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鬆綁醫療觀光限制

Facebook

【新唐人2010年2月26日訊】台灣的醫療技術和價格在國際上享有一定的聲譽,不過礙於目前的法律限制,醫療院所不能採取企業營利的經營形式發展觀光醫療,對此25號行政院通過「醫療法」的修正草案,希望促進台灣醫療產業在國際上的發展空間。

行政院所提出的醫療法修正案,將開放私立醫療機構以公司的形式發展國際醫療服務產業,同時吸引更多國外人士來臺從事醫療觀光。

衛生署長楊志良:「那麼它可以廣告,因為我們一般是不能廣告的,那麼它可以用公司來組成,可以讓國際人士來投資。」

醫療法第4、第90,以及第115條的修正草案,允許專營國際醫療的私立醫療機構,可以採取公司組織的形式發展。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位在竹北的新竹生技園區的醫療專區土地已經備妥,隨時可以接受投資。

衛生署長楊志良:「我們規定,私立醫院最多可以把百分之十的病房拿出來做國際醫療。但是在國家有重大緊急需求的時候,那麼,我們衛生署隨時可以要求他們只照顧國人。」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中也表示,台灣的醫療服務業極具國際競爭優勢,透過資源整合,及劃定專區創造群聚效果,將有助於台灣醫療品牌的建立。

新唐人亞太電視阜東、黃千峰台灣臺北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