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遣返案 港府被判不坦白仍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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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9月7日訊】臺港兩地首宗跨海基本人權案經過6年的訴訟,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五頒發了判詞,嚴厲批評港府不坦白,但仍然駁回了法輪功學員控告港府入境處非法遣返的司法覆核上訴。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指出,這次判決是香港司法的敗訴,將會考慮上訴。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台灣法輪功團體律師朱婉琪表示,在長達90頁的判決書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以超過五成的篇幅,指被告港府從初審庭到上訴庭所陳述拒絕原告入境的理由,自始至終模糊,沒有提供文件依據,並指港府不坦白。但她指出,上訴庭以法律技術層面駁回了原告上訴,等於否定香港司法的獨立性。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我們覺得非常的惋惜,香港的高等法院上訴庭的法官,沒有足夠的道德勇氣來捍衛香港的一國兩制和香港的人權。可是從正義公平和司法人權的角度上來講,我們覺得香港的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再次打了一個敗仗,我們覺得這是香港司法的敗訴,而不是我們的敗訴。”

朱婉琪表示,將考慮繼續上訴至終審法院,讓世人知道中共黑手如何影響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我們也再一次的希望,香港高等法院裏面還有良心的人,能夠針對法輪功學員實質的表現,而不要再畏於中共背後的政治壓力而作出香港人權史上恥辱的決定。”

朱婉琪相信,法官是知道入境處真實拒絕入境的原因,就是因為原告是法輪功學員,港府確實有黑名單。她強調,原告們不會放棄繼續呼喚道德良知和維護人權。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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