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打錯門警察應該獎勵還是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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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7月27日訊】今天和大家討論一下,現在鬧得沸沸揚揚的所謂打錯門事件。在這個打錯門的事件裡面,警察是應該獎勵還是應該處罰?我們先把事情簡單的回顧一下。

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的副主任、維穩辦副主任黃仕明,他的妻子陳玉蓮,在6月23號就是差不多一個月前,到省委大院和政法委的領導當時有個約見,結果在門口被阻攔,從裡面衝出來6條大漢,暴打她16分鐘,這個過程有錄像和證人為證,不過官方到現在還不願意公佈錄像。在這期間有三次向打人者說明陳玉蓮是省委家屬,結果這些人照打不誤。

陳玉蓮被打傷以後,並沒有送到醫院去,而是被送到省信訪辦的辦公室裡面被關押起來,直到陳玉蓮打電話通知他正在河南參加中央政法委工作會議的丈夫以後,才被解救出來送了醫院。當天下午到5點多鐘,武昌區委的政法委副書記、武昌區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長等,跑到醫院去看望陳玉蓮,當時公安分局的政委說了一句話,說是誤會,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的領導夫人。

這句話引起了民眾的強烈不滿,當時就很多人不滿,後來在網上也傳得最多的。到了7月20號,也就是事發以後差不多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有3名警察被處罰,其中蕭邦明被記大過調離公安,鄭志強、蒲全鴻兩個人被記過處分。25號省委書記羅清泉批示:「民警粗暴執勤,毆打群眾性質惡劣,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而被打的陳玉蓮的丈夫,維穩辦副主任黃仕明,至今為止由於受到各種壓力而一言不發,陳玉蓮表示哪怕離婚也要追究下去。

警察作為是否超越權限

下面我們就來討論一下,就是警察的作為是否超越了他的權限。要看清楚這個事情,首先我們要看一下,就是陳玉蓮去幹什麼去了,陳玉蓮當然她有一個頭銜,就是綜治維穩辦,這個黃仕明大概是副廳級,黃廳妻子的頭銜。外界所以在開始的時候傳說這是誤打,但是後來弄清楚了,就是那一天她確實和省委政法委領導的約定,是趁他的丈夫外出開會不在的時候去談的,她丈夫在是反對她去談的,主要是為兩件事情,一件是自己的職稱和待遇,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幾年前,她的女兒在湖北省人民醫院治療的時候,因為醫療事故去世。她認為這是屬於非正常死亡,而且法醫鑒定也已經非常清楚了,她說公安機關早就立案了,但是由於一些干擾,案子一直沒有辦下去,所以這一次也想順便問問案件的進度。

從她這個話來說,它的性質上,這一次去確實是屬於上訪,而且是屬於越級上訪。因為當時她女兒因為醫療事故去世辦案的是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後來因為涉嫌被湖北省人民醫院及其背後的利益集團收買或者是施加壓力,公安分局停止了調查。按照規定不能夠越級,只能夠逐級上訪的話,那她只能到武昌區公安局所在的同一級區的信訪辦去上訪,最高也只能到它上級的部門,武漢市公安局去上訪。到武漢市政府其實就算越級了。當然她現在到的是湖北省政法委,到了湖北省這一級絕對是越了至少兩級以上了。第一她是去上訪,第二她是越級上訪。

我們再來看一下,打人的警察究竟幹了什麼?這6個打人的警察屬於水果湖派出所,不過由於他們被派駐在省委大院,專門負責對付上訪者,因此他們並不受派出所的管轄,那應該是由省委大院的保衛部門直接指揮的,他們的名稱也叫做「信訪專班」,就是專門對付上訪的。既然他們是專業對付上訪者的,那我們來看一下全國各地類似的情況下,這些專業對付上訪者的警察是怎麼活動的。

我們看全國各地對付上訪者的手段,包括在北京的高法、高檢門外的截訪,其實他們的做法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和這6位警察,打人的警察,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基本上都是用暴力毆打那些上訪者。

當然從任何一個正常人的角度,就是如果這個人不是中國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從這種人的角度來看的話,由6個大漢打一個這麼瘦弱的老婦人,那是無法想像的。但是中共的截訪本身,中共的警察系統本身,它們的所作所為從來就是正常人無法想像的,所以你不能說正常人無法想像這個事情就不正常,這個事情在中國大陸發生是很正常的事情。至少和北京、上海的上訪人群相比較,陳玉蓮的遭遇還不算是最糟的。打死的都有很多,上海上訪的人群當中就有被打死的,很多地方都還規定越級上訪是要勞教的,而陳玉蓮僅僅是被打了,並沒有被送去勞教,所以這6個打人的警察,他們所做所為至少沒有超出中國現在各地對於上訪民眾的做法。

另外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就是警察知不知道打的是誰,從當時的情況來看,顯然警察是知道的,因為至少有四次他們被勸告不要打人,其中三次警察被告知他們打的是省委裡面的官員的家屬。

第一次是陳玉蓮自己告訴警察,她說我是省委大院的家屬,你們為什麼打我?為首的那個光頭就說:打的就是省委大院的家屬、就是省長的老婆也打了,怎麼樣!他並不是不知道他打的是誰。

第二次是華中農大醫院的一個教授周旭榮,當時他和他的妻子在場,實在看不下去了,他們就過去問說:你們怎麼打人?那個人就說:別人的事你別管,就把他們往旁邊趕,這一次因為他們並不知道被打的是誰,所以他們也沒有說這個人是誰。

第三次就是在圍觀者當中有一個是認識陳玉蓮的鄰居,他就去告訴打人的警察說:她是省委大院領導的家屬,你怎麼也打?還是這個帶頭打人的光頭,他就說:這不是你們的事,不用你們管。

第四次有人勸,陳玉蓮的鄰居從省委對面的小區跑過來,既然從對面的小區跑過來,那就是省委家屬院,這次就講得更清楚了,是省政法委黃廳的愛人,你們不能打了。既然把名字都說出來了,那肯定不會是誤會了,當然這6名警察都是便衣,其中一名警察說:那你們叫她家人來,把她弄走,他們似乎並不在乎他們打的是一個省委幹部的家屬。之後這6個便衣就揚長而去了。結果這個被打的神智不清的陳玉蓮最後還是被車拉到了信訪中心,關在裡面被警察看守著,並沒有送到醫院裡去。為什麼後來打人的人走了以後,被打的人卻送到了信訪中心關在那裡?顯然送去的人和打人的人是一夥的,而且他們知道打的是誰,該送到哪裡去。

我們現在想一想,就是如果這幾個警察換個地方、換個身份,比如說如果這6個警察由水果湖派出所派到武漢市政府去辦事,正好看到那裡有人到武漢市政府上訪,他們會不會不由分說的上去就打?應該說基本上不會,為什麼不會?那不是他們的地盤。也就是說,他們能夠打人是因為有人賦予了他在省委大院打人的權力, 不僅僅是這一次打陳玉蓮,也可以打別人。其次他們已經習慣於用暴力對付上訪者,這是他們的常規操作。

再其次,是他們確信打了陳玉蓮以後不會受懲罰,即使是有人告訴他們這個人是省委幹部的家屬。這幾種可能性都有,最不可能的就是他們生來就喜歡打人,因為如果說從不是當警察的,也不是中國現在專政工具的這些機構裡面,就是普通的人群當中,隨機選出6個人來,把他們放到這個省委大院的門口這個位置上,讓他們去打一個老婦人,恐怕這6個人至少絕大部分人很可能都是打不下手的。暴徒不是一天養成的。

當然我相信中共的警察部門在招人的時候,它會傾向於招有暴力傾向的人,但是更好的解釋我相信是只要進入這個環境,只要能呆下來就一定會變成像這樣的暴徒,如果他還是個好人,他在那個環境裡面是呆不下去的。這就是中國警察的日常工作,就是用暴力對付老百姓,這是他們的正常工作。也就說,這6個警察打了上訪的人,剛才我們說了陳玉蓮是上訪者,這是他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他們所施用的暴力行為也沒有超出目前中國各地對付上訪者的手段。

唯一的區別是這次被打的上訪者有個丈夫就是這個暴力維穩系統的一部份,所以在這裡有爭議的僅僅是,這個特殊上訪者被打是不是因為有特殊人物的關照。比如說她為女兒上訪得罪了權力集團的某個人,或者是權力集團當中的某一種勢力而被打。所以這裡唯一有爭議的並不是說打人怎麼樣,也甚至都不是說打錯了人怎麼樣,而是說人家是不是明明知道她是誰,專門就對著她打的,這是唯一有爭議的地方。因為這個被打者的丈夫是屬於權力集團的一個部分,所以我們就看一看他這個人在權力集團裡面為什麼他不能保護自己的妻子、女兒?

掌權者的權力是有條件的

那麼就要看一下在中國實際上掌權者的,有權力者他的權力是在於他是這個權力機構的一個部分,而不是在於他這個人有多大的權力。在中國,利益集團的權勢是越來越大,也就是一旦進入這個權力系統的話,一個芝麻綠豆官都可以為所欲為,但是這個權力並不是無限的,或者我們換句話說並不是沒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你所掌握的這個權力只能用於維護這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在這個條件下你才能夠為所欲為。

這個集團的利益在經濟上就是發展,不顧一切的發展,哪怕是僅僅紙面上,或者是數字上,所以我們看到國外就說中國今年的統計數字明顯的造假,就說它這個發展哪怕是數字上也要保證。在政治上就是穩定,當然我們知道現在不提江時代的這個「穩定壓倒一切」那樣的口號,但是不提是因為那是江的口號,現任的班子聽的不順耳而已,他們的思維並沒有改變。

2009年的時候,《南風窗》有一個獨家策劃,就是關於維穩新思維的,從2008年的奧運安保,到2009年中共建政60年安保,到今年上海世博的安保,以及在奧運以後提出的奧運安保常態化,它的整個傾向都是來壓制上訪和壓制不同的聲音,以便造成一種天下太平的假象,或者說它認為只要把苗頭和任何上訪的聲音壓制的讓最上面看不見聽不見了,那就天下太平了。一直到2009年中央兩辦還轉發一個《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在這個《意見》裡面,越級上訪已經是被認為破壞穩定最重要的因素,已經成為各級黨政部門主要官員政績重要組成部分,也就是說打擊上訪成為政法工作的主要內容。

人們在討論黃仕明的時候,談論的說他是政法委的高官,當然我們姑且不管一個維穩辦的副主任究竟算不算高官?但是這個官員的權力它是有條件的權力,就是說,他在執行維穩政策的時候,他有權力。既使在這個過程中,他濫用了權力,或者是不當心出了事,只要他在政治上仍然保持中共的維穩方針,中共這個黨和組織,會為他兜著的,如果說他犯了錯。但是如果他或者他的家屬本人成為上訪者的話,就在這一個事件上,他就變成了黨的敵人,就變成了維穩的對象。在這個問題上他的權力就沒有了,打陳玉蓮的警察顯然是深得此道。

這樣的話,我們就可以解釋一些類似的、表面上看似乎是難以理解的事情。就在沒有幾天之前,上海一名著名的醫生焦東海到北京去上訪,他去為誰上訪呢?居然是為中紀委副書記劉麗英上訪。他揭露的事情是上海盧灣區香山中醫院草菅人命。半年前,劉麗英的兒子住在那裡,心肌梗塞,值班醫生擅自離崗,過了40分鐘回來以後,搶救措施不當。按照焦東海的說法,完全是用相反的措施來搶救,導致病人死亡。事後有區衛生局和瑞金醫院三個專家串通起來編造病情。

中紀委副書記的兒子,居然莫名其妙由於醫療事故死亡,就跟剛我們講的,陳玉蓮的女兒醫療事故死亡是類似的,居然半年了也討不到一個說法。劉麗英是什麼人?她曾經參與過審判江青的案子、審判江西省原省長倪獻策的案子、北京市原市委書記陳希同的案子、瀋陽的慕馬案、河北省原副省長叢福奎等等,這些案子她都參與了。

其中「鄧斌案」後來還把首都鋼鐵公司副總經理周北方、陳希同的秘書陳建和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都挖了出來。在這個系統內,在維護中共統治的行動當中,她幾乎是呼風喚雨權力無限。但即使是這樣的角色,一旦自己家裡人不當心成了受害者,她就有了一起很可能是為冤案申訴上訪的動機的時候,連為她鳴冤叫屈上訪的醫生,都變成了打擊的對象,而她自己顯然也無能為力。

相比較而言,我們可看出來,中共所謂維穩它是無條件的,任何人都不例外,無論是省維穩辦的副主任,還是中紀委的副書記。問題是在今天這個人人追求最大利益的中國,唯利是圖的社會裡,即使在這個權力集團內部的人,他也無法避免有一天會成為受害者的命運。這個和官夠不夠大其實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中國的歷史上,任何中共的高官,不管他多高,當到國家主席也好,當他面對中共迫害的時候,其實都是極其渺小無力的。

維穩辦其實是個非法組織

我們在這個案子當中也可以看到,這個黃仕明對他的妻子被打這件事情,完全無能為力。做為一個維穩辦的副主任,維穩辦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現在來看一下維穩的一個真面目。對多數中國人而言,維穩辦是權力機構的一部分,其實我們深究起來,維穩辦並不是國家政權機構的一部分,甚至嚴格的說可以說是一個非法組織。

首先這是一個黨的機構,它並非行政機構,正如黃仕明的官職表明,這是一個政法委的下屬機構。在介紹黃仕明的官職的時候,他介紹的是政法委維穩辦,或者是綜治辦維穩辦。其實維穩辦它是同級黨委維穩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只是由於維穩的大部分工作和政法委重覆,所以就把它設在政法委裡面。

中共現在有3個部門互相是有重疊的,做的都是維穩和迫害人權的事情,就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法委,這是一個;綜治委,這是一個;然後就是維穩領導小組,它的人員幾乎是完全重疊的。當然還有一個,就是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但這個小組它沒有公開,它是作為秘密的,就是更像一個秘密組織,但其它的這幾個都是公開的,它的人員也幾乎是完全重疊的,都是由政法委的官員來擔任。像中央維穩領導小組的組長,就是中央政法委書記,也是中共中央綜治委的主任周永康。

這種事情在中國已經習以為常,但在全世界都是覺得沒有辦法理解,就是維穩辦它作為中共的一個機構,就是黨的機構,竟然可以去指揮屬於行政機構的公安、法院、檢察院和司法部門,還可以指揮同屬於中共的宣傳部門,而這個權力這麼大,控制這麼廣的機構,它的權力範圍仔細想一想的話,是沒有得到過任何一個立法授權的,也就是說它權力是沒有來源的。無論是中國的憲法,任何法律,任何行政法規,你都找不到有一個字是關於政法委或者是維穩辦的職權範圍的,你都找不到這種機構是誰授權的,你甚至都找不到這兩個機構的存在,在正式公開的文件裡面。當然媒體是有報導的,但是媒體它不是法律,也不是憲法。

最近《金融時報》一個以前駐中國的記者馬利德(Richard McGregor),他在結束大概20年的駐華記者生涯時寫出一本書,有關於中國的,題目是《黨:中共統治者的神秘世界》(The Party: The Secret World of China’s Communist Rulers)。這本書就比較深入的以一個西方人的眼光討論這個非常重要的話題,就是說在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以後,她刻意的給世界造成了她是一個可以被接受的正常社會的假象,但事實上,中國仍然是被無所不在的中共統治和控制著。所以他(馬利德)書裡面引用一個著名人士的話,說是「看不見摸不着,但無處不在。」這就是指的是中共。

那麼我們現在回到最開始的問題,就是這6名警察應該不應該受懲罰?警察該不該打人?這本來不是個問題,但是在中國既然警察被賦予可以用一切手段,當然包括打人的手段,來維穩的要求和權力的話,而從來又沒有一個警察是因為維穩打人而被處罰過,除非打人的事情被網絡曝光炒作成國內國外的大事,本身變成不穩定的因素,其它的沒有人被處罰過,所以這個看來很簡單的問題就顯得不那麼簡單。

在執法上面,這些警察,他打人違反了所有的法律法規,當然也就應該依法辦事,他違了什麼法,就應該按照這個法律來處理,雖然從來沒有一個警察真的因此而被處理過,這在執法上面他們確實違了法,因而應該被處理。但在另外一方面,他們是按照黨的維穩政策方針去做事情的,所以這些警察他就是在忠實的執行黨的政策,而黨的政策是不講手段的,因為黨不受法律約束,所以以國法他們應該受懲罰,而以黨的政策,他們應該受獎勵。

其實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這一類打人的警察確實經常因為打人而受到嘉獎。比如前些年全世界都目擊了警察在天安門廣場毆打法輪功學員,那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持續至少有一、二年的時間,天天在天安門廣場毆打,而且網絡上現在還有很多當時的目擊者提供的錄像,而被毆打的法輪功學員的證詞更是大量的被收集整理發表,而且被聯合國有關機構和國際人權組織存檔。但當時指揮這麼多人打了這麼多法輪功學員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分局政委,卻因此成為全國表彰的個人。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安徽省女子勞教所酷刑毒打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李梅,而且迫害致殘多人,這個女子勞教所卻成為司法部和全國先進集體,這樣的例子隨便舉一舉就有幾十起上百起都不止,太多太多了。

實際上你如果去看一下司法部門特別是和維穩或者是和迫害人權、迫害法輪功、迫害宗教團體、迫害維權律師、迫害民主人士,就把這些由此而成為全國或者是省市先進的個人去查一查的話,就會發現這種人往往都是些打人的兇手。

現在我們再來看一下高層,因為這次湖北省委書記說話了,湖北省委書記的講話絲毫也不表明中共的維穩政策和壓制上訪政策有任何的改變,也不表明他對維穩官員家屬的上訪行為有任何的表示。他的關注其實也不是因為被打的人有省級維穩官員家屬的身份,因為要是那樣的話,在6月份事件發生的時候他就應該關注了,之所以要到幾乎一個月以後,才開始關注並處罰警察,是因為維穩官員的家屬被維穩這個事件,維穩官員的家屬居然像普通上訪者那樣被暴力對待,這個事件本身太具有戲劇性,在網絡和媒體上被不斷地炒作,被不斷地升溫,結果整個事件影響了當局的面子,才導致湖北省委書記不得不出來說話。這個事件不管它的結果如何,對中共現在對上訪者的態度,對普通民眾的壓制,和警方的暴力,都不會有任何影響或任何改變。

──轉自《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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