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召車總裁回應司機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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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9月9日訊】針對中華電召車的司機日前指控公司增加收費及解僱員工﹐公司總裁駱柏年今天(9月8日)下午在紐約法拉盛向社區記者喊冤﹐表示提出指控的司機是受了誤導﹐希望能溝通解決問題。請看詳細報導。

中華電召車所屬的中華交通集團總裁駱柏年﹐連同律師呂兆洪和司機唐先生共同表示受到部份司機和華人職工會沒有根據的指控。駱柏年表示﹐中華電召車公司與司機是合作關係﹐不是僱用關係。

駱柏年表示﹐公司每星期固定向每位7座位汽車司機收費175美元﹐小車每星期收受費150美元﹐沒有漲價。

駱柏年﹕“如果你開工﹐不管你開多少﹐就固定(收)每個星期150塊。這個在同行裡面﹐在這個行業裡面我們是偏低的。”

他介紹說﹐為了符合紐約市計程車管理局(TLC)新法規的要求﹐中華電召車公司要求司機辦理合法工作牌照﹐相關費用是因為要符合新法規的要求。

駱柏年﹕“我沒有說解他約﹑開除他。這根本不存在開除﹐因為他不是我的員工嗎。根本沒有。只是你合法之後﹐什麼時候合法﹐什麼時候回來。”

作了三年多中華電召車司機的唐先生也表示﹐只要辦好牌照就可以正常工作﹕唐先生﹕“其實我之前和TONY(駱柏年)是從來沒有溝通的﹐但是通過搞這個牌照當中﹐我覺得這個老闆—TONY這個人不是這個所說的這樣。”

代表律師呂兆洪表示﹐中華電召車公司每周向司機收費﹐是因為打廣告等需要費用。

駱柏年表示﹐希望與相關方面通過溝通解決問題。

駱柏年﹕“我願意打開一切溝通的渠道﹐和司機﹐和華人職工會來溝通。”

新唐人記者胡志華在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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