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司改團體:不執行死刑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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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12日訊】法務部長王清峰力表示在任內不會執行死刑令,引發爭議和批評,今天下午司改會以及人權團體舉行記者會力挺王清峰,以台灣去年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為法源基礎,法務部長有權拒絕簽署死刑令,並無違法之虞。

拿出死刑執行國家的標示地圖,司改會表示,全世界沒有執行死刑的國家有一百多個。「廢除死刑」絕非王清峰部長個人情懷。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現在執行就是亞洲,大概中國最多,最嚴重是伊朗和阿富汗這樣的國家 」

針對外界質疑死刑暫緩執行的適法性,人權團體以去年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力挺法務部長王清峰,認為暫緩死刑,沒有違法違憲之虞。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其實是遵照國際公約,特別是立法院通過的施行法,要求檢視國內所有相關法令,是否違背兩公約」

死刑的懲罰一旦執行,就沒有收回的餘地。司改會指出,現今司法程序無法保證絕不出錯。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早的一位部長是馬部長,也就是馬總統,蘇建和案沒有執行,蘇建和留下來,最後證明這個案子確實有點問題。」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顧立雄:「對於所有犯罪者應該給予懲罰這件事情沒有人有意見,只是這個懲罰是否要剝奪生命權。」

民間團體表示,台灣推動暫緩執行死刑,已邁向第五個年,現在的重點是如何研究出符合正義的配套措施。

新唐人亞太電視阜東、吳念初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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