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庵居士:蓋茨和巴菲特的倡議在中國為何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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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9月20日訊】大家知道比爾.蓋茨和巴菲特他們在美國成功的勸導了四十名首富募捐出自己的個人資產的一半以上做為慈善事業。在這個情況下巴菲特和比爾.蓋茨又到了中國,準備跟中國一些富翁見面,他們要勸導中國的富豪進行捐款從事慈善事業。

但是我們也知道,在這次活動當中,剛剛開始的時候中國的這些富豪大部分就開始迴避,而且不願意出席。這個情況的出現其實是一點不令人意外的事情,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中美的製度是不相同的。大家都知道在美國有一套完整的體系跟制度還有法律來保證和建立慈善機構的實施跟運行。但是美國的製度有一個特點,就是當你成為富豪的時候,你可以自由的使用你的錢來用於公共事業、慈善事業,跟用於非營利事業來實現你個人的目的。這個起因的宗旨是由於美國的立法,因為美國人認為政府是由人民選舉出來的,是幫助人民改善生活的,解決一些社會問題的,政府是服從於人民的利益。

當富豪有錢的時候也有權利按照他的意願把他個人的財富用於社會上的慈善事業。所以在這個基礎之上它就對這些個人財富的使用,尤其捐贈於公共事業的非營利機構的錢非常大的一個寬容,非常大的一個權限。這就是由於富豪可以自由的去使用,按照他的目的去使用。當然這種方式就鼓勵了廣大的富豪們去把自己的財富捐獻出來用於公共事業。不管這個公共事業怎麼樣,他其實都是一個為了社會的改善,當然各種側重點不同。

在美國我們就可以看到一些具體的資料,比如說像富豪們大部分,整個比例的捐款百分之七十五是用於在醫療衛生和教育的改善上,其次才用於其它方面,比如象政治呀、社會呀這些其它的方面。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點,其實慈善事業整個使用方面還是作為一個重要的補充力量來解決政府所不能做到的事情,比如說公共的教育、醫療、衛生方面起了很大的使用。所以在這些方面我們可以看到西方國家慈善事業發展的非常快,非常的迅速。

當然慈善事業也有一方面就是說由於它可以提供一些免稅的政策,使得富豪們願意拿出捐款來。同時有一個好處能夠為富豪的子女提供一個工作,一個永久性的工作,然後保證他們的子女有一個良好的生活,這都是一個方面。做為比爾.蓋茨來說,他把他的財產捐獻出來之後呢,他的女子的後半生,對下幾代子女可能都會有一些比較穩定的保證。但是他雖然沒有擁有更大量的財富,但是他會有一個高於普通人的一個收入,一個維持。但同時我們看到一個好處就是比爾.蓋茨把他那麼大量的自己財富去用於公共的事業,包括大量的衛生和教育事業。

但在中國是不一樣的,我們可以看到中國整個非營利機構跟法制上都沒有一個詳細的法律。所以在中國我們看到我們沒有辦法按照法律去成立非營利機構。而且這個富豪捐出錢來之後也沒有辦法去自由的使用,也沒有得到免稅。而且非常可怕的是什麼呢?很多富豪捐出錢來之後,不能夠由捐款人的意志去支配,也不能由捐款人來使用,而是交由政府去使用。而政府又是一個沒有經過選舉的政府,沒有得到人民認同的政府,而且整個政府是腐敗的,而且是不公開的。尤其我們看到汶川大地震的時候,大量的捐款、各種捐款政府都強制的要求交到政府去,由政府來支配。結果我們大家看到說整個捐款,大量的捐款去用於購買政府公務人員的汽車,包括他們個人住房的改善,而沒有把大量的捐款用在救災上面。

而且我們又發現很多捐款有數百億去向不明,沒有辦法得到公開。所以這時候人民就不願意捐款,而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慈善事業和非營利機構的事業就得到了很大的限制。包括最近著名的影星李連杰也講他的壹基金也是沒有辦法得到一個名正言順的成立、執照,而且像一個私生子一樣隨時受人掌控,而且自己沒有辦法達到自己的目的。這些情況就造成了中國慈善事業有很大的限制。而且做為政府一旦拿走之後,尤其捐款人的想法跟意志就沒有辦法實現的時候呢,最後大家失去很多的意願了。

比爾.蓋茨跟巴菲特他們對於美國的情況當然是非常了解,但是他們對中國實行的法律制度他們不是很了解。他們想到中國去勸捐的時候實際上是很幼稚的一個想法,捐了錢之後可能會被中國政府拿到,當然所有的富豪們都不願意這樣做,而且這些富豪都很清楚中國政府的腐敗狀況,所以誰會把自己的錢拿出來讓政府去揮霍呢?當然不願意了。所以與其讓政府揮霍,還不如讓自己的女子去揮霍。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捐款就有很難去實行。

而且中國還有一個狀況,一旦你暴露了你的富豪身份之後,你可能就會受到各方面的勒索。很多富豪因為自己出過名之後,上到福布斯之後就被政府排擠、抓捕。所以我們看到過去歷史上中國福布斯名人富豪榜每一個富豪都幾乎被抓,所以海外跟那些富豪就說中國的福布斯是監獄的排行榜,只要你排進名之後你就可能會進監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的狀況跟美國的狀況是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是截然的不同,所以我們看到中國富豪拒絕出席巴菲特和比爾.蓋茨的宴會,拒絕答應他們捐款,這都是一個很現實的事情。當然這個事情我們看到表面上大家可能會指責說這些富豪為富不仁,不能夠像比爾.蓋茨和巴菲特一樣,其實不是這樣的。我們要知道在中國是政治制度造成了這個局面,而且整個社會狀況和美國截然不同的一個表現,所以在這方面我們要理解。而且我們並不是反對捐款,我們當然鼓勵捐款,鼓勵大家把自己的財富用於公共事業。

但是我們首先要有立法,有一個合理的製度,合理的狀況,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整個中國的慈善事業才能夠得到發展。其實我們看一下近的例子,我們大家都知道在中國有很多非營利機構,它們都在中國受到打壓,中國政府都把它們當做一個營利機構來進行。比如中國負責拯救艾滋病這些機構,還有一些其它的一些機構,結果中國政府稅務局查稅,把海外人的非營利捐款當做他們營業的稅收,他們要徵稅,這些制度都完全是一個非常荒謬的事情,這些事情也阻礙了整個捐款的性質。所以在這時候我們可以看到一些狀況,就是說中國百姓某些捐款往往是私下進行的,而不願意讓政府知道,而政府又想把這些資源壟斷過來,它斷絕私人機構和民間組織。中共認為民間組織一旦發展壯大有影響就會對它政權有威脅。

而這時他們整個國情跟社會狀況形成了一個非常詭異人的一個現象,就是一方面中國百姓願意去救助,願意發這個善心,但是政府這些行為又讓他們很寒心,所以他們就非常的猶豫、徬徨。而巴菲特和比爾.蓋茨和這時候去中國募捐,中國百姓心裡的擔心就非常嚴重,所以與其讓巴菲特和比爾.蓋茨號召這麼做的時候呢,還不如那些富翁私下里捐一些款,做一些善事,這種效果比他們反而更好一些。所以這種狀況我們也看到說在短期內中國如果政治制度不改變,法律制度不改變,非營利慈善機構沒有法律制訂的話,很難有這些富豪們站出來去捐款,也很難有人響應比爾.蓋茨的號召。所以在這點上我們應該了解中國跟美國的國情是非常不同的。

在中國,富豪的組成跟美國富豪的組成是很不相同的。在美國這些富豪有幾個層面,一是我們講的舊錢,所謂的舊錢就是“old money”,這個錢指他祖上遺留下來的。大家看到卡耐基基金會他們那些繼承人很多都有,包括MACY百貨公司這些繼承人他們都有,包括希爾頓酒店這些人,他們是祖上積累的財富;另一部分富人像比爾.蓋茨跟巴菲特這樣的人,他們這些人主要是靠自己的能力。像比爾.蓋茨是依靠技術進步,電腦技術來形成新的富豪,巴菲特也靠自己的努力在金融行業去賺錢。這是一個富人階層;當然另外有一批就是說新富人。新富人有很多是靠各種的能力去積累財富。但是總的來說,他們都是,尤其擁有新錢這些人,新富人他們都是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辛苦去賺錢的,所以他們更願意回饋社會。而舊錢那些人,他們往往都成立有基金會,他們是基金會的持有人,他們通過各種基金會在維持自己,同時也在捐助這個社會,這是一個狀況。所以像比爾.蓋茨跟巴菲特他們所要號召的都是一些擁有新錢的人,就是最新發展起來這些富豪,尤其大部分指那些靠自己的努力成功的富豪。

而在中國幾乎是沒有什麼“old money”的這些富豪,因為中共在建政之後它就開始把地主、資本家都打倒了,所以這時候都是窮人。而中國整個富豪的出現,就是最近?十年出來的,而出來這些人大部分也是在某種程度上是靠自己的本事,但是他們更多的是靠中國的政策,由於官商勾結,形成了他們賺的錢。當然我們看到現在中國的富豪當中最主要的一些富豪是哪些富豪呢?都是那些房地產商人。大家都知道房地產商的形成都是由於政府的出賣土地,跟政府有關係的人。如果你沒有辦法從政府拿到土地的話,沒有政府的支持他不可能去形成房地產。

所以這些人實際上是中國政府經濟改革當中一些所謂的成功者,但同時他也是利用政府的政策進行經濟掠奪的一個獲利者,可以講就是利益集團中的一部分;另外有一些人是利用股市、上市公司來獲得財富。大家都知道中國的上市公司是政府管制的,並不是說你幹的好的公司就可以上市,而是實際上是有政府的名額的,而這些名額都是跟官方勾結的,這些股市當中的獲利者也是跟政府有勾結的利益獲得者;當然另外還有暴富的一些人,這些暴富人實際上是通過礦山,比如說煤礦的老闆這些人,這些人他們通過跟當地勾結開煤礦,日進斗金,每天都可以幾百萬、上千萬的營利。

另外一些其它的礦山、鐵礦石。還有一些就是跟政府有勾結進行修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建好之後就去斂錢。這些都是跟政府的權利壟斷有關係;當然有一些國營企業者,比如說中國有一些保險公司,一些銀行的老闆、經理,他們都是上千萬的收入,幾千萬人民幣的收入,包括國營企業上市公司的老總也都是幾千萬的收入。而這些收入是完全建立在自我的獲取價值,也就是自我評定。因為像國營企業這些公司的老總,都是他們利用權利獲得的職位,獲得職位後自己就給自己定出工資,所以它完全是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超出了自己的能力所得,而且人民百姓沒有監督。

儘管是國營企業,但是人民並沒有權利對他們的公司進行核定。所以這些人整體來說是跟政府的利益都是有密切的關係,而且利用政府的壟斷權利獲得自己的財富。所以在這些構成當中,人與人的素質不一樣,而且獲得財富的能力不一樣,而且方式也不一樣。所以美國的是辛苦的賺到錢之後,他體諒民眾的情況,所以他更願意拿出錢來解決貧困階層跟那些弱勢團體。而中國的這些官員們或者新富者,他們更崇尚權利,而不是跟弱勢群體有直接的聯繫,所以他們根本不願意把這些錢捐出來。他們認為弱勢團體本來就是社會的失敗者,而且跟他們沒有任何關係,這是他們主要的心態。

當然從法律制度上,美國在法律上是專門訂有慈善事業的。像大家都知道,比如說在加州,你如果註冊一個公司的話呢,可能花上幾十塊錢,然後交幾百塊錢州稅。但是如果你要註冊一個非營利機構只有三十五塊錢,也不需要任何稅。當然從事非營利機構你要不能成為你自己的財富,等於你這個非營利機構的財富是屬於社會的財富,而且你貪污非營利機構的時候你就相當於偷人民大眾百姓的錢,所以只是捐出來你去代管,而不是你的財富了。

但中國並不是這樣的,中國沒有任何法規來約束這個事情,而且也沒有任何制度來保障這個事情。一旦這個錢捐出去的話,要不是花掉,要不是政府拿去,政府拿去你也不知道哪裡去。而且很多人在中國的所謂非營利機構它實際上都是在營利的,而且拿到錢後大部分錢都是用在官員、管理者的身上。我們大家看到希望工程這個事情,全球的華人都在捐款,包括一些西方人士的捐款,中國百姓的捐款更多。但是我們後來又看到了報導資料說,他們大部分的錢沒有到達受捐者手中,而是這些官員貪污掉了,他們買房子、買車、外出旅遊,他們花掉了大部分的錢。這種事情都是給大家一個明顯的事實,就是中國的慈善機構缺乏嚴格的監督,缺乏法律制度,他們的基礎差別非常的大,而且中美之間沒有任何的可比性,而且也沒辦法比。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一點,要想在全球統一一個事情,必須要有相同的基礎,相同的製度,相同的法律,還有一個相同的觀念。

而且我們可以看到中國民間機構其實有很多非營利機構,但是它是完全被打壓的,政府是追查這些機構,而且不允許這些機構成立,也不允許這些機構發生作用。我們有一個非常明顯的案例,就是廣州的良人教會。良人教會創造一個“羊文化”,他們認為基督是主,他們是基督下面的羊群。所以在汶川大地震的時候他們派出了很多的義工,在那裡募捐建立學校,幫助收養了三百多名孤兒,而且他們還在當地建立一些孤兒學校。但是由於中共後來發現一個教會有那麼大的財力,捐助那麼多的錢,而且又有那麼多人去救助這些孤兒,所以政府就認為他們是有組織的,對政府形成一個威脅,所以對這個良人教會打壓。結果這個良人教會它不但沒有因為這個捐款得到一個好,相反它拚命成為一個政府的非法組織,包括它的牧師王島都被抓起來,幾次被抓,而且這個教會聚會的地方被政府取消,不允許去使用。

這些事情的發生我們都可以看到一點,就是在整個全中國范圍內中國政府對這些慈善機構是非常關注的,非常小心的,而且是打壓的,而不是支持的。因為中國政府是不希望任何有組織的活動,而且也不希望有任何可能會形成對民眾有號召力的組織。這個慈善機構當然做好事大家會擁護,所以中國政府反而會害怕,所以它就限制、打壓這些機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整個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就非常的緩慢,而且是非常的艱辛。所以像比爾.蓋茨和巴菲特他們號召捐款的話,實際上是非常不可行的,而且幾乎是沒有效果的,我想這主要原因就是他們對中國政治制度的理解上的一個幼稚,他們對中國的實際情況並不了解。如果他們真正了解中國政治制度的話,我相信他們不會號召這些富豪們去捐款,他們只會更加努力的去促使中國民主化。

到目前為止,中國有一個所謂的中國首善陳光標,他答應捐出他的錢來了,他捐出他的財富為了響應他們。但是我們知道陳光標在中國地震救災當中做了很多貢獻,他也率先救援,甚至他的迅速超過了中國軍隊的速度。但是有一點我們要注意到,他的財富來源於拆遷,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拆遷。大家知道中國最大的問題就是拆遷,它有很多暴力,而且是與政府行為有著相當大的關係。

當然我們並不是說因為他的背景就反對他的捐助,他至少帶了一個頭,對鼓勵大家參與這個慈善機構有很大的好處。但是我也同時看到他做為一個慈善人士,他其實更應該關注改善中國的製度,呼籲建立一個完善的捐款的慈善事業的法律制度,而比他僅僅口頭捐出去的要好的多。其實在慈善事業中我們也看到很多不好的現象,比如章子怡鬧的這個詐捐,所謂詐捐就是欺騙性的捐款。

包括後來曝出的成龍也是如此的作為,到目前為止其實都沒有任何事實證明這些有名的藝人真正的捐出了錢,而且他們僅僅在說因為某種原因他們在拖延。但是實際上他們都是在當時響應中共的號召,參加義演,出了很多名,但是真正的錢並沒有拿出來,至少我看到成龍到目前他這筆錢還沒有拿到。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就是沒有法律制度下的一些東西只是喧囂的,只是一些虛假的,真正的是需要一個法律制度的出現,這時中國的慈善事業和捐款得到一個長足的一個進步。

── 轉自《希望之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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