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投資人作證:鄧越文欺騙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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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2月24日訊】涉嫌金融欺詐和違規操作的鄧越文案進入安省證監會聽證的第五天。第二位投資人作證,指鄧越文隱瞞公司虧損的事實,欺騙客戶繼續投資。

這名法庭代號J.D的男性證人1994年來加拿大,現為電腦技術顧問,他曾自己投資互惠基金。

J.D稱2008年,在好友介紹鄧越文承諾每月2%的投資回報後,於同年11月3日試探性地投下1萬2千加元。投資條款規定,每月1%回報,6個月後可提取本金及利息。J.D稱鄧越文當天向他表示,一半資金用於外匯交易,另一半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論市場好壞,他將保證J.D的回報,並出具了公司債券投資回報保證書。隨後,J.D在08年12月1日及09年1月1日兩次收到麥博公司支付的1%利息。

J.D稱在09年1月23日受邀參加了麥博公司的新年晚宴。其間,鄧越文長達20多分鐘介紹公司發展的演講,及幾位投資人的親身經歷,使J.D相信鄧越文。J.D在3天後投入了第二筆3萬8千元資金,總投資為5萬加元,並在2月1日及3月1日收到2%利息。

3月16日,當十多位投資人去麥博公司要求拿回資金時,J.D第一次得知鄧越文的公司出現問題。但因投資不夠6個月,J.D只能等到4月份才要求拿回本金及利息,但公司稱無錢支付。

聽證質詢中,鄧越文的律師強調,J.D的知識和經驗使他應該清楚投資有風險。但J.D強調,事後得知麥博公司早從08年8月已出現財務問題,但鄧越文還是一直向客戶宣傳公司經營良好,承諾高回報,J.D稱鄧越文為吸引投資故意欺騙客戶。

聽證明天繼續,將有另外的投資人作證。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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