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重傷罪判刑兩年半 女律師王宇案蹊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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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導)一年多前在舉報天津鐵路派出所後被捕的北京女律師王宇,其「傷人案」星期二作出宣判。法院稱,王宇「過失致人重傷」罪名成立,判刑兩年半,附帶十多萬元民事賠償。王宇不服,表示要上訴。

北京女律師王宇被指控打傷多名鐵路工作人員一案,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週二上午宣判,過失致人重傷罪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附加對傷者13萬餘元的賠償。當事人當庭表示不服,要上訴。

王宇的丈夫包先生告訴本台:「過失致重傷又判兩年半。王宇肯定不承認。都是造的假,最後還不是硬判了?我們一家都去聽了,今天老人情緒比較激動,我爸在庭上哇哇大哭,明天還是中秋節。」

辯護律師張凱說:「過去的罪名是故意傷害,這樣王宇的律師資格也會被吊銷;現在改了過失傷人,起碼律師資格能保留,刑期也比原來短。但我認為這就是一個錯案,不在於是不是比原來判得少,你就不應該判。包括王宇本人也當庭提出抗議,她將會自行提起上訴。」

她 08年5月在天津火車西站因票務問題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後遭拳打腳踢,其後她報警對方不受理,再遭辱罵,因此開始向鐵路公安處督察室舉報天津西站鐵路派出所不作為,事隔七個多月後,被該所警方到她北京家中抓捕。反指控王宇打倒三名男性檢票員,更導致其中一人重傷–神經性耳聾。今年3月26日,天津鐵路運輸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宇有期徒刑3年,並賠償兩名傷者13萬餘元,其後通過上訴,被發回重審。此次宣判只是將故意傷害罪成了過失致人重傷罪,以及刑期減少六個月。至今王宇已被關押一年十個月。

此前法院就曾私下溝通稱只要認了過失傷害就可判她緩刑,但遭拒絕,丈夫包先生說:「找過我們說要以過失傷害判緩,我們沒同意。法官就說,你不給我們答覆我們就加重判了。鐵路公檢法都是一家子人,本身就是鐵路派出所報復。」

一個女子如何將三個壯漢打傷?其中所謂被打成神經性耳聾的重傷者張格非,王宇更稱根本沒見過此人。該案在審理過程中還存在公訴方刻意不拿出監控錄像、驗傷報告作假嫌疑、法院不傳召證人等問題。種種跡象指向鐵路公檢法有串通打擊投訴人之嫌。

律師張凱對於法院方面沒有糾正錯誤表示不滿,但並不意外,他說:「我國現有司法體制內有非常奇怪的現象,法院很少有判無罪的。我認識一個法官說,他們幾年內都沒判過無罪的,就是為了遷就公檢部門的錯誤行為。我認為這個案件也是,明顯有多處違法,包括審判過程多處程序違法,但依然判了有罪,我對這個判決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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