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坐冤獄11年僅賠6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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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5月13日訊】今日(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給予坐了冤獄11年的趙作海國家賠償及生活困難補助共計65萬元。官方報導稱,趙作海对法院態度表示滿意。網友說賠得太少了,100萬還討價還價,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就換65萬?

10多年前,河南省柘城縣村民趙振晌和鄰居趙作海打架後失蹤。一年多後,村民發現一具無頭屍體,以為死者就是趙振晌,並報了警。警方將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帶走。該案因證據不足數次被檢察院退回。九次認罪,數次喊冤,最終他卻選擇了沉默。在其作了9次有罪供述後,趙作海被審判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今年4月30日,“死者”趙振晌突然回到村裏。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趙作海一案的再審情況,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

據大陸媒體報導,今天上午,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趙作海收到賠償義務機關代表,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長親手交付人民幣65萬元。至此,因“故意殺人罪”而冤獄11年的趙作海申請國家賠償案終結。

報導稱,11日下午,趙作海以公安機關刑訊逼供、檢察院錯誤批捕、法院錯誤判決造成其被錯誤羈押為由,向商丘中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20萬元。針對這一情況,宋海萍院長又同副院長欒立學及賠償辦有關同志一起,多次深入趙作海家中進行協商,

報導還稱,趙作海表示對法院開展的積極工作和誠懇態度表示滿意,同意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不再提出超出《國家賠償法》範圍以外的賠償請求。

11日晚上,商丘中院連夜召開審判委員會會議,對趙作海申請國家賠償案進行研究。會後,該院派員再度趕赴柘城縣,並于淩晨兩點就賠償數額與趙作海達成一致。

12日上午,商丘中院作出賠償決定,賠償趙作海國家賠償金及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共計65萬元。

網友對此議論紛紛,認為拿納稅人的錢為知法犯法的公職人員買單,可恥!!!!

“趙作海妻離子散,11年失去人生自由,最後就值65萬?搞笑!而且這錢不能由納稅人出,必須對當年的辦案人員撤職,追究賠償,並追究刑責!”

還有網友稱趙作海月薪五千多,和獄警工資一樣,這只是在監獄上了十一年班,至於家破人亡就自認倒楣吧,是這樣嗎?親愛的黨?

網友還指出,當時的辦案人員全部官升三級,陝西的貪官龐家鈺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幾個億,只判了11年。這位老農是被冤屈坐了11年,才給賠償65萬元!!!這是在同一個社會發生的事情嗎????

在強國社區的貼文《“年薪”九萬多,坐牢是樁好買賣?》中說到,“年薪”九萬多的“好買賣”,如今真還不好找。雖說知識份子嚮往自由,但打工族的全部自由,卻換不來“年薪”九萬的一份工作。

能有這樣的好買賣,應當感謝法律精英們的祖宗了。他們既把法理詮釋到“深不可測“,又把案子辦到”精妙絕倫”,讓窮人有沒有工作都有出路,怎不叫人“滿心歡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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