年無一提拔,是移民局沒有人才,還是移民局幾十號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前途與移民局的份量在市領導的心中就只是如此……

多年來,渭南一直有不少跑官、要官和花錢買官之類的半公開秘密與潛規則在傳聞——如有人為當上什麽長,向人進貢40萬元,某人為謀求縣處級職務投資二三十萬元,一些人為當上(科級)局長或鄉長,也花上20多萬元的打點費,據說,最近中箭落馬的臨渭區交通局長雷建民當初提拔時就曾給某些領導“表示”了不少……

這些事是移民局的幹部不屑於做也無經濟實力做的事,所以,24年無一提拔似乎也就成了必然。

面對這一殘酷現實,我們心灰意冷,也滿腔怒火。如今,大家都以為:移民局不應該再繼續成為外來幹部下鄉渡金的桃花源和鍛煉提拔的跳板了,也不能再繼續給他們充當職務晉升的墊背與人梯了!有同誌提出,要把渭南組織人事方面的不正常狀況,聯名上書中央、省組織和人事部門,以討個說法,求得公正,維護我們的前途、命運與權益。如果市上日後從外面給我局派遣局長,我們將在召開宣布新局長任命的大會上集體罷會。

對李萬明的挑釁和叫板,市委、市府的領導一直忍耐著——沒有人理會,沒有人“應戰”,更沒有誰回復。好像沒有任何領導收到過李萬明的什麽挑戰書,好像大家根本就不知道李萬明是何許人也,好像一切都不曾發生……

問題是,這個李萬明不知天高地厚,依舊不依不饒。5月8日,他又給市委的11個常委發短信了:

“無情的事實證明,市委把我們移民局的同誌從來都不當人看。例如,我局59歲的助理調研員雷定醜是1983年在部隊被提為團副政委的一位老領導,他在近日不幸病逝,人人悲哀。我局領導在5月4日親往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組織部登門報告,但令人心寒的是,我們5月5日在火葬場為定醜同誌舉行遺體告別儀式時,竟然沒有一位市級領導到場,而且分管縣處級幹部的市委組織部也沒來一個人參加。更令人氣憤的是,組織部甚至吝嗇、寒酸得連一個區區20元的花圈錢也舍不得掏,而是讓我局替他們購買花圈(此事由我辦理),事情居然做得如此冷酷無情,嗚呼,哀哉!”

領導終於怒發沖冠了。當天,市委副書記王曉明讓秘書打電話警告:“李萬明,你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這個警告再次引起巨大反彈。2009年5月16日,包括王曉明副書記在內的所有市領導再次收到李萬明的“交心書”。“交心書”仍然是以給王曉明副書記的信件的方式出現的。

尊敬的王曉明書記:

我在上月16日向您寫了一份題為《有關問題的匯報與請示》的交心書,傾吐了我的肺腑之言,可是時過近月也沒得到您的任何回復。無奈,我在上周五又給您發了幾條短信,終於得到您通過秘書傳達過來的回復。但你不是善意的與我進行思想溝通,而是說一些恐嚇之類的話,這令我有點失望和傷心。

有人說“李萬明是個吃軟不吃硬的家夥”,這話似乎有點道理。我回想了一下,自己今生害怕的東西確實不少,譬如怕天災、怕地震、怕禽流感、怕豬流感等等,但我卻偏偏不怕坐牢。試想,1997年,市領導王某決定把我關押了近一個月,出獄後我照樣堅持舉報至今。記得我上月在寫給您的匯報材料中就曾說過:“您不妨可讓公安機關再次把我抓起來,使我有機會再演一次‘二進宮’。”我上周給您發的短信也說過:“對我要殺要剮悉聽尊便!”我認為,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我這個共產黨員豈有懼怕之理?

可以說,恐嚇對李萬明來說已經不管用了,17年來,曾屢屢經受了打擊報復、殘酷制裁、搜查抄家甚至非法拘禁的劫難與考驗,現在還有什麽好怕的呢?從最壞處想,即便是您讓法院把我槍斃了我也死而無憾——回想自己從事工會工作9年來,主要做的就是為我局幹部職工維權的事情,當我看到市委的陽光從來照不到移民局這塊土地上,市委領導從來把移民局同誌都不當人看,對此我難以容忍,亦難以心平。於是,作為移民局工會主席的我,自己應該全力為本局同誌維權,並為維權而把自身的安危置之度外。

關於您要我“對自己做的事負責”的警告,我的理解是:為黨的事業負責。這正是我這個40年黨齡的老同誌一生所追求的光榮使命和奮鬥目標。黨中央一貫號召共產黨人要反腐敗,自己堅持開展反腐舉報,這就是在為黨的事業負責、為國家的利益負責、為渭南的大局負責、為人民的福祉負責,亦是在履行我這個共產黨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從這一點來說,我覺得您的警告實際上是對我反腐舉報行為的一個肯定與鼓勵。

王書記,最近在為我局助理調研員雷定醜同誌舉行遺體告別之事上,市委領導的態度和市委組織部的做法以及24年來在我局未提拔一個領導幹部的現實足以證明,市委把我局的同誌從來都不當人看。請問我們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前途在哪裏?我們的人格和自尊在哪裏?敬請王書記能替我們設身處地的想一想,最好來個換位思考,請別站著說話不腰疼。

中國人愛講“無私無畏”。我17年來所搞的反腐舉報和維權工作,皆是在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維護移民群眾的利益,維護我局全體同誌的利益,從不牽涉我自己的任何個人私事。就拿我請求市委從移民局內部選拔局長之事來說,本人已快年齡到點,提拔級別不夠,也自知絕無可能在市裏通過——從這個角度看,我自己起碼沒有想當局長的野心。

只要不是為一己私利,只要是為了大多數人的正當利益,我會堅持“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話再說明白點,我不會在乎您的那句帶有威脅性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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