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傳媒人代寫上訪材料被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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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山報道)廣西一名從事民族研究的傳媒人,為一名失去兒子的父親寫狀書及信訪材料,控告縣長及公安。但兩人同被當局以「誣告陷害罪」起訴,審訊後已近一年,法院至今仍未宣判,亦不准取保候判。當地媒體及維權律師質疑事件的公正性。

這名無辜受害的傳媒人藍克寬,被拘禁前是《廣西民族研究》期刊的副主編,他亦在研究所內擔任副研究員的工作。2008年的9月,當地馬山縣林村一名年僅16 歲的學生被班主任打傷,3個月後死亡。死者的父親向學校、教育局、派出所等部門奔走,都沒人理會。直至家人透過親戚,找到藍克寬,由藍代書寫材料,前後8份,交給上級有關部門。不料,藍克寬就此惹禍上身。

起初,當局曾將涉案的老師拘留,而檢察機關則認為老師沒有毆打學生致死。家人不服,要求法醫鑑定。法醫指是「原發性肝癌致肝功能衰竭死亡」,但「肝破裂對肝癌導致的肝功能衰竭有促進作用」。而死者家屬要求閱讀法醫全文,辦案人員不准許。馬山縣政府和公安局,還將學生屍體火化。事後,藍克寬在信訪材料中,指責縣長為「偽縣長」、公安局長為「偽局長」。信件一出,三天後死者的父親與藍克寬被指「涉嫌誣告陷害」被收押,去年2月審訊後,至今還未宣判,亦不准取保候判。

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就對本台講,當局不能夠因為「偽縣長」、「偽局長」的稱呼,就收監押人。就算有錯,都不能說成是「誣告」,只能說成是「錯告」。楊在新說:「不是甚麼誣告,最大是錯告,誣告與錯告是不同的,誣告是捏造事實,故事陷害他人。錯告是對客觀事實不瞭解,不清楚,錯誤的認識導致。」他並說,當事人對法醫的間鑑定不滿,是可以上訴的:「首先,要對小朋友 的死,法醫鑑定是相當重要的,如果地方鑑定不服,可以層層到中央有關部門,最終鑑定死亡原因,是本案最重要的證據。」

當地的《南國早報》也曾為藍克寬申冤:指「法庭旁聽者均認為這是冤案」、「代書材料不是犯罪行為」,藍克寬用語用詞比較尖銳和過激,指責縣長、局長是「偽縣長」、「偽局長」,也不屬於犯罪行為。

對於協助上訪而受到打壓。在廣西一直有協助訪民寫狀書的維權人士莫巨烽就對本台講,當局對他代寫狀書工作,也有類似的恐嚇,日後會特別小心,但當局總不能將用字激烈視為誣告。他說:「我們平時幫那些受害者寫材料,上訪材料,也經常給當地的政府警告之類。當事人提供甚麼證書我們就幫他怎樣寫羅。」

目前,有網民將藍克寬的個案放在網上,但很快被刪除。藍克寬,現年65歲,曾任廣西瑤學學會副會長,廣西著名民俗學家、瑤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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