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以6個月評估陸資來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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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0月27日訊】陸委會今天舉行第206次委員會議,會中除了就第三季的大陸情勢提出報告外,也針對眾人矚目的陸資來臺及「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問題提出說明。

開放陸資來臺政策法規已於6月30日施行。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陸資來臺涉及法規與政策的接軌問題,政府有配套措施,協助陸資來臺。預計將以6個月的時間宣導政策及實驗,並依據實施經驗由相關單位檢討改善,以完善開放陸資政策。

劉德勳說:「政策既然開放,我們希望它有一個完善的配套,產生實質的陸資來臺投資效果。」

大陸國臺辦主任王毅昨天(25日)表示,願意盡早與台灣協商ECFA,並可在第四次江陳會中先交換意見。

對此,劉德勳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如果針對這個部分,有需要由雙方領導人碰面來交換意見,我想這個部分,雙方都已經說明了,不會排除,但是目前並不是把它當作議題。」

劉德勳強調,以江陳會為基礎所談的四項議題,希望在第四次江陳會完成簽署。

第四次江陳會預計於12月中、下旬在臺中市舉行,預定討論的四項議題包括:農產品檢疫檢驗、避免雙重課稅、漁業勞務合作、標準檢測及認證合作等。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進交、陳邁克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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