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中資投資不動產 採許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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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2月15日訊】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14日)就「中資來臺投資不動產現況」在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江宜樺表示,中資來臺購置不動產採取許可制,政府會考量購買地點有無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以及有無炒作不動產等,並會就個案進行判定。

政府開放中資來臺投資不動產,江宜樺報告指出,已有35件提出申請,其中核准10件、沒有核准的18件、7件審核中。

立委翁金珠質疑,臺商到大陸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為何大陸人士到台灣卻可以買賣土地?

立法委員翁金珠:「我們在那裏(大陸)不能取得土地權,為甚麼他到我們台灣來很輕易的取得土地權?而且他取得這個不動產的物權,三年後就可以移轉。你知道這多不公平?我們的農發條例規定,他設這個農舍也要五年以上才能移轉喔。」

立委賴清德認為,台灣應該比照大陸對外國人士的土地政策。

立法委員賴清德:「就中國資金來台灣的這部分,應該是只租啦,只租不售,因為他到底目前還是一個敵對的國家。」

內政部長江宜樺:「那這一點可能會有人很擔心,它會造成整個台灣土地的流失、主權的喪失,可是請容我們說明的是,我們採取的是許可制。」

立委賴清德詢問,中資是否可以購買位於博愛特區的不動產,例如「一品苑」等。

內政部長江宜樺:「影響國家安全者,我們是可以不予許可的。程序上是先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假如地方政府許可了,他還是要報到中央政府來,看看要不給予核准。」

江宜樺說,遭否絕的18件申請案中,有1件就是想要購買位於博愛特區的不動產。

為了限制大陸黨政要員來臺投資不動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最後通過決議,在許可辦法中,增列來自中國大陸的黨政人員、軍事將領,或情治人員不得為不動產登記權利的主體。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政祥、唐梅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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