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深圳出臺限訪通知 各界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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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1月26日訊】大陸深圳市多個部門最近聯合發佈了一項《通知》文件。對所謂“非正常上訪”的14種信訪行爲,要進行處罰,嚴重時將予以勞動教養。對於這個通知,訪民強力反彈,並且聯名要求廢除,法律工作者認為這個《通知》文件的合法性還需要討論,目前,大陸官方則保持瀋默。

《通知》列出14種所謂“非正常上訪行爲”,其中包括信訪時採取呼喊口號、打橫幅、穿狀衣、出示狀紙、散發上訪材料、遊行、示威、靜坐、自殺及幕後操縱他人上訪的行爲,非法攜帶槍支上訪等。對於違反這項《通知》精神的上訪者,深圳市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將給予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嚴重者進行勞動教養。

《通知》出臺已將近兩週,訪民的反彈持續高漲。《民生觀察》網站在11月19號發表了《要求廢除》的公開信,並且在23號刊出了訪民聯名要求廢除限訪《通知》的簽名信,其中以武漢、山東、上海等地的訪民居多。其中光「武漢晶銀投資公司」就有近600人簽名。

冤民大同盟上海地區的部分成員通過簽名郵箱,以《上海冤民自願回應民生觀察工作室的聯署名單》爲題,發出了簽名名單。

訪民對深圳市的限訪通知如此強烈的反應,是因爲訪民擔心會在全國推廣。

訪民鄭女士:“那就是跟孫東東一樣的,我們大家都要聲討他們,聲討,因為看上去現在是深圳,在深圳一旦站住腳,全國馬上效仿,我想現在你表面上幫深圳,實際上是在幫自己。”

訪民封西霞:“因為太不公平了,是對我們的一種打擊和鎮壓。”

有法律界人士認爲所謂的非正常上訪,是因爲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正常上訪的不作爲才引發的所謂“非正常上訪”。

張承茂律師:“既然有上訪那就要有接待的,那麼你如果說你這個僅僅是規範這些上訪人員,而你不去規範這些接待的人,這樣一些人的行為,一味的去壓制上訪人員,使他們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那麼這個社會矛盾總量只會越積纍越多,因此我認為這個規定的話實際上毫無意義。”

然而更有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對限訪通知的合法性進行了質疑。廣州劉士輝律師認爲,地方政府下發的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深圳市的公檢法司根本不是立法機關,僅僅是法律的執行機關,法律的執行機關去制定並執行規定,這本身是不合法的。

劉士輝律師:“它不是法律的東西,僅僅是一個內部通知,但它往往實際上不但有法律的效力,而且可能比法律效力更大一些,這在中國是很奇怪的東西,這種東西也是司空見慣的。 ”

然而,深圳市信訪部門的一政府工作人員卻認爲這個通知具備法律效力。“我們這個公檢法司等單位下發的肯定有法律效力啦,從那天頒發開始就可以實施啊。”

沒有權力制定法律的公安機關–¬–公安部,在1982年制定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在大陸卻試行了二十七年。

新唐人記者呂萌 宋長河 舒展綜合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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