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大陸法制倒退 遊街示眾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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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2月5日訊】中共從起家開始,經歷土地革命、反右、文革、嚴打一脈相承的鬥爭方法──遊街示眾最近又在中國大陸回潮。這種羞辱人格的鬥爭方式的復甦,讓內地人士感到中國法制的倒退。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僅僅在最近一個月,河北、山東、河南、四川、貴州和海南等省份的一些城市,都進行過所謂的公開逮捕和公審群眾大會。

2010年1月26號,陝西靖邊縣在城東河灣廣場召開的公審大會有上萬人參加。在美國的中國資訊中心報道說,大陸這些公審大會群眾的人數都有五千人以上,而且當地媒體都進行了高調報道甚至電視直播。

1988年,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發佈《關於堅決制止將已決犯、未決犯遊街示眾的通知》規定,各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務必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和有關規定,不但對死刑罪犯不准遊街示眾,對其他已經判決的罪犯、嫌疑人以及一切違法的人也一律不准遊街。

大陸資深傳媒人賀茂峰在自己的博客中透露,2008年公審公判犯罪嫌疑人、遊街示眾現象明顯增多,並有燎原之勢。令他感到不可理解的是2008年竟然是中共政法委全面要求政法機關官員學習司法理念的時候。

賀茂峰在博客中說,“遊街示眾作為執法者的一種野蠻的情緒宣洩,除了起到羞辱當事人及家屬作用外,對預防犯罪威懾不法並無任何積極效果,相反的,反而容易激起當事人及其家屬仇視社會的對抗情緒。”

廣東的律師唐荊陵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表示,這種做法明顯違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涉嫌侵犯人權。

律師唐荊陵:“公開逮捕這些好像已經很少見了吧。這是一個踐踏人權的事。因為逮捕階段這些人是未定罪的,他也不是屬於一個審判程序。那麼這種有公開地羞辱到這些當事人的嫌疑。是屬於法外執行嘛。這個就是如果真發生這樣的情形,那確實是值得譴責的。。”

中國資訊中心的報導認為,中共政權整體上在走回頭路,而現在這個時代重啟群眾大會公捕公審公判的做法,是病急亂投醫和政治低能的表現。

新唐人記者趙培、舒展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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