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貴州槍擊案:政府和百姓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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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2月3日訊】貴州派出所副所長張磊在眾目睽睽下,槍殺兩個平民,震驚朝野。這個案件因為政府的介入,使得事情更加複雜,並且具有戲劇性。而在民間,追尋真相的呼聲越來越高。貴州槍擊案,逐漸演變成政府和老百姓之間的博弈。請看下面的詳細報導。

貴州安順市政府1月18號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通報安順市關嶺縣貢坡派出所副所長張磊開槍打死兩人的事件。僅僅持續半小時的發佈會上,安順市公安局副局長冉太有被記者“問爆”,一問三不知,13次拿調查當擋箭牌,造成場面幾度的混亂。

最後,冉太有副局長在記者的抗議聲中逃離發佈會現場。參與會議的法醫證實,張磊一共開了5槍,並非此前公布的4槍﹔一名死者的腿部和頭部先後各中一槍,另一人頭部被子彈射穿,當場身亡。

槍殺案的焦點在於,死者“郭永誌中兩槍,哪槍在前,哪槍在後?”

但是冉太有既不承認張磊先打中郭永誌的腿部,也堅決否認張磊先打中郭永誌的頭部。但冉太有同時表示,張磊確實對郭永誌開了兩槍。對於這樣自相矛盾的回答,記者問:“難道是張磊以肉眼難以捕捉的速度對郭永誌同時開了兩槍嗎?”

《重慶晨報》現場採訪了目擊者,目擊者向媒體證實,中槍後的郭永誌向路邊不足一米的電線桿方向爬,邊爬邊說,哎呀,你們執法機關不能亂開槍啊。快帶我去搶救……那警察說,“嗯,那狗日的還不死啊。”“砰”的一聲又補了一槍,這一槍從郭永誌的後腦杓打入。

兩次新聞發佈會,政府對案件的定性都是“搶槍”、“襲警”。在新聞發佈會上,記者非常關注這個問題。

問:警方調查說是維持了13號的“襲警”,“搶槍”這個定性,但為甚麼接受媒體採訪的所有目擊證人都沒有講到這一點?甚至很多目擊證人都看到當事雙方沒有進行肢體碰撞,從當事人的採訪可以發現,他們說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間有推搡行為,我不知道警方這個“襲警”和“搶槍”的依據是哪裏來的?調查了哪些目擊證人?這個過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布。

冉太有:這個記者同志提的這個肯定是要公布的,但相關的案情還在調查過程當中,像勘察和技術鑑定,和大量的調查還在進行,調查完以後……

問:既然在繼續調查,那13號就公布“暴力襲警”這個結果會不會有些草率?

死者到底有沒有同警察打架?《重慶晨報》採訪了案發後的第一現場當地群眾,目擊者非常堅定的回答:“沒有打架!絕對沒有打架!他們的手都沒有接觸到!”

此外,案發現場的視頻顯示,死者郭永華赤手空拳,直到死亡,他的右手還攥著沒有來得及戴的白色線手套,根本就不是搶槍或者打架的姿勢。

與此同時,官方給張磊的定性是“經驗不足,處置不當”,同時有媒體報導說張磊佩槍只有半個月。但是,關嶺縣崗烏鎮小盤江村村民岑金能向媒體爆料,2004年4月的時候,張磊曾經帶槍闖入他的住宅,進行打砸。

新聞發佈會上警方發言人理屈詞窮的現場視頻廣為流傳後,公眾的怒氣更從新聞跟帖蔓延到社交網站。

對於這次槍殺,坡貢鎮很快就給予了2個死者家庭共計70萬元的補償款,網友憤怒的認為這是“公款殺人。”據報導,坡貢鎮每年財政收入只有20多萬元,而且這個款項竟然是來自關嶺自治縣坡貢鎮民政福利辦公室的救濟款。因此,在坡貢鎮的新聞發佈會上,記者也聚焦這個問題:

問:(70萬)是不是牽涉到挪用民政款項?

吳昕(坡貢鎮鎮長):這個我已經說了,這只是先作為墊付。

問:這個墊付是不是一種挪用呢?因為民政救濟款是專款專用的。

吳昕:不是,這只是從民眾管道來,這只是先作墊付。

從鎮政府與家屬簽訂的《補償協定》來看,鎮政府如此大手筆,為的是讓郭家“1月17號之前將死者安葬”。《三聯生活週刊》報導說:或許是因為甕安事件的餘波,維穩成為當地政府的首要需求。而在坡貢鎮,“群眾與政府工作人員發生口角之爭那是常有的事”,“曾發生過村民衝打政府、集幾百人堵水黃高速路等群體性事件”。

《南方都市報》發表評論說,安順警方發現,以70萬元救濟款的名義安撫死者家屬,並不意味著事件的結束。他們現在要面對的是全國範圍內的譴責聲浪。

網友發帖警告,“如果此案得不到公斷,兇手得不到伏法,後臺得不到懲處,此次事件將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雖然駱駝並不一定馬上倒下。”

新唐人記者洛溪、陳香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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