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江天勇被警方帶走

Facebook

【新唐人2009年11月19日訊】剛剛從美國回到北京家中的江天勇律師,還不到24小時,就被國保限制離家。

民生觀察接江天勇妻子消息:2009年11月19日早7點30分,由於我身體不適,江天勇送孩子上學,到樓下,被樓下4個便衣攔下,不讓去送,隨後發生爭執,我聽到吵鬧聲,立即下樓,看到4名便衣在拉江天勇,上去便拉他們,有個叫王濤的片警(以前我們住的小區片警,我認識)一下把我推倒在地,孩子被嚇得哭,我隨後打110,他們才住手。我把孩子送到學校後回來,李愛民(我們現在住的小區的片警)已來,江天勇和他們理論,由於天氣太冷,我上樓穿衣服,剛下樓,看到一輛警車把江天勇帶走,李愛民想讓我上他的車,我不上,我打電話給我老公,聽到我老公的手機在李愛民的車上,我問李愛民把我老公帶到哪裏了,他說帶到派出所了,這時,正好我的手機響,我的一個同事給我打電話,我正在接電話,李愛民上來把我手機搶走。李愛民還要我上他的車,說:“你不是找你老公嗎?跟我上車,我帶你去。”我向他要手機,他說等事情調查清楚了再還給我。要不讓我跟他走。我說我自已知道派出所在哪兒,不用他送。隨後李愛民走了。現在還有兩個便衣在我家樓下。我是江天勇的太太,請幫忙把這個消息發出,呼籲讓他們還我老公!

李愛民電話:13801306365

王濤電話:13501385239.

附:

最近在美國訪問的江天勇律師,10月29日在美國國會,就中國法治與宗教信仰的現狀發表證詞.

江天勇律師就中國法治與宗教信仰的現狀在美國國會的證詞

各位尊敬的美國國會議員、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好!

我叫江天勇,來自於中國大陸,是一名律師,所承辦的案件中有一大部分是關涉宗教信仰的,人們通常稱為“敏感案件”。同時,我也是一個基督徒,需要與主內弟兄姊妹一起聚會讚美神。下面我談三件事,希望有助於各位了解中國的法治與宗教信仰的實際情況。

第一件事。2007年的母親節,5月13日下午。我和我主內的弟兄姊妹一起在北京的一個私人場所、一個大房間內聚會﹔我們禱告、我們唱歌讚美神。突然,房間裡闖進來近三十人,除十幾個穿警察服裝外,其他都是便裝。其中一個人強迫我們停下來留在原地不能動,更不能離開﹔他們宣稱是北京市宗教管理局的執法人員,並說我們的聚會非法,予以立即取締!他們查封了我們的奉獻箱﹔他們中許多人對我們錄像、拍照,詳細登記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份信息。之後對我們每一個人進行了長時間的訊問。我是凌晨1點多離開的。從那一天到2009年的7月,我沒有地方可以聚會。這是我作為基督徒的經歷。

第二件事。2009年 4月16日我與李方平律師成為布絨朗活佛的辯護人,他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布絨朗寺和亞丁寺(Ya-tseg)的主持,被控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和職務侵佔罪。但經過詳細的調查,我們了解到活佛被控告另有原因。2008年3.14事件之後,藏區的人們被政府組織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運動 ”,僧侶和尼姑們被強迫在寺院裡學習,長時間不能出去。他們教育的內容是甚麼呢?他們被要求批判達賴喇嘛,要罵他是豺狼,要與他劃清界限﹔人人被要求以踐踏達賴喇嘛的畫像和對畫像吐唾沫的方式過關。布絨朗寺和亞丁寺的二百多個尼姑無法忍受,2008年5月14日衝出寺院到街上遊行,要求宗教信仰自由。活佛作為這兩個寺院的負責人被拘捕了。2009年4月21日該案進行了審理,律師和活佛本人都否認控罪。此案至今沒有結果﹔但我們擔心活佛的命運。

第三件事。從2008年開始我在近20起法輪功案件中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我發現對法輪功的打壓的確是嚴重的人權災難。他們或僅僅因為修煉被抓捕,或僅僅因為給別人修煉的書籍被審判,或僅僅因為散發揭露迫害事實的材料被判刑。他們往往面臨酷刑,有專門的資金、專門的地點、專門的人員和專門的工具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酷刑。遼寧錦州的黃成,開庭審判時身上的人人都能看見﹔遼寧瀋陽的陳新野被打骨折﹔黑龍江哈爾濱的栗志剛被往鼻孔裡灌芥末水﹔四川成都的周慧敏被打死。在法輪功案件上法律往往被踐踏,被告人的的辯護權難以得到保障。河北唐山孫鋒利被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河北邯鄲的葛何菲在不讓律師介入的情況下被判刑。法輪功案件中,律師被禁止就法律的適用和事情的性質進行辯護,禁止談憲法和人權﹔只能說被告人做沒做某事。

我和中國的其他人權律師因捍衛宗教信仰自由的案件受到來自官方的騷擾、打壓和迫害也越來越嚴重。

2006 年、2008年我的律師執業證年檢註冊兩次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刁難﹔2009年7月9日我的律師執業被北京市司法局宣告註銷。我們經常被國保秘密警察跟蹤、騷擾、威脅﹔在特殊的日子或有外國領導人訪問中國時,我們經常會被禁止出門,比如下個月歐巴馬總統訪華時我將被迫呆在家裏﹔我們的家人也常被騷擾﹔司法局常找我們談話,禁止我參與某些案件﹔我們的房東因承受不了秘密警察的壓力拒絕繼續租房給我們,我們常常被迫搬家。

因辦理涉及宗教信仰的案件,李和平、黎雄兵、王雅軍、唐吉田、劉巍、溫海波、謝燕益、韋良玥、張星水等律師和我至今沒有通過所謂的“年度考核”,我們無法繼續從事律師工作。

中國包括律師在內的法律人、家庭教會成員和其他宗教信仰者沒有因為面臨打壓而放棄自己的權利。中國的公民社會在發育並將走向成熟,我認為在座的各位應該對此保持信心。我們也非常需要在座各位及美國政府的關注和支持。

我建議:

1、更加關注和支持中國民間力量,比如在美國國務院的國際訪問者項目(International Visitor Leadership Program)中讓更多維權律師參與﹔

2、歐巴馬總統或其他政界人士在訪華期間能夠會見維權人士並參加家庭教會的聚會﹔

3、歐巴馬總統訪華期間能夠向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爭取劉曉波、陳光誠、胡佳、郭飛雄、郭泉恢復自由,也非常希望歐巴馬總統此行能夠了解高智晟律師到底身在何處﹔

4、美國駐華使館官員更經常更廣泛的與維權人士、異議人士來往,並且邀請他們參加使館舉行的一些活動。

謝謝!

江天勇

2009年10月29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