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義:如何防範問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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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2月10日訊】最近,發生在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在中國又死灰復燃。不少媒體揭露,大約有10萬噸問題乳製品在中國各地市場流通。媒體及網民們大肆抨擊相關的政府部門監管不力,導致銷毀背後有安然庫存的,然後經由權錢交易,低價買賣,讓毒奶粉在市場上又敗部復活毒害眾生。

當年中國發生毒奶粉事件時亦有少量流入台灣,所幸台灣的政府當局及時以全面禁止販售中國進口的乳製品,才未釀成災害。記得當時禁止販售另有一個但書,即除非各進口業者能提出「安全證明文件」。那麼,現在台灣是否在已有安全證明文件保證後已恢復進口中國的乳製品,尚有待查明,但令人擔心的是,許多中國的商品(其中不乏黑心商品)早已充斥在我們生活環境。我們不能沒有危機意識,也不能不有所防範。

台灣有《商標法》也有《食品衛生管理法》。但對於商品產地標示並不嚴謹,尤其是許多食品材料經貿易商進口後在台灣加工,即宣稱係台灣製造。立委潘孟安2月2日在記者會中說,他走訪年貨市場時發現,台灣沒有生產的如開心果、枸杞、黑棗等卻都標明係台灣產製品即為例子。所以誠實地標示商品的產地、成分、材料,是負責任的商業行為,也反映製造商或進口商的職業道德。消費者應養成購買來路透明商品的習慣,才能保護自己並有助於建立社會的公德。

前幾天媒體也報導市場上牛肉乾參雜豬肉的問題,其實,不管是中國的三聚氰胺毒奶粉還魂問題,還是市場上常見的假冒、偽劣商品,都牽連到人們為追求利益而不守信義,根本上還是人性貪婪與道德敗壞有關。社會上種種犯罪問題也不能只靠法律來規範,法律只是消極的讓人因害怕觸法而予以節制,以免遭受懲罰。但法律規範越多越把人綁死,讓人動輒得咎甚至無法動彈。其實,古人並沒有那麼多的律法來規範人們該怎麼做,而是遵守「仁、義、禮、智、信」的古訓,嚴以律己的道德準則,自然就不會犯王法而身敗名裂。

最近,社會上又重新燃起復古潮說要重現孔子的「論語」教育,台灣教育部也在規劃如何在各級學校重視品德教育。這就對了,要從根本做起,從小就教育我們的孩子正確的價值觀。品德教育不是說說而已,要有好的典範。如果我們的社會都充斥著虛假、貪婪、暴力、情色等不道德的環境,就教育不好下一代。那麼就從有孩子的家長們以及學校的老師們做起吧!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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