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人士劉賢斌被移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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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7月27日訊】四川民運人士劉賢斌遭當地警方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在四川省遂寧市看守所。27日上午,劉賢斌的代理人成都維權律師馬小鵬來到公安局要求會見劉賢斌,但國保人員告訴馬小鵬,劉賢斌已經於21日移送檢察院,當天由於檢察院對劉賢斌進行訊問,會見當事人只能改日進行。大陸民主人士認為,鑒於國內外風起雲湧的營救劉賢斌的活動,劉賢斌在如此快的時間被移送檢察院,證明國保已經完成了偵查和起訴意見工作,同時也證明了許多人的猜想,劉賢斌是被警方高層“欽定”打擊的人員。

劉賢斌1987年考上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1993年10月刑滿出獄;1995年7月被關押,1997年劉賢斌患上肺結核,在家養病。

1999年在北京被捕,同年8月6日被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於2008年11月6日出獄,實際服刑長達9年零4個月;2010年6月28日被遂甯國保員警帶走傳喚,並於當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拘,7月5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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