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劣跡 律師退庭竟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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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4月13日訊】4月12號,北京人權律師唐吉田和劉巍接到北京司法局書面通知,定於4月22號召開聽證會,對他們在瀘州中院庭審期間退庭抗議之舉,給予了吊銷律師執照的處罰。中國律師的辯護空間再被擠壓,北京司法局此舉被認為是迫害律師。

劉巍是北京舜和律師事務所主任,10個月前,瀘州中院對她在法輪功案庭審中退庭抗議提出司法建議,今天,她被北京司法局告知處罰決定,她認為不公正。

劉巍:“處罰的決定,是吊銷我們的執業證,召開聽證會。審判的程序當中,你連話都不讓我說,那我只能請求抗議了。”

李蘇賓律師第一時間接受了唐吉田的委託,作為代理人將出席聽證會。他用“非常惡劣”來形容司法局的做法。

李蘇賓:“吊銷律師執業證,只有構成犯罪已經判刑的,唐吉田律師他們僅僅是因為在法庭上抗議法官違反法庭紀律,就被要吊銷律師執業證,做法非常惡劣啊。”

中國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認為個人案件,特別是法輪功案件,律師辯護空間非常小,在法官嚴重違反法庭程序情況下,抗議無效退庭是合法權益。

郭國汀:“中共的專制暴政已經是末日瘋狂,人權律師代理的案件都是敏感案件,是為中國人長遠的根本利益在奮鬥犧牲。全社會,整個國際社會都應該支持他們。”

據明慧網報導,2009年4月,瀘州中院法輪功案二審開庭,法官李旭東阻止律師發言,辯護無法進行,律師憤然離庭抗議。

新唐人記者白梅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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